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邮政条例》宣贯实施动员会上
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圣华
(2014年7月25日 )
同志们:
《湖北省邮政条例》已于2014年5月29日由省人大常委
会颁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
,标志着我省邮政事业的发展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
化的轨道,对于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规范和促进快递服务
发展,必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湖北省邮政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
义
邮政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邮政业
,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促进全省现代服务业健
康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具有重
要作用。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邮政业的健康发展。
200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意
见》(鄂政发[2008]9号),出台了支持我省邮政普遍服务
的一系列政策。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制
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支持邮政业的发展。这些政策措施实
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我省邮政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邮政
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与国家规定的
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快递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快递企业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违规经营、无序竞争、损害消费者权
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快递企业不认真执行收寄验视制
度和禁限寄物品规定,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快递、邮政渠道
寄递走私毒品、危险品和反动宣传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需要以法治思
维和法治手段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依据《邮政法》确定的框架,在规划与
建设、邮政服务、快递业务、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对上位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理
顺邮政监管体制,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重点对
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进行制度设计,从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的
角度对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