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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当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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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认识新常态 适应新常态当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新常态”是经济领域一个热词,什么叫新常态?“新 ”就是“有异于旧质”;“常态”就是时常发生的状态。 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新常态”最 早由美国学者提出,是对2008—2009年发生“大衰退”之 后世界经济政治状态的一种描述和预测。习近平同志在 2014年5月考察河南的行程中第一次提及“新常态”。他说 :“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 ,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 ,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一经提出,在更 多场合反复出现并逐步被系统化,直至正式成为治国理政 的新理念和决策依据。“新常态”包含有重要的政治或政 策信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 作风建设,首先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以 上率下、示范全党,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以锲而 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抓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 起打,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强化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 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营造了良好从政环境 和政治生态,逐渐形成“反腐新常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的重要组织保证,肩负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充分 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才能聚集主责主业,攥紧 拳头,打赢反腐败这场战争。然而,目前,还有一些纪检 监察机关对中央反腐倡廉的新要求认识不足,工作还有缺 位、越位、错位的现象。如聚焦主业不够,该管的没管好 ,不该管的手伸得太长,监督检查轻描淡写,“打虎拍蝇 ”避重就轻,在新常态下碌碌无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没 有适应新常态的要求,缺乏“打铁先要自身硬”的素质 ,履职能力亟待提高;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 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作风漂浮虚躁,监督缺失 ;有的干部认为,大家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甚至同一座楼 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 ,对执纪监督畏首畏尾;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 排在纪检岗位,不想得罪人,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人办 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 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 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 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 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如何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 ,当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当务之急。     一、正确认识、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倡廉的排头兵,要深刻领 会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学习 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着 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正确认识,理解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   (一)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   目前,社会上出现一些错误认识,有的认为反腐到此 为止了,有的认为再反腐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 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形势作出了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当前,腐败和反腐 败呈胶着状态。呈胶着状态,主要是指我们在实现不敢腐 、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 少了但并没有绝迹,腐败分子被震慑住了但还在窥测方向 甚至困兽犹斗,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 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 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中央关于反 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起到了拨开迷雾、指明方向的作用 。从严重性看,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区域性腐 败、系统性腐败、家族性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 ,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复杂性看,区域性 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 内和体制外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 ,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 ”。更为严重的是,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有些 人搞官商勾结、上下勾连,利用权力设租寻租,又利用权 力保租护租,结果导致在政治上搞阴谋诡计,严重危害党 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腐败侵蚀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更 会动摇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永远在路上。   (二)正确认识党的纪律以刚性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 新常态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也是刚性的规矩,党的规矩包括 :党章、党纪、法律、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章是全党 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 ,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 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 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 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党纪严于国法,要着力健全 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 针对时弊。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 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要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 不止的行为,谁以身试法就坚决查处谁,不因问题小而姑 息,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 的“高压线”。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 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明一套、暗 一套,说一套、做一套。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让干部心 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牢 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同 时,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呈现以落实“两个 责任”为政治担当的新常态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 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首先是政治责 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又 是具体责任,党委既是领导主体、推进主体,又是行动主 体、落实主体。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 ”,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真 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主体责任也是 直接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 ,又要亲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 纪委的神圣职责,要敢抓敢管,责无旁贷。主体责任是前 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双轮驱动,浑然一 体。   (四)正确认识正风肃纪上呈现出严格追责问责的新 常态   正风肃纪不能避重就轻,擅作取舍,蒙混过关。大量 的案例证明,绝大部分腐败问题的形成都是从看似很小的 作风问题演变过来的,纪检监察机关在正风执纪中对发现 的问题处理起来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必须要严格追 责问责,才能形成震慑,才能让心存侥幸者缩手。比如 ,在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上,因党委(党组)书记领导 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一个地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