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新年伊始,各级纪委铲除“微腐败”的信号越来越强
烈。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
强调,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
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
的实际效果。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甘肃省纪
委五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都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
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
建设列为重点任务。
铲除“微腐败”,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目前
,基层“微腐败”量大面宽,易发多发,已经到了非铲除
不可的地步了。有的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虚报
冒领、贪污侵占,有的到处伸手,连百姓“救命钱”都不
放过,有的与黑恶势力勾结,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与
“老虎”相比,“蝇贪”虽“微”,但腐败基因是共同的
,本质上违背的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
容,对于“微腐败”同样需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
决彻底予以铲除。
铲除“微腐败”,是由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定的。基层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在基
层执政的骨干力量。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任由基层
“微腐败”滋生蔓延,就会掘空党的执政根基,最终形成
地动山摇、大厦倾覆的后果。为此,要高度重视“微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