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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长在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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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上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胜利闭幕了。下午 ,我们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我着重讲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2007 年民政工作的安排,二是对民政工作面临形 势的认识。对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如果说是立足现实 ,对当前民政工作的部署,那么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 识,则是面向未来对民政工作的思考。今天,讲这两方面 的内容,主要基于安排部署民政工作,既要注重2007年民 政工作,又要考虑“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 一、关于对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 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多年来 涉及民政工作内容最多的一个中央决定,几乎所有民政业 务都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有的是详细阐述,有的是 高度概括,有的是蕴涵其中。许多民政工作已经成为中央 的决策部署、全党的工作安排。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构 建和谐社会中责任重大,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 发展全局中的作用重要。刚刚闭幕的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 议,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 ,是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动员部署会议。十届全国人大 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涵盖了民政事业的各个领域,尤 其是确定了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 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民政 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划》,确定了“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发展 规划、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 发展蓝图。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第 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民政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把 握新时期民政工作方位上达到新的水平,在推动各项民政 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民政系统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 年初的安排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民政 工作在前几年的基础上又有新的进展。社会救助由单项制 度探索实践、点上突破向着整体制度框架建立完善、全面 推进的方向发展;优抚安置由制定完善落实政策向深化改 革与建立保障机制的目标迈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朝 着适度“普惠型”拓展;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广大农村延伸 ;民间组织由注重登记把关转向登记与管理并重,培育发 展与监督管理并举;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 事务管理工作继续朝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寓管理于服 务的方向推进。整体上讲,民政工作的作用正在由社会稳 定机制向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基础保证的转变,在调节社 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 年,是党和国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 年,要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实施国家 “十 一五”发展规划,要召开党的十七大。做好明年的民政工 作,对于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 ,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加快推动民政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 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认真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权益 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但 最直接的服务对象还是三类群体:一是受灾群众、贫困人 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二是老年人、残疾人、孤 儿等特殊群体;三是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 、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保障好这 “三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民政 工作的重要职责。2006 年,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 ,扎实有效地实施了台风、洪涝、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的 应急救助,明显提高了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继续完善城市 低保制度,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 障为主的转变,加快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步伐;全国普 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 作;切实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5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文件 ,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水平有新的提高,城 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在改善 特殊群体福利待遇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使五保供养有了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 活动,有效推进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通过完善 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多种方 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政 策,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养教到关注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 度性转变,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使福利机构的2万多名 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了手术康复。福利彩票发 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11月20日,共发行福利彩票 425 亿元,市场占有率达到61%。在维护优抚群体合法权益 方面,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 象抚恤补助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 的办法,制订了解决复退军人有关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 ,向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上报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案 ,在争取中央财政列支安置补助金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完成了军休干部年度交接任务。 六中全会《决定》确定到2020 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 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提出了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 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 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任务。明确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 要求。指出了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 会福利和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的方向 。提出了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 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 ,2007年要着眼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把解决人民群 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以健全 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创新 管理方式和增强财力支撑为推进手段,切实保障“三个群 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 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明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 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使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面建立,有效 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实施国家灾害应急救援重点工程 ,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 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 、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 助能力,加强减灾机构建设和科技研究应用,并结合灾后 恢复重建,研究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问题。继续完 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 态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步伐,抓紧把农村困难 群众纳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 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 、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在巩固既有 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在总结试点经验 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 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 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 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注意加强各项救助制度 之间,尤其是与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 配套,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利用 的效能,努力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困难群体 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二是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 福利事业。要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老年 人、残疾人、孤儿(弃婴)不同群体的特点,健全各项制 度,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惠及范围。老年人社会福利 要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着力点 ,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启动实施 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 需求为导向,以优惠政策为牵引,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积 极探索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发展社会化养 老服务事业。儿童社会福利要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 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 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继续实施、按时完成“明天 计划”,并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启 动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明年完成四分之 一地级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改造任务;认真做好涉外收 养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工作,确保涉外收养工作健康有序开 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要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推 进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残疾人集中 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努力 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 服务体系。