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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长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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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 七大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部署2008年任务。下面,我 讲三个问题。 一、2007年民政工作回顾 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 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各级民政部 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第十 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部署,民政工作 取得了新进展,民政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特别是 党的十七大以后,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研究新的历史起点上 民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为实现时代新要求、人 民新期待,做好各项民政工作,认清了前进方向。 ――过去的一年,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均 等覆盖的一年。这一年,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 台,实现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 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编织成形。在农村,已有3100多万贫 困居民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在城市,相对稳定地保障了 2200多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并根据物价变化,先后三 次提高保障水平。我们完全可以向世人宣告,城乡困难群 众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另外,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 著,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已覆盖到86%的县(市、区),农 村医疗救助制度覆盖了所有的涉农县(市、区),1至9月 份,共救助760万人次,资助2333万人参加新农合。510多 万孤老和50多万孤儿的供养、养育水平有了新提高。140万 人次流浪乞讨人员和求助者得到及时救助(其中站内救助 80万,街头救助60万)。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 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解决低保边缘群体特殊生活困难 。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 ,加强与教育、司法等救助制度的衔接配套,社会救助资 源综合利用效能进一步提高。 ――过去的一年,是减灾救灾能力大提高的一年。这一 年,我国自然灾害严重,多灾并发,点多面广。但灾害损 失和死亡人数却少于常年。除大江大河治理发挥效能外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实施,较大提高了救 灾能力,发挥了重要的救急解难作用。今年,各地紧急转 移安置1295.5万人,6000万人次将得到灾害救助。全国已 重建灾区倒塌民房126.24万间。另外,提高了因灾倒房、 损房和口粮补助标准,首次安排旱灾救助项目,切实保障 了灾时、灾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出现了重灾面前灾民 心里不慌和社会稳定的局面。同时,今年还制定《国家综 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重点建 设的八个项目。开展了减灾示范社区和“减灾安居工程模 范市(县)”创建活动,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也进 一步深入。 ――过去的一年,是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 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的一年。抚老、助残、救孤、济困为 重点的社会福利迈出新步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 ,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框架基本形成,社会福利社 会化有了可喜进展。以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推动了为 老服务;民政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出台,使孤儿社会福利由养育向教育、医疗、康复、成 年后的住房和就业拓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 ”使3.5万多名残疾孤儿得到手术矫治,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调整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拓宽了残疾人的就业渠道。特 别是在福利机构建设上,启动实施了《“十一五”流浪未 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十一五”规划指导意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 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引起了社 会重视,出现了比预期要好要快的势头。“慈善关爱行动 ”等慈善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带动 了慈善事业的发展。福利彩票工作强化管理、规范运行 ,全年发行总量达620多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210多亿元 ,为福利机构建设和慈善捐助提供了有力支持。 ――过去的一年,是出台优抚抚恤政策力度最大、覆盖 面最广的一年。这一年,在纪念建军80周年之际,经党中 央、国务院批准,我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出台了 五个政策性文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给部分曾 参加作战和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解决优 抚对象医疗保障和部分退役人员再就业、住房、社会保险 接续等方面实际困难。这些政策,惠及800多万优抚安置等 对象。其中,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了15%-30%不 等的幅度。这是解放以来,出台文件最多、覆盖面最广 ,提高抚恤补助标准较高的一次。军休干部、退役士兵和 无军籍职工的交接和安置工作按计划稳步实施。全国双拥 工作命名表彰大会已筹备就绪。 ――过去的一年,是农村社区建设迈出坚实一步的一年 。这一年,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确定了251个县(市 、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举办了三 期农村社区建设讲习班,农村社区建设论证工作逐步深化 。全国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效明显,和谐社区建设示 范活动扎实推进。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并实施了《“十 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推动建立社区志愿者注 册制度,社区服务正在向广度、深度方向发展。 ――过去的一年,是社会组织管理取得新进展的一年。 这一年,联合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 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会同有关 部门出台了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联合有 关部门完善了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启动涉外 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了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活动,启动社会组织评估 试点。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 ,及时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 ――过去的一年,是区划地名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升的一年。这一年,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 ,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驻地迁移及更名等事 项。联合有关部门提出了乡镇村撤并工作及乡镇管理与服 务的指导意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稳步实施 ,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和地名规划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 成了全国省、县两级陆地界线第一轮联检工作,及时妥善 处理界线纠纷,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了婚姻 、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 姻、收养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有所提升。殡葬管理进一步 加强,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殡仪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各级老龄办公室工作协调、调查研究和参谋助手能力进 一步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团体服务社会的作 用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起步良好,调研、 培训、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法制建设在立法、执法、普法 等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交流不断拓 展。