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制机构职能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谢茂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
更高要求,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
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
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
神,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确定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
政府的总体目标,政府法制机构责任重大,必须立足自身
职能,理清思路、找准措施、积极作为。
多措并举、齐心协力,全面发挥政府立法效益。推进法治
建设,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发挥
好其规范引领作用。要选好选准政府立法项目,围绕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等全省中心工作,瞄准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
划;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实施重要政府立法项目由政府法
制机构负责起草,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和草
案第三方评估工作,完善政府规章修改、废止启动机制
,加强政府规章解释,明确政府规章的规定含义和适用依
据;推进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完善由行政机关负责的法律
、法规、规章实施体系,明确一些必然的实施路径,由政
府法制机构牵头,组织相关行政机关或委托第三方,对我
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增强实施效果
。
多方施策、形成合力,全面扩大推进依法行政效果。各级
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法治政府是否
建成的重要标志。省政府法制办将努力推进各级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要加强法治理念培育,以政府领导、行政执法
人员为重点,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
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从今年开始,逐年将《实施
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