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在东胜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复查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复查工作推进会,及
时传达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评选工作视讯会精神和
自治区文明办复查工作要求,并对测评迎检工作进行部署
。
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视讯会精神,做足迎检
工作准备
中央文明办于11月28日组织召开了第四届全国文
明城市测评评选工作视讯会,对现有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
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本届评选,中央文明办对现有文明
城市不再组织测评,而是采取与文明城市签署《深化全国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书》的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强化文
明城市自身的主体责任和省(自治区)文明委的监管责任
,委托省(自治区)文明委对其进行复查。
(一)要严格按照复查测评的程序准备迎检工作。一
是文明城市进行自查。从即日起,我市要对照《全国文明
城市测评体系》和《责任书》进行自查,尤其是对涉及党
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一票否
决”问题进行排查。自查后,向自治区文明委提交三年创
建工作总结、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申请。二是自治区
组织复查。自治区文明委认真履行《责任书》规定的管理
职责,对辖区内的全国文明城市逐一复查,就是否保留文
明城市称号提出明确意见,并形成复查报告。要重点围绕
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问题、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而整改不
力、创建工作是否严重滑坡等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发现问
题的城市,依据《责任书》及时向中央文明办提出处理意
见建议。12月31日前,自治区文明委将复查报告和全
国文明城市的复查申请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中央文
明办。三是审核确认。中央文明办对申报复查的文明城市
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经中央文明委审定后予以
公布确认,保留其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出
现问题的,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文明委提出的处理意见
,按照《责任书》“五项举措”的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
施。
(二)要明晰复查测评的重点内容及主要依据,有针
对性的开展工作。本次复查测评将依照《2014年全国
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书》及中央文明办视讯会精
神进行,在中央文明办下发《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测
评体系》后,我区根据市创城指挥部的部署,及时下发了
《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
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
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创建任务,在这里就不再作
进一步的强调了,主要通报一下《责任书》的内容。《责
任书》是经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中央文明办在
2014-2017年创建周期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委及
其属地省(自治区)文明办签订《责任书》。中央文明办
为动态管理方,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责任
书》要求,对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动态管理;省(自治区
)文明办为全国文明城市协助动态管理方,配合中央文明
办对辖区内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报告情况
,提出意见建议;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委为主体责任落实方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问题发生
,始终保持先进,发挥示范作用。市委白玉刚书记与中央
文明办已经签订了《责任书》,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
严格按照《责任书》执行,要切实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
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不搞突击迎检和关停营业性场所
的做法。《责任书》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文明城市要强
化思想道德内涵,切实做到“五个突出”。突出文明委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