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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在城市棚户区改造社区居委会主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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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棚户区改造社区居委会主任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5月11日) 同志们: 为切实改善我省城市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强城市建设 ,促进投资拉动,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和谐社 会,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三到五年基本完成全省1500万平 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这是我省继国企改革后的第二 大战役。这场棚户区改造战役,无论从群众的角度,还是 从政府的角度,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惠及百姓的德政 工程、民心工程,为百姓扎扎实实的办好事、办实事都是 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 派出机构,社区是城市基层群众自发性组织,肩负着社区 建设、社区环境、社区文化和社区管理等各方面的重要职 责。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坚定信心,迎 难而上,全力以赴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下面,为确保圆 满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较快 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改善。特别是近 些年来,我省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由1998年的15.6平方米增 加到现在的21.8平方米,增长39.7%。但在城市群众总体居 住条件明显改善的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和特殊困 难群众居住条件较差,城市棚户区大量存在。据统计,目 前全省8个地级城市和延吉市的城市建成区内,共有集中连 片棚户区1500万平方米,居住着近40万户、100多万人口。 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践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落实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 怀,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 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 落脚点,真正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城市棚户区房屋密度大,居住条 件差。特别是在棚户区居住的群众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和低 保户、特困户等社会弱势群体。这部分人既没有条件改造 房屋,也没有能力购买新房,他们的居住条件急需改善。 解决这些群众的生活居住困难问题,尽快改善棚户区居民 的生活居住条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 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抓好棚户区改造,更好地为 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 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扎实工作,全力保障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 全省动员大会之后,各地陆续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全面 进入攻坚实施阶段,并有了良好开端。一是各地高度重视 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 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召开了动员大会,对 棚户区改造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确定改造地块 ,开展了规划编制和户型设计工作;三是积极开展项目招 商和土地收储工作,多方筹集启动资金;四是拆迁工作全 面展开,工程施工已经开始。截止到目前,全省已完成房 屋拆迁面积278.74万平方米,搬迁56144户(居民和单位 );开工面积达97.5万平方米。 虽然,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 在一些问题。如拆迁难,主要表现为棚户区内违法违章建 筑数量多,拆迁难度大;棚户区内困难户和低保户多,补 偿安置成本高。同时,个别地区还存在着极少数人,恶意 阻挠、漫天要价、无理纠缠、办理假低保证明等问题。因 此,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的同志要继续深入地开展工 作,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冷暖牢 记在心。一是要心有百姓,方便群众办事。在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