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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暨防灾防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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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副局长在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 暨防灾防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 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回顾总结一年来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暨防灾防损工作 ,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会,长沙市局、 岳阳市局、永州市局将分别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责险 推广工作作典型发言,尧臣秘书长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 家深入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与防灾防损工作简要 回顾 一年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 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依法治安,着力加强 安全法制建设,完善监管执法机制,严格推进依法监管 ,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 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局党组始终把安 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监管基础性、全局 性的工作来抓。继出台“4+1”政策法规之后,去年省局又 提请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班 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组织修订《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 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丰富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 作责任体系,强化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 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历时 三年谋划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有鲜明湖南 特色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得到国家安委会和国务院法 制办的充分肯定。注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基础工作,精心 编写《安全生产行政诉讼案例选编》、《依法行政法规政 策汇编》、《安全生产法制机构人员业务培训讲义》等文 件资料,组织开展全省法制机构专题培训,为全省安全生 产法制建设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 学法、用法氛围。郴州、湘西自治州、永州、长沙、娄底 、岳阳等地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 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推动全 省安全生产法规及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取得长足进展。近年来,全省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加快推进执法机构建设、探索监管方 式、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一是执法 机构队伍不断壮大。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 过多方争取,全省安监系统专业执法机构队伍从无到有 ,逐步发展壮大,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提供了机构和人员保障。截止2012年底,全省14个市州中 有 12个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支队,131个县市区(管理区 )中有90多个设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省、市、县三级 专业执法机构人员近400名,大部分为参公管理编制。其中 ,永州市支队和东安、平江等10余个县大队级别实行了高 配;衡阳市支队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罚没款的70%返还给支 队作为办案费用;衡阳、湘潭、湘西自治州、张家界等4个 市州局执法支队配备了专用执法车辆。二是执法监管力度 有效加大。从各地执法机构开展的工作情况分析,主要承 担本级80%的计划执法、参加以各级安委办或安监局名义开 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督查、实施行政处罚等任务 。部分执法机构还牵头组织专项执法,组织或协助事故调 查,协助业务处室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岳阳市安监局规定由市局牵头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 作由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永州市、郴州市执法支队会 同兄弟支队、县级执法大队、住建、交通、国土、公安、 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据统计,2012年全 省各级执法机构共检查企业47138家次,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8500余处,立案2091起,罚款5333余万元,实施强制措施 1053次,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窝点1500多个,查处事故瞒报 20多起,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树立了安监部门权 威。三是执法监管行为逐步规范。近年来,省局先后制定 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办法》、《湖南 省安监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规定》、《湖南省安监局行政 执法案件审理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听证程序规则》、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安全监管人员 行政执法五项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行政执 法规程(暂行)》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从制度上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出台《湖南 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安全 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说明》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委托书示范文本的通知》,明确文书适用范围、文书 的种类、文书制作、文书使用要求以及文书填制的基本规 范,有效统一了执法文书的格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全面 实行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日益规范 ,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同时,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牢固 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执法先 送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执法 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改善,依法治安的整体形 象大幅提升。 (三)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日益完善。一是完善行政执法 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从2010年起,省局将行政执法工作纳 入对各地(州、市)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 容,加大了行政执法考核的权重,同时改交叉检查为省局 直接检查考评,当场评议,集中通报,去年又再次修订完 善了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工作质量的提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和内部 监察。省局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办法,建立行政决 策与处罚听证制、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与备案制等制度 ,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拓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投诉 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社 会监督,有效遏制了行政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三是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复 议相关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 行政调解等方式方法,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形式。同时 注重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不断提高办理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健康开展。 (四)事故调查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按照 “四不放过 ”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事故调 查处理原则,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 ,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工作,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事故调 查处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省局牵头组织5起重大事故调查 ,挂牌督办11起较大事故。据统计,2012年全省共立案查 处生产安全事故235起(不包括一般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其中一般事故213起,较大事故17起。已经结案192起 ,共追究责任人员60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3人 ,追究刑事责任69人;被追责人员中,科级干部130人,处 级干部17人。另有1292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 。 (五)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深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 示范创建活动,98个乡镇(街道)通过2012年省级示范乡 镇验收,累计343个乡镇荣获省政府命名表彰,基层安全基 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启 动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活动,双峰县、衡东县、雨花区顺 利通过首批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区)考核验收。继续深 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教育,全省约2万余名党政 干部和企业负责人、100多万名高危行业企业员工接受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增强。扎实开展第11个“安全生产月 ”活动,成功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矿山千米井下应 急救援演练,精心组织安全教育“3+1”、“安康杯”安全 健康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形式新颖、覆盖全面的安全宣教活 动,免费编印发放《青少年遇险自救安全知识读本》5万余 册,《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卫生权利宣传画》7.2万张,发送 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公益短信590多万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400余次, 13万余人参加演练,观摩人数达200多万人;开 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收到参赛答题卡 183.2万份,广播电台听众达100多万人。省局连续3年荣获 全国安全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长沙市、怀化市、常德市 、岳阳市被评为全国安全月宣教活动先进单位,得到了国 家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组织编印安全知 识年画650万张,免费发放到全省广大农户,产生了一定的 宣传效果。 (六)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初具成效。省局组织 专门队伍,历时三年从事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主要内容 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于去年7月22日正式启动。 从运行8个月的情况来看(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全省 参保企业13090家,归集保费6431万元,预计需向67家涉险 企业赔付1266万元(已实际向37家涉险企业赔付680.5万元 ),有效化解了参保企业风险,为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 挥了重要作用,基本实现了企业(投保人)、政府、社会 多方共赢的效果。一是构建和开发了具有湖南特色的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和专用保险产品。省局按照湘政办 发〔2011〕79号文件的要求,通过比选产生代表投保利益 的保险经纪公司,由其公开招标产生主承保商和共保体公 司,构建了依法合规、相互制衡、协同推进的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运作模式。经过精心测算,反复论证与谈判,形成 了与工伤保险互为补充,最大限度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 和保险公司等各方权益的专用保险条款。二是初步形成了 多方联动、运转协调的安责险推广模式。在充分发挥共保 体各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市场主体作用的前提下,组建了 省市县三级防灾防损办公室,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 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和各业务处(科)室协同抓的推广 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督导检查工作。并将安责 险推广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各地推广的主动性。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较好地完成了省防灾防损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 永州、湘西、长沙、湘潭、常德等市州和浏阳、长沙、龙 山、宁乡、石门等县市超额完成保费、保单两项任务目标 。三是初步建立了规范的防灾防损工作机制。相继建立了 防灾防损办公室与经纪公司、主承保商及共保体各公司的 议事协调制度,建立了防灾防损费用的提取使用和财务管 理制度。省防灾防损办会同主承保商还搭建了安责险信息 查询平台和QQ群,畅通了信息沟通与共享渠道。 二、清醒认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与防灾防损工作面临的 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省近年来在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 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 了较大的进步,积累了许多经验,也得到了国务院安委办 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 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规政策“落地”配套制度设计任务繁重。近年 来,我省在安全生产法规制度“顶层设计”方面做了大量 的工作,国家层面也新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 方面的政策法规,但如何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还需做大 量的配套制度建设,同时在安全监管内部规范、过程监督 、操作层面等方面还要进行完善细化。特别是面对安全中 介机构管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出台 新的政策措施加以修改规范和配套完善。在法制监督方面 ,在各地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 不完善、监督质量不高和监督不力的现象。 (二)执法监管工作基础薄弱,与繁重的监管执法任务 还不相适应。全省三级执法机构组建时间不长,执法工作 还刚起步,无论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是执法装备与执法 手段都亟待提升和完善。具体表现在 “三个不专”。不专 职。全省有30%的县市区局尚未成立专门执法机构,其中衡 阳、怀化两地80%县级局还无专业执法机构;有的地方虽名 义上有专门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但人员大都安排在其他 岗位,个别市级执法支队自从成立以来,还从来没有独立 开展过行政执法工作;有的地方重许可、轻执法,执法机 构实际成了专业科室的配角。专业执法队伍分工不明确 ,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的发挥。不专业。据统计,全省执 法队伍中具备矿山、烟花爆竹、化工、职业卫生等相关技 术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不到20%,普遍存在专业性人才不足 的问题。很多人是半路转行进入执法队伍中,靠“边摸边 学、边学边干”来提高业务素质。从近两年省局组织的执 法质量考核情况来看,一些违反程序、越权执法、滥施处 罚、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执法文书欠规范的现象还仍然 存在。不专心。执法严格不起来,执行不下去,执法检查 流于形式,执法中难以发现真隐患真问题,有的发现了问 题也不知道如何处置;有的发现了问题但碍于情面,不依 法立案处罚;有的执法不注重执法效果,片面追求罚款数 额,以罚代管,一罚了事;有的执法人员凭经验、按习惯 办事,认为执法程序繁琐,随意简化办案程序;极个别地 方一味强调监管服务,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予以宽 容,一年来没办一起案件。如某市级安监局去年办案16起 ,罚没收入入库仅12.7万元。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示范创建的广度、深度与当 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还存在差距 。近年来,省局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作为夯实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两个重要抓手强力推进,各地也 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这应该充分肯定。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宣传教 育方面,从时段上来看,还存在着一阵热一阵冷、不持续 的问题,“安全生产月”活动“六月来七月走”,活动期 间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其他时段冷冷清清;从方式来看 ,存在着规定动作多、自主创新少,缺乏新意,多是领导 发表署名文章、电视讲话和组织咨询等“老三样”,群众 参与度不高,多有自演自唱之嫌;从宣传效果来看,存在 上头热、下面冷,干部热、群众冷等现象,省局和各市州 近几年策划了许多有创意、参与性广泛的活动,但是否真 正落实到基层特别是乡、村一级,还要打一个大问号。仅 以今年春节前省局组织的送年画下乡活动为例,从省局明 察暗访情况来看,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