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水平有新的提高。财务和统计 工作在制定专项规划、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新闻宣传和 群众信访等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回顾2007年民政工作,我们办了一些大事,完成了一些 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 今年工作最大的成绩是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 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配套。随着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范围 普遍建立和其它救助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 五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 ,与廉租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的覆 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今年工作最大的成效是构筑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后一 道保障线,困难群众的温饱基本解决。城市低保实现动态 管理、分类施保,农村低保逐渐向应保尽保迈进,“五保 ”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惠及 人群渐增,灾民救济标准提高和时效性增强,全国约有 1.5亿人次以上得到了各种救助,使绝大多数困难群众基本 生活有了保障。 今年工作最大的突破是基础设施纳入国家规划,推动了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大发展。《“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 划》,以及综合减灾、农村五保供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 保护、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等多个专项建设纳入国家发展 规划,首次列入国家投资项目,带动了地方配套,起到了 有力推动作用。 今年的民政工作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得 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在看到成绩的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波动水平 还不完全适应,补助标准动态调整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正常增长机制有待建立。民政事业保障经费虽有较大幅 度提高,但与民政对象增多、覆盖范围扩大、标准有待提 高的需求不相适应;基层基础建设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不相适应,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仍然十 分突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民政事业改革和 发展,需要我们认真对待、设法解决。 二、2008年民政工作安排 2008年,是民政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 ,是深入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实施“十一五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又是改革开放30周年 ,也是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年。做好2008年民政工作,对推 动民政事业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2008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 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积极促进基 层民主,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 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 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 作用。 (一)加强救助制度完善衔接配套,发挥社会救助体系 整体效能 要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确保困难 群众基本生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推 进各项救助制度落实、完善、衔接、配套,发挥社会救助 体系的整体效能。一要着力抓好制度衔接。要注重制度整 合,努力抓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与灾民救助以及医疗、 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努力促进各项救助制 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 度以及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制度的相互衔接;努力推动 各项制度内容和操作上的对接,使各项救助制度实现最大 效能。二要适时提高补助标准。要根据各地实际,加快建 立健全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办法和正常增长机制,适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要特别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 的影响,适时提高补助水平,增加临时补助,确保困难群 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三要逐步扩大救助 范围。在城市,要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扎 实推进“分类施保”,使所有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 助;在农村,要大力抓好低保、五保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 保;要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 实施延伸专项救助。四要重点解决住房、医疗等突出问题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及灾后重建,采取各种措施,组 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居工程”,重点帮助靠自身 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群众进行危房改造和新居建造 ;要认真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霞光计划”,切实解决好 五保对象的居住问题;要积极做好享受城市廉租房低收入 家庭认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农村医 疗救助制度,资助城市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五要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社会扶助机制 ,继续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切实解决 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 难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 理、特别是北京等奥运会举办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 理。六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广分级到岗的救助工作目标 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救助过程的公开、公平 、公正和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及时足额发放。 (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减灾救灾能力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发生频繁,减灾救灾工作 形势严峻。要全面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政府 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以提高 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为核心,完善救灾应急机制 ,加强灾害能力建设,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一要提高 灾害应急能力。抓紧制订和完善各级特别是基层社区的救 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 。加快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进度,扩大救灾帐篷储 量,丰富物资储备品种。努力改善救灾交通、通讯等设备 装备。要建立基层灾害信息员制度,健全灾害应急社会动 员机制,探索巨灾应对和灾害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减灾示 范社区创建工作,做好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减灾意识 。二要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灾时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 响应,做到第一时间救灾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 ,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临时生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 要认真做好规划和选址,避开灾害隐患点,提高建房质量 ,确保达到设防标准。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生 活安排,制定周密的冬春救助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妥善 解决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住房和过冬取暖问题。三要 完善救灾投入机制。