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干部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 法定节假日
干部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
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女干部职工在每年的3月8日当天享有半天假期。
第2条 病事假
(一)干部职工因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可请
事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时可申请病假。
(二)请事假、病假须填写《萝北县纪委监察局请假
审批单》,1天以内者,经部室办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者
(含1天),须经主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者(含3天)须主
要领导审批。病假3天以上者(含3天)需提供诊断书。
(三)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
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好请假手续,须在2小
时内打电话进行审批,并于上班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四)干部职工原则上年度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
作日。
(五)干部职工年度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3条 婚假
(一)干部职工申请婚假,须填写《萝北县纪委监察
局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
年龄结婚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结
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
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
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第4条 丧假
(一)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
请丧假,须履行正常的请假审批手续。
(二)丧假为3天,路程较远的,可给予路程假。丧假
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5条 产假
(一)女干部职工申请产假的日期应在距预产期前
15天左右,特殊情况下申请日期可以适当提前。产假为6个
月,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
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