认真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销 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 ,确保完成发行量增长10%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彩票公益金 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益金全部用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上。 三是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以全国双拥模 范城(县)命名表彰为契机,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 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提高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步伐,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 长。力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早日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在职业技 能培训、促进就业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 改革。继续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军休 干部住房、医疗改革,提高军休服务水平,落实好军休干 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平台 城乡社区这“ 两个平台”,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构建 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又是服务城乡居民的重要载体,在 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互助服务方面发 挥着重要作用。2006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 展,认真研究解决民主选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力推动 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国深化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座谈会,对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部署,命名表彰了一批“全国村 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继续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率稳步提高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明确了社区服务目标任务,提出了社区服务政策措施 ,有力推进了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学习 宣传了“社区工作者楷模——谭竹青”的先进事迹。继续 开展万家社区图书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取得了明显 的成效。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 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 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效、服务完善 、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 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 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 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 ,2007年要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 目标,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积极推 进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管理 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农村社区建 设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探索,积极推进,以党 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重点,继续加大村务 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的力度,合理整合社区资源,积 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 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 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城市社区建设要从大中 城市向小城镇全面推进,扩大社区直接选举范围,开展居 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功能,深入贯彻国务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启动国家社区 服务重点工程,切实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 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 域,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质量较高的城市基层服务和管理 网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谐社区建设的文件 ,明确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 施,有步骤地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城 乡社区活力。 (三)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民间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 社会的纽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认真做好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和 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 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 年,民间组织工作坚 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强了分类指导。继 续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 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非企 业单位发展。认真研究和落实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机制。启动了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继 续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有关 信息公布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积 极开展民间组织评估体系研究和试点工作。总体上看,民 间组织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在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六中全会《决定》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社会组织在和谐社 会建设中的任务,提出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 ,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 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各类 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核心要求 是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贯彻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07年要着 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 点,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 、分类规范、正确引导、发挥作用,加快形成管理规范、 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 展格局。要继续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 经济协会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 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 展各类基金会。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发挥各类民 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 运作的民间组织综合评估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 有效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维护社会稳 定。 (四)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是政 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 程度的重要标志,体现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2006年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 ,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驻地迁移及更 名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 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 席会议制度、难点排查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 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和要求稳步实施,地名设标工作继续 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继续推动婚姻登记工作 规范化,深化了对涉台婚姻、边民通婚等新问题的研究 ,加强了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殡葬改革有新 的进展,殡仪服务有新的提高。 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 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提出了 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 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07年 要着眼于区域发展和社会文明,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 文明服务为目标,继续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工作标 准,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强 化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意识,审慎稳妥做好行政区 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加强中长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服务 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县界联检工作,积 极促进和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稳妥调处界线纠纷,维护 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全面推进县乡镇地名设标和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不 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水平;四是按照创建“和谐家庭 ”的要求,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婚 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五是深化殡葬 改革,改进丧葬方式,提倡绿色殡葬,进一步规范公墓管 理,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五)加强政府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民政工作是在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政府主导 是推动民政工作的主体力量,这种主导包括法规政策、发 展规划、监督管理、财政投入、体制保障等,没有政府主 导,民政工作寸步难行。社会参与是推动民政工作的又一 支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社会互助、社会慈善 等,没有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就没有生机活力。实现行政 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走政府 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是开展民政工作的方向。 2006年,在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发 动社会力量参与。深入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精神,认真落实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慈善理念日益普及,慈 善组织不断发展,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 与慈善的局面初步形成。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 超市”建设继续加强,广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 化示范活动,有力调动了社会资源,推进了社会福利事业 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社会资源 利用不够,影响和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 人人共享的要求,明确了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 意识、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的任务。