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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在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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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十一五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视频会议,回顾婚姻登记规范化 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总结成功经验,认真贯彻 落实昨天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十二 五”期间婚姻工作的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推动婚姻工作 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刚才,我们对“十一五”期间婚 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了荣誉称号 ,重庆、陕西、青岛、南昌青云谱区、广东等地代表分别 从不同角度做了典型发言,他们讲的都很好,短小精炼、 各有特点,他们的发言是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重 大成就的生动写照,也是对民政为民精神的最好诠释。在 这里,我受立国部长委托,代表民政部对获得荣誉称号的 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国所有婚姻工作者,特 别是工作在基层一线默默奉献的登记员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和由衷的问候!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绩斐然 自2005年民政部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婚 姻登记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民政 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历经了五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 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全国70%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 关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 等5个省、直辖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 总体来说,这项工作实现了以下几个重大变化。 (一)5年来,登记机关设施建设完成跨越式发展 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改变了婚姻登记有职权无机构 、有牌匾无场地的落后局面,通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县 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达到2883个,覆盖全国97%的 县区。规范化建设单位由初期的302个增加到现在的2177个 ,增长了7.2倍。登记机关总面积由初期的34万多平方米增 加到56万多平方米,增长了61%。达到规范化要求的登记机 关候登大厅宽敞明亮、布局合理、环境温馨,电子显示屏 、自动叫号机等服务设备一应俱全;离婚登记室独立设置 ,有效地保护了个人隐私;婚姻档案室普遍配备密集式移 动档案柜,使登记机关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越。 (二)5年来,登记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改变了原有的登记人员编制难 保障、队伍不稳定、学历层次低的状况,符合行政、参公 管理和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县级登记机关比例由初期的不 到10%提高到82%。专职登记员已经达到10374人,占县级以 上登记人员总数的8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也由 2005年的62%提高到现在的84%。各地普遍建立持证上岗和 定期培训制度,打造出一支学历层次高、法律知识全、业 务能力强、服务态度佳的专职登记员队伍。 (三)5年来,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使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搭车乱 收费、办事收红包、违法登记根治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各地建立起政务公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绩效考核 、责任追究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保障了依法行政的有效落 实。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合格率普遍达到 99.8%以上,许多登记机关在服务型政府窗口评比以及行风 建设评比中均名列前茅。 (四)5年来,婚姻信息化建设成果丰硕 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解决了传统手工操作模式下的 登记不规范、工作效率低、档案难查找等问题,全国实现 省级联网的省份已由2005年的2个增加到现在的23个,省级 联网率达到了74%。许多地方积极开展婚姻登记网上预约、 在线查询、婚姻档案信息检索以及网上政务公开等工作 ,深圳市网上预约率已经占到婚姻登记数的70%以上,缓解 了登记量不断增加与在编登记员相对减少的矛盾。此外 ,民政部还开发完成了“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和 “部、省两级婚姻登记数据交换系统”,初步建成民政部 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启动了部省两级婚姻信息实时交换与 共享的试运行工作,为“十二五”实现全国联网打下坚实 基础。 (五)5年来,婚俗改革得到扎实推进 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引导着婚俗风尚向着文明、庄 重、节俭、健康的方向发展。民政部专门举办了以婚俗改 革为主题的论坛,并向全国征集结婚登记颁证词,得到专 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不少人参与讨论并出谋划 策,形成的四种颁证词版本在实践中反响良好。各地也以 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推动此项工作,山东省青岛市、滨州 市等地积极探索婚礼式颁证仪式,在倡导文明节俭婚俗的 同时,也使重婚礼而轻登记的传统观念逐步转变。 经过五年的不懈奋斗,婚姻登记机关已经成为民政部门 乃至各级政府展现执政为民良好形象的靓丽窗口。回顾五 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普遍成立了规范化 建设领导小组,吉林、重庆、湖北、陕西等地厅(局)领 导亲自带队,深入规范化建设难度较大的地区,逐一排查 ,帮助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等问题,有效解决了当地规 范化建设中的难题。第二,必须精心打造规范化建设载体 。各地普遍抓住规范化建设的契机,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和 加强内部自身管理,推动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基础建设、队 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使登记机关设施齐全,登记人员亲切 热情,登记场所温馨庄重,全面提高了登记机关的执法水 平和服务能力,也极大地提升了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良好形 象。第三,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2003年《婚姻登 记条例》的改革,淡化了管理色彩,强化了服务功能。在 2008年8月8日奥运开幕当天、2009年9月9日“天长地久 ”、2010年10月10日“十全十美”等有特殊纪念的日子里 ,各地婚姻登记出现“井喷”现象,但正是各级民政部门 树立以婚姻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民有所需,我有所 应”的服务信念,全面动员,从容应对,使几次结婚登记 高峰都能在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氛围中顺利度过。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各地以婚姻登记机关为依 托,不断探索拓展婚姻文化的实践形式,倡导引领先进文 明的婚礼模式,使婚姻文化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弘扬发展。 广东省还注重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大胆探索将扩大福彩 宣传点与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有机结合,在促进了福彩发行 宣传的同时,也有效解决了登记机关经费和设施建设等难 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婚姻管理工作中 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个别地方思想认识仍需 提高。部分省份对规范化和信息化工作重视不够,还有近 三分之一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未达到规范化要求,并 有8个省份尚未完成省内信息化联网工作,影响了规范化整 体目标的实现,制约了全国婚姻登记联网的总体进度。二 是个别地方依赖心理仍需涤除。有的地方未认真按照规范 化要求解决登记场所等问题,有的简单地将登记机关搬入 妇幼保健院或者营利性机构,使新婚当事人不得不到医院 中办理婚姻登记,群众对此有所反映。三是个别地方依法 行政能力仍需提高。一些地方未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 》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有的将不符合法规要求的项 目纳入登记流程,甚至作为考核婚姻登记机关的指标等。 还有一些地方在开展婚姻服务中未尽告知义务,将本应自 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强制或变相强制摊派给当事人,这些问 题应当引起各地重视,及时予以纠正。 二、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婚姻工作的重要意义 婚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婚姻登记 机关每年直接面对近三千万婚姻当事人,而他们身后又涉 及到亿万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是传递政府亲民、为民、 便民、利民服务理念的有效载体。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发 生深刻变动,人们经济活动日渐频繁,服务需求不断拓展 ,价值观念更趋多元,婚姻工作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 。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婚姻工作的重要 意义,切实巩固“十一五”期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成 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婚姻工作的新发展。 (一)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完善,婚姻工作地位越来越凸 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婚姻当事人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