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七忌”
选人用人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组织部门作为
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
条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
、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
人,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任人“七忌”,端
正导向,提高公信度。
一忌任人唯亲。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切忌任人论远近
,看亲疏,眼光仅停留在本部门、本单位和身边少数人身
上;只看圈内人,不管一线人;只重人情,不重人才。要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
用人原则。
二忌任人唯全。选人切忌求全责备,用放大镜看人,追
求完美无缺。要全面正确看待干部的长处和短处,尽量做
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把有
能力、有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
任用起来。
三忌任人唯分。切忌唯考取人,唯分用人。坚决杜绝只
看考分,不注重对个人综合能力的考察。要创新竞争性选
拔模式,注重考察干部实绩,把对干部的考察放在平时,突
出干部的实干导向和业绩导向。同时,也要避免唯GDP数字
高低选人的倾向,推进干部考察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