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市法制办主任在行政执法培训会上的讲话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行政执法培训讲话 今天利用这个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行政处罚程序等 方面的相关知识。一件行政处罚案从立案处理到归档结案 ,我认为主要应把握好四个方面的问题,这四个方面把握 好了,行政处罚就不会出现违法或者大的原则性的问题 ,所以今天主要从四个方面和大家探讨。 一是行政处罚实体方面的知识,如处罚主体,被主罚主 体,证据的采信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 二是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知识,如适用简易程序还是一 般程序,是否执行听证程序,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是否存在 时间倒置的问题等。 三是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方面的知识,适用法律、法条是 否准确。 四是行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也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方面 的相关知识。下面分别从这四大方面具体和大家一一探讨 。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指正。 一、实体 (一)行政处罚主体 首先讲两个案例,李某从张某处购得香烟10条,被公安 机关强制带走讯问,并扣押了李某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并对李某进行了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做法 是否正确,答案是不正确的,该案如果公安机关在调查过 程中认定李某的案值达到触犯刑事犯罪的标准,那应当继 续处理,调查清楚后移交法院,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事犯 罪的标准,那么处罚主体是烟草专卖局。张某是计量器具 上做手脚,获得非法利益,对该案的处罚主体应该是谁 ,普遍的观点是公安机关,认为是一种欺骗行为,违反治 安管理,根据计量法的规定,该性质案件由质量技术监督 局处理,情节严重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 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一些行政执法单位涉及的法律法规众 多,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一定要首先吃透法律,辩清案件性 质,明确我局是否是行政处罚主体再予以立案处理。 (二)被处罚对象 1、处罚时一定要明确被处罚对象,随着社会的发展 ,法律主体的类型越来越多,如分店,分公司,联索店 ,门市部等等,这些法律主体是否可以单独做为被处罚主 体,需要我们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首先我们要看被处罚主 体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登记证,根据工商局审批 的主体性质确定是否可以做为被处罚主体,这是第一步 ,但现在很多单位不会看被处罚单位的营业执照,即使看 了也不会深入分析它是什么性质,可不可以做为被处罚主 体,对于现代社会的新生法律主体的类型,要根据法律明 确的规定予以确认,如法律规定有独立财产,独立办公地 点,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做为被处罚主体,就是 大家在行政处罚的时候一定要在这方面有个认识。 2、下面讲一下我们最常犯的一个被处罚主体方面的错 误,就是个体工商户的问题,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是视为 公民个人的,也就是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的时候 ,是处罚的个人,也就是业主个人,不是单位,在处罚决 定书上的表述是个人性名,不是字号,因为在法律上个体 工商户负的是无限责任,而法人,如公司负的是有限责任 ,在尚志不只是我们单位,在其它单位这个原则问题也存 在。 3、几年前有这样一个案件,某单位对某一个违法行为 人进行行政处罚时,把被处罚人的名字写的与本人的身份 证件上的名字不一致,这个案件后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的时候没有被立案,一字之差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还有的 单位对无证经营的就是没办理工商执照的处罚,处罚决定 书下给其所开的字号,XXX店,而不是个人,这都是错误的 。所以在行政处罚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被处罚主体的性名 ,这就要求我们进行行政处罚的时候要提取当事人的身份 证明,以免出现上述类似错误。 (三)证据的采信 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一定要违法事实清楚才能定性,然后 决定行政处罚,而事实清楚的表现形式就是证据确凿,证 据确实充分,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采信我们要把握好三个方面,证据的关联性,合法 性和真实性。 讲一个案件,某地规划部门对一起违法建筑做调查,建 房人说所建房屋用的土地是其哥哥的,也就是土地使用证 上写的是哥哥的名字,因其哥哥外出房屋归他使用,他因 没有地方放杂物,经哥哥允许出资建了棚子,当地规划部 门只根据弟弟的一分调查询问笔录对其哥哥进行了行政处 罚,这起案件中,证据和处罚主体之间没有关联性。 