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具备了吗?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具备了吗? 11月29日新华网转《中华工商时报》消息说,财政部部 长金人庆在刚刚结束的2005中国财税论坛上透露,"十一五 "期间,我国将开征物业税。 看到这样的消息,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事关百姓安居 乐业的房价问题远未解决,物业税却来了!"十一五"期间 ,中国能够具备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吗? 报道中援引部分"专家"的话说,开征物业税的现实条 件在于,"随着税制改革的进行,虽然地方收入保持较快的 增长,但是,可持续增长的能力已经明显不足,地方财源 有不断下降的趋势,致使有些地方财政日趋窘迫,赤字扩 大,负债沉重。近年来地方政府基础建设的资金都是来自 于土地出让金,但是随着土地资源的不断减少,这方面的 收入不断减少。调整地方征收结构,扩大税基,需要有新 的财源";另一个原因在于,"在国外,物业税(通常是财产 税或者房产税)是各级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 "这就怪了,地方政府没钱,就想到用开征物业税来增加收 入?把物业税当成新的财政来源?国外物业税是某些地方 的主体税种,中国就得照虎画猫地模仿?这样的原因说起 来就荒唐。 说到中国,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具体到买房问题上 ,广大百姓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想法,不少家庭把几 十年来省吃俭用的钱都花上了,到了晚年才算改善居住环 境。对于另一些普通群众来说,看着飞涨的房价,要想拥 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只是梦中之花。不少狠下心来花了首付 贷了款来买上房的人,至今还在为还款压力而食不甘味。 这种状况,与近些年来社会上倡导的"超前消费"有很大关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