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青
年婚恋领域的工作安排,引导各级团组织加快培育青年婚恋交友
项目,形成共青团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整体态势,团中央决
定开展“青春有约”青年婚恋交友项目征集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由各级团组织开展或主导的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的工作项目。
1.项目以未婚青年为主要工作对象或服务对象,围绕婚恋价
值观引导、婚恋心理行为辅导、单身交友联谊相亲、婚介婚庆婚
姻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项目。
2.项目可由一家团组织或联合多个团组织、政府部门、其他
群团组织、青年社团、社会机构等组织实施。联合项目由其中一
家团组织作为申报主体,其他合作单位可列出。
3.项目坚持公益导向、内容具体务实、运行机制完备,具有
一定的品牌效应。项目已经实施半年以上,经常性、持续性开展
,累计服务青年达200人次(含)以上,青年参与度、满意度、
信任度较高。
1.征集推荐阶段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中央企业团工委将根据项目
示范性、实效性、持续性等进行审核遴选,并兼顾各项目工作内
容、服务群体的多样性,择优向团中央推荐若干项目。
2.审核遴选阶段
团中央对征集项目进行审核,并按以下标准择优筛选:
(1)导向积极。工作内涵、实施过程体现并倡导健康向上
的婚恋观,项目载体、项目形式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2)特色鲜明。项目设计契合本单位青年群体的特点和需
求,内容具体,形式生动,成效明显,参与途径便捷,受到青年
欢迎,具备一定品牌效应。
(3)机制完备。社会动员和青年参与机制、工作持续运行
机制、信用认证机制、过程性工作规范等健全完备。
(4)具有示范意义。项目服务功能、运行模式、形式设计
等操作性、实效性强,工作体系较为完整,可为更多团组织借鉴
;或项目在某些领域的探索具有创新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