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用好司法的“测震器
”功能
如果每个部门都能守土有责,不仅可以增强司法的公
信力,也会让更多的人信任法律、选择法律
河南农民时某因被指控8个月偷逃368万余元高速公路
通行费,而被平顶山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经媒体
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判决生效后又峰回路转,其
弟供述,时某是替其顶罪,法院决定重审此案。1月16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
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该案中主管院长、庭长和主审法官等
相关责任人就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进行问责。
从去年对赵作海错案启动再审程序,到此次的司法问责
,河南高院的及时纠错,不仅表明法院有勇气直面自己体系
内的问题,也让我们认识到,尽管司法领域各司其职,尽
管问题的出现原因很多,但如果每个部门都能守土有责
,都能践行“群众路线”,摆脱利益羁绊、维护公平正义
,不仅可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也会让更多的人信任法律
、选择法律。
当然也应看到,审判阶段出现的问题,许多时候根源
未必在审判本身。审判只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于问
题解决的下游。社会层面遗留的问题夹杂着法律层面上的
困境,传导到了作为神经末梢的案件审判上。当社会纠纷
中产生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疏导,累积下来的包袱有可能
像“最后一根稻草”,成为司法难以承受之重。即使退缩
到刑事诉讼领域内讨论,我们同样可以发现在案件的审查
判断上仍未脱离“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