这对我们动员 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07年 要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的同时,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 量,以发展慈善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开展社会互 助等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形成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的互联 、互动和互补。必须看到,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 重要组成部分,要使社会服务惠及到社会公众,覆盖到困 难群体、特殊、优抚群体,特别是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 带来的巨大挑战,仅仅依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 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还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 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社会参与 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逐步觉醒,我国具有和潜在 着巨大的社会资源。民政工作发展的优势在于社会服务 ,民政工作发展的动力在于社会动员。只要我们认识到位 ,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就能够有效地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 慈善组织实施,大力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进一 步完善和落实减免税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各类慈善 组织,重点培育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劝募能力,开展 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要继续推进社会福 利社会化,在认真落实现有规划、建设、税收、用地、用 水、用电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和制订促进社会 福利社会化的新举措,积极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 营”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 社会福利服务,努力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 、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等方面迈出实质性的 步伐。要加大福利彩票宗旨和公益性的宣传,进一步提升 福利彩票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和支持福 利彩票事业,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要认 真做好社会互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捐助接收站(点 )网络,大力兴办“ 慈善超市”,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送温 暖、献爱心活动。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民间组织的优 势,引导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参与发展 民政事业,尤其是对民政部门直接主管的民间组织,要通 过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做大作强,使之切实发挥作用。 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社会公示、舆论 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开放度、增 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总之,在动员社会参与 上要有新举措,在利用社会资源上要有新政策,在依靠社 会力量上要迈出新步伐。 (六)、高度重视民政职工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是从事民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社 会志愿者队伍是参与社会互助的自愿人员。这“ 三支队伍 ”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 量、公众力量。加强这“三支队伍”建设,对发挥政府行 政主导作用、专业服务职能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作用,都 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效应。近年来,通过加强能力建 设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民政干部队伍“为民”理念不断深 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为民”实践逐步深化,依 法行政、开拓创新、综合协调、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领导 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逐步提高。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志愿服 务活动的同时,联合12个部委制订了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 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民 政部与人事部今年联合制订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 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 试实施办法》,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建立。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 人才队伍,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 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07年 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社区 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 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 局。要着眼于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 部职工队伍,从深化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入手,深入开 展学习周国知、谭竹青和“孺子牛”等先进人物的活动 ,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建设理论、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 和教育培训,培养民政干部职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 作责任,树立心诚、心重、心善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民 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 、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着眼于建立一支数量宏大、结 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专业培训、岗 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 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制订社会工作者职业守 则、水平评价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确 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率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 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 域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 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要着眼于培育一支参 与面广、服务功能强、作用发挥好的志愿者队伍,从宣传 教育和建立机制入手,增强公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 、回报社区、回报邻里的理念,探索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注 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健全城乡社区志 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形 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七)积极推进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改革 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 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关系民政部门乃至 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紧密结合“十五 ”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认真落实和加大各级财政投 入,辅以社会捐助和彩票公益金投入,尤其是2006年突出面 对“两孤”的“两院”建设,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 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福利优抚事业 单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施社会福利、抚恤优待和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保障,在维护老年人 、残疾人、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伤 残军人基本生活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健全 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 社会公共领域,加大财政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不断增 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07年 要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完善设施、强化服 务为着力点,内塑精神、外树形象,使民政直属事业单位 面貌有一个较大较快的改观,在社会公共服务中发挥示范 带动作用。由于服务需要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民政部门有 一大批直属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有些是履行政府职能 所必需的,有些需要在推进社会化的进程中发挥示范作用 ,也有些通过改革可以实行公办民营。现有的民政直属事 业单位多数发展是好的,但也有一些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 体制、运行机制、设施功能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服务需求不 相适应,有的生存都成了问题。因此,必须要把加强直属 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和改革提上议程。要紧密结合“十 一五”规划的实施,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辅之 以社会捐赠和福利彩票福利金合理使用,切实加快民政直 属事业单位建设改造步伐,尤其要紧密结合 “爱心护理工 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蓝天计划”、“霞光计划”的实 施,集中力量,新建、改建、扩建一批社会福利、优抚、 救助等事业单位。要加强民政直属单位设备设施的科学管 理和综合利用,合理整合现有事业单位的资源,完善基层 民政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的服务效率 。要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步 骤地分类推进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探索社会化 的实现方式和途径。要完善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内部人事 、用工和分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约束、竞争、激励、 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尤其是,民政直属事业单位要把优质 服务作为的管理目标,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 式、规范服务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 效率的服务,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带动辐射作用、文明窗口作用。 (八)继续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 效也体现在基层,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需要基层落实,各 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基层实施,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需要 基层完成。归结为一句话,基层是民政全部工作和战斗力 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一些地方抓住了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新农村 建设等机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力量有 所加强,工作条件有所改善,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 基层的落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基层民 政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简陋等实际问题 ,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