有的单位处罚只凭一份没有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 笔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有的单位原则性的东 西调查清楚,但一些违法情节调查不清,如违法所得计算 不清,计算无依据,胡乱认定,有的甚至认定的非常离谱 。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以偷拍、偷录、窃听、 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都不能做为证据 作用。 行政处罚过程中我们最常用的证据是调查询问笔录,一 份完整的询问笔录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调查询问,调查询 问人分别是调查询问笔录上签字,而现在代签现象非常严 重,不能证明是2人以上,被处罚人要逐页签字,否则没签 字的那页不能做为证据使用,现实工作中这种情况也较多 存在,多页询问笔录,只在最后一页上签字确认,那么前 几页没有经过当事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是没有证据效力的 ,不能做为证据使用。调查询问笔录包括案由,询问机关 名称,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询 问地点,始末时间,行政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和亮明执法证 件的记录,及询问内容(询问笔录要把违法的时间,地点 ,行为,行为人,情节及后果要询问清楚),某单位在做 询问笔录时所问的都是关于A性质违法行为的事,处罚的时 候却是B性质,就是所问非所答。还有的单位多个调查询问 笔录之间的时间存在予盾,同一个执法人员在同一时间不 同地点对不同的人进行询问,证据无效。 证据的形式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一份完整的证据要有 提供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要有提取人签字,否则不能 做为证据使用。对法人身份的处罚对象取证的时候,要有 单位盖章,除了调查询问笔录,其它证据都要有章,部分 证据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授权委托 书。 二、程序 程序适用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二是处罚种类和幅度 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 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简易程序也要二人以上执 法。其它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在适用程序的时候,个体工 商户是视为公民个人,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以下用简易程 序,处1000元要用一般程序,在这里给大家讲一个常识 ,以上,以内,届满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以日,月,年计算的开始的当天不天不算入,从下一天 开始计算。 程序的重要性今天在这里因为时间关系就不多讲了,程 序问题最简单最直接的重要性,是程序违法会导致处罚案 件被撤销,重做。在这里主要给大家讲一下近几年我市包 括我局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常出现的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形 。 (一)程序倒置,如,决定书在调查笔录之前,也就是 调查过程没有结束,处罚决定就已经下了,行政处罚法规 定调查终结,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决定。罚款票据的时间在 处罚决定书之前,就是还没下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已经收取 罚款了。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领导审批意见是结案后事 后补签的,程序倒置。 (二)听证告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处罚决定书之间 没有给予足够的法定时限,剥夺了处罚对象的听证权、陈 述申辩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了部门法,法律没有明文 规定给予几天的陈述申辩时间,所以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 政处罚决定之间给几天时间都可以,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 是上面写的很清楚给三天时间,当事人也没有放弃陈述申 辩的意思表示没有给够时间就予以处罚了,这是不妥当的 ,如果给不够明文告知的时限规定,那么让当事人写一个 放弃陈述申辩的文书,形式不限。听证告知法律明文规定 要给够三天时间,这是法定时间不能剥夺也不能放弃,必 须给够,且从当事人收到文书的次日起算,足三天,如一 号当事人收到,那么从二号算起,二、三、四,最早五号 才能下处罚决定。 (三)没有明确告知复议和诉讼机关,或者告知的时间 有误,诉讼和复议的机关和时间各部门法之间规定的是不 一样的,象环保局,各法律之间规定的也是不一样的,有 的是60天之内提起行政复议,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有 的是十五天,有的是复议前置,经过复议后才能诉讼,有 的是可以选择的,可以提起复议也可以选择诉讼,所以在 告知诉权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明确告知,如 果法律规定15天提起复议,你告知是60天,当事人错过的 复议期间,剥夺当事人的复议诉讼权,这个案子一定是错 案,予以撤销。或者没有明确告知复议和诉讼的机关是哪 一个,错列,漏列,这在法律上都被视为程序严重违法 ,属于被撤销的情形。而有些单位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