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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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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青 年婚恋领域的工作安排,引导各级团组织加快培育青年婚恋交友 项目,形成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整体态势,团中央决 定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由各级团组织开展或主导的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的工作项目。 1.项目以未婚青年为主要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围绕婚恋价 值观引导、婚恋心理行为辅导、单身交友联谊相亲、婚介婚庆婚 姻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 2.项目可由一家团组织或联合多个团组织、政府部门、其他 群团组织、青年社团、社会机构等组织实施。联合项目由其中一 家团组织作为申报主体,其他合作单位可列出。 3.项目坚持公益导向、内容具体务实、运行机制完备,具有 一定的品牌效应。项目已经实施半年以上,经常性、持续性开展 ,累计服务青年达200人次(含)以上,青年参与度、满意度、 信任度较高。 1.征集推荐阶段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中央企业团工委将根据项目 示范性、实效性、持续性等进行审核遴选,并兼顾各项目工作内 容、服务群体的多样性,择优向团中央推荐若干项目。 2.审核遴选阶段 团中央对征集项目进行审核,并按以下标准择优筛选: (1)导向积极。工作内涵、实施过程体现并倡导健康向上 的婚恋观,项目载体、项目形式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2)特色鲜明。项目设计契合本单位青年群体的特点和需 求,内容具体,形式生动,成效明显,参与途径便捷,受到青年 欢迎,具备一定品牌效应。 (3)机制完备。社会动员和青年参与机制、工作持续运行 机制、信用认证机制、过程性工作规范等健全完备。 (4)具有示范意义。项目服务功能、运行模式、形式设计 等操作性、实效性强,工作体系较为完整,可为更多团组织借鉴 ;或项目在某些领域的探索具有创新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