要加大救灾投入,根据受灾群众困难 程度,提高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要抓紧制订农垦、 林业、渔业系统和城镇居民受灾救灾政策。要建立因灾死 亡人员抚慰金制度,体现党和政府对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 慰籍。要切实加强救灾款物基层发放和管理使用,严禁缓 拨、滞拨或挪用救灾资金,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四要认 真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中央和省级民 政部门要成立规划落实领导小组,协调发改委、财政部门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规划 》的八个重大建设项目,减灾卫星地面应用系统项目已进 入实施阶段,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进入可行性 论证,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项目、全国重点区 域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项目、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 项目已启动立项,其余三个项目明年要开展好立项工作。 (三)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发展适度普惠型 社会福利 继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 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 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根据当地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统筹规划,抓住重点 ,积极稳妥地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一要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努力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要以 居家养老为基础,在法律规制、道德规范、社区支持等方 面提供切实保障。要完善社区照料功能,通过社区服务载 体,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日间照料、精神慰藉和紧急救助 等服务。积极发展公益性养老机构,政府举办的机构要以 收养“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人为主,不提倡建设高档次 、超豪华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机构要以需求为导 向,以服务为核心,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养老需要。继续 开展“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工作。二要加强孤儿养育工作 ,提高儿童福利水平。要进一步贯彻15部门《关于加强孤 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 就业、住房等方面的福利政策,提高养育水平和保障标准 。要依托“明天计划”长效机制,注重残疾孤儿手术矫正 和康复工作。对社会的残疾儿童要依托社区和儿童福利机 构,力所能及开展康复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三 要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积极推进残疾 人社区康复和社会救助。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 策,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加强残疾人、老年人康复辅助 器具的研发、装配和行业管理。四要完善福利服务设施 ,提高社会福利机构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蓝天计划”要与“十一五”专项规划 的实施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护、教育、康 复、特教和技能培训等各项功能,发挥指导示范和辐射社 区的作用。启动全国县区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逐 步建立适应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对象的社会福利 服务网络。五要加快推进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社 会化。要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 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 会福利事业。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创建活动。创新 孤儿社会化养育方式,进一步完善亲属抚养、收养、助养 、寄养、小家庭养育等多种模式,积极推动寻根回访。进 一步疏通渠道,调整政策,完善收养办法,解决事实收养 问题,为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六要进一步 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要继续贯彻 “安全运行、健康发 展”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深化规范管理 ,提升科技含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加大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力度,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 ,深化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 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 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要完善 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要坚持城乡群众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本自治制度 ,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选举中享有推选权、选举 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对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 业建设享有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群众自治 配套制度。要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和内容,扩大群众有 序参与,推动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引导群众在 基层民主实践的过程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新一 轮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特别是解决好“难点村”、 “重点村”的问题。组织开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十周 年纪念活动。二要扎实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为全 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探索农村社区设 置的范围、规模,农村社区建设的途径、步骤、形式和重 点,农村社区建设与其他各项农村工作结合点,农村社区 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实际的推进 思路。要研究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公共服务 、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社区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 体系。三要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把城市和谐社区建设 引向深入。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就业 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社区康 复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社区流 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要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有效形式 ,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支持社区居委会 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 登记制度,不断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对城市社 区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的研究和总结,进一步形 成体现社区建设普遍要求、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色和城 市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继续实施城市《“十一五”社区 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 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发挥好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牵 头作用。 (五)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群体服务保障 水平 要高举爱国拥军旗帜,以深化改革和落实政策为重点 ,研究解决制约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 与军队履行新使命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 场体制相衔接的服务保障体系。一要确保新出台政策落实 到位。党中央、国务院新出台了解决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 退役人员实际困难的一系列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 、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