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项目调度会,主要目的就是全面分析我省“十二五”危险废物
处置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加快推进“十二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刚才,厅污防
处、固化中心分别通报了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及项目建设情
况并提出了要求,5个设区市政府汇报了危险废物重点项目
进展情况、下一步推进思路及打算,8个项目业主作了表态
,讲的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方
面开展的工作
“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
,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指导、服务、督
促,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到目前,各设区市共上报24项重点工程项目,省厅对其实
行双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其在建设和管理
过程中存在的信访投诉、卫生防护距离内群众搬迁、环保
“三同时”验收和工程进展缓慢等诸多问题,专门约谈了相关
设区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和环保局领导,落实责任
主体,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截止10月25日,24个危险
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项目已建成11个。
二、我省危险废物处置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省危险废物处置面临的形势严竣
1.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危险废物种
类和产生量也在逐步增加,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
压力日趋加重。2013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21.23万吨
,与2012年相比增加1倍;贮存量4.92万吨,与2012年相比
增加28倍。医疗废物产生量1.91万吨,与2012年相比增加
8.5%。
目前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持证单位35家,其中综合
利用危险废物单位2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4家、处置危险
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单位2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4家、收集
单位2家。总核准经营规模47.55万吨,其中处置7.85万吨
(主要为填埋和焚烧),利用38.16万吨,收集1.54万吨。
从处置利用持证单位核准规模上看完全满足我省危险废物
处理需求,但是在危险废物类别及区域分布上的处置能力
严重不足。 一是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不全。我省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单位处置类别仅涵盖32大类危险废物,与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49大类400种类相比差距较大, 尤其是我省危险
废物产生量大的飞灰、电镀污泥、皮革污泥、废铅酸电池
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致使这些危险废物要跨省转移处理
,存在运输过程中污染隐患。 二是处置类别分布极不均衡
。废矿物油、含锌废物及蚀刻废液三大类占总核准经营规
模69.6%,如废矿物油核准经营规模达21.02万吨,是全省废
矿物油年实际产生量0.4万吨的52.6倍。三是各地区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分布不均衡,厦门6家、福州6家、漳州
6家、三明5家、龙岩5家、南平3家、泉州2家、宁德1家、
平潭1家。四是个别地区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莆田没有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泉州才2家、宁德仅1家。
由于我省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导致企业所产生的危险
废物无法及时得到安全处理处置,出现贮存场所紧张,贮
存不规范,严重的超期贮存等问题,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
,给环境安全造成巨大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危险废物产生
企业的正常生产,也对各地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必
须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2.跨省转移处置难度日益加大
随着新修定环保法的颁布和即将实施,涉及危险废物
环境监管的责任追究更加明确。兄弟省、市相续采取了避
免因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可能出现的事故性二次污染而
承担相应责任的措施,进一步严格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接收
审批制度,有的省已明确拒绝接收外省转入的危险废物
,跨省转移难度越来越大。截止10月,全省共申请危险废
物转移外省处置144批次4.75万吨。涉及危险废物类别主要
有HW17电镀污泥,HW22含铜污泥,HW31含铅废物,HW49废
线路板等,其中不同意转移10件、18批次共0.84万吨。
3.危险废物积压严重
全省危险废物贮存量在逐年增加,积压严重,存在严
重环境安全隐患,对环境和人群存在潜在的危害,形势严
峻。
2013年全省危险废物贮存量4.92万吨,与2012年相比增
加28倍。截止2014年10月,三明、福州、南平、宁德、漳
州和泉州等6个市共积压危险废物17.59万吨,占2013年全省
产生量的82.9%,比2013年全省贮存量增加2.6倍。积压的危
险废物主要是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HW18),电镀污泥
(含铬H W 1 7),精蒸馏残渣(H W 1 1),酸洗污泥
(HW17)菌石渣(HW02)和含铅废物(HW31)等13类
,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HW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