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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
史教训,切实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
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等问题,制约和影响着反
腐败的成效。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
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
重要讲话中对主体责任作了明确阐述,原话是这样讲的:党委的主
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
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
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
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
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这
段重要讲话,对主体责任包含的5项基本内容作了系统阐述,非常全
面、明确、具体。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明
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
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
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从习近平总
书记和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我们应该深刻地体会到,党委的主
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
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
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
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
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督促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五是
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这
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理清了
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说明
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明确重点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
过去,一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人都认为这是纪委
的事,一些党委(党组)书记也有“抓业务是硬任务,抓廉政是软约
束”的消极思想,甚至存在“抓发展是大事实事,抓反腐是没事找事
”的糊涂认识和“不出腐败是成绩,抓出腐败是问题”的错误观念。有
的党委(党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
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
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
带头搞腐败;有的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愿担当,导致一些群众
反映的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了群体访、越级访、非正
常访。这些问题在有些部门比较突出,教训非常深刻。针对存在的
这些问题,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转变思想
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
、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种
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
赋予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各级党委(党组
)决不能只重中心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始终坚
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
核,把责任负责到底。二是要增强主角意识。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
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把党风廉
政建设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责任,当好“主角”,挑好“大梁
”,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切实做到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增强担当意识。要克服怕
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
正气,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四是要增强自觉
意识。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
觉和行动自觉,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带头
、带领、带动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焦
裕禄等先进典型,培养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
同级纪委和群众监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和榜样。
三、强化工作措施,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