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提高违规成本才能禁
绝“价签戏法”
“价签戏法”是商家衡量其收益和成本之后,做出的
“理性选择”
大米标价每袋64.6元,结算时却变成69.7元;138元的
鱿鱼丝,价签上用大号字体标示“13”,小号字体标示
“8.0”……这些,是家乐福等超市近期被查处的“价签戏
法”。
种种把戏,都可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
规的“禁止”条目中找到,比如,标示的折扣幅度与实际
不符、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文字等。而这些现象在多地多
店的存在,也难用“技术失误”解释。
玩“价签戏法”,企业能得到什么?高价卖出低价物
品,无疑能增加营业额。乘以巨大的销售量后,靠差价获
得的利润,数目肯定不小。这种做法甚至还能让消费者以
为自己捡到了便宜,给商家贴上“物美价廉”的标签。
从成本看,“价签戏法”付出的主要是风险成本。如
果被消费者发现,可能会有退货、投诉发生;被监管部门
发现,则会面临经济处罚;被公之于众,还可能损害企业
形象。不过,这些都只是建立在“如果”之上。
“价签戏法”的存在,是商家衡量了收益和成本之后
,做出的“理性选择”。消费者退货,商家不过损失一笔
交易。而维权时过高的时间、精力和机会成本,往往让很
多消费者选择吃哑巴亏。可见,“价签戏法”的存在,一
部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