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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在吉林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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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民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 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回顾我省第十六 次民政会议以来的民政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期民政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大局,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科学 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城乡居 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贡献。 一、着力改善民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2007年我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以来,面对复杂的形 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 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一系列重 大决策,全面落实民政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全省民政事业 取得了显著成就,充分发挥了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 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一)保障基本民生成效显著,困难群众生活较大改善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五年来,全省累计筹集低保资金 161.54亿元,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近200万人,城 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75%和115%,城乡低保补助水 平分别提高126%和231%;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 乡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特殊生活困难得到了较好 解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0.36亿元,年救助人数 2011年年末达到52万人次。加大救灾工作力度。投 入救灾资金21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100万人次,恢 复倒损民房63万间,改造农村困难户泥草房24万户。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  “三无”对象、孤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和高龄老人全部 纳入制度性保障,并提高供养标准;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 合法权益,使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水平不低于全省最低 工资标准;慈善救助效果明显,五年来共募集善款24亿 元,救助困难群众50余万人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 长足发展,累计发行福利彩票91.38亿元,筹集福彩公 益金31.98亿元,有力支持了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作用突出,群众参与能力有效提高 。五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提升 社会组织服务功能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全省建成663个城市 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和2845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 心,提升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村委会、居 委会第七、第八两次换届选举工作,使以 “海选”为特征 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 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全省19760个社会组织成为 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2011年年底,启动 实施 “万名社会工作人员培养计划”,从开发社会工作岗 位入手,加大培养力度,目前已开发岗位1861个。 (三)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自觉,军政军民关系团 结稳固。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重点,优抚安置制度 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年来,全省累计安置退役士兵 3.8万人,其中自谋职业的达到1.49万人。全面落实 优待抚恤政策,逐年提高10余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标准,其中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水平比2007年 增长近1倍;将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体系;为1.5万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住房,显 著改善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 和军用饮食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开展科技、教育、 文化、社区和 “五位一体合力治边”等时代特色鲜明的拥 军活动,广泛宣传长春市锦程街道20年真情服务官兵的 典型事迹,使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步伐加快,城乡居民福祉日益 增强。五年来,投入资金39亿元,新建、改(扩)建社 区公共用房、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3200个,总建筑面积达到231万平方米,提高了公 共服务能力。全省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643家,比 2007年增长63.6%;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 1259个,初步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的养老服务格局。 平稳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界线管理工作,“平安边界”建 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四项基本任 务,遍布城乡的164万块地名标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 乡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在全省 建立了城乡低保死亡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制度。大 力推进民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从省到社区的民政服 务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多个专项业 务管理系统,显著提升了服务效率。在民政部的支持下 ,积极开展长吉图现代民政先导区建设,在社会救助、社 会福利、流浪乞讨救助和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取得了良好 进展。 过去的五年,我省民政工作在较高起点上实现了快速发 展,是民政保障民生成效最好的五年,是民政提供公共服 务最多的五年,是民政经费投入数量最大的五年,也是民 政为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最突出的五年。在全省民政事业快 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牢固树 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全省 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民政 工作发展;二是自觉践行 “民政为民”的宗旨,把保障和 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民政的保障能力和服 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的理念,积 极推进政策创新和转变服务方式,使民政工作更好地适应 了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四是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 与的思路,着力推进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 性互动,民政事业的发展动力增强;五是始终坚持奋发有 为的精神,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的事关 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民政队伍服务群众的作风更加 扎实。 二、牢牢把握主题,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 作用 今后五年,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 攻坚阶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今年3月份 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刚刚闭幕的省十次党代会提 出了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的奋斗目标,并明确要求 “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为我省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一定要进一步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 代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牢牢把握主题,充分发挥民 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 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不断推进民政事业 的科学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 “让城乡居 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 中的骨干作用为动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完善体制机制 ,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优抚和 社会服务的水平,使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幸 福指数同步提升,让城乡居民过上更加殷实富裕、自信尊 严、充实快乐、和谐安全、舒适健康的美好生活。 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完善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 众基本生活。全面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 ,以医疗、住房、教育、救灾、司法和临时救助以及就业 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帮扶、慈善救助为补充的 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 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的标准,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 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相适应。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启动物价联 动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 庭和 “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切实加强城乡低保 制度与社会保险、城镇就业和农村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 ,推进低保制度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健全困难群众医 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完善住院救助  “一站式 ”服务,确保应救尽救。完善救灾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应 急通讯网络,健全省到村(社区)五级应急预案体系,建 立救灾专项资金投入常态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加强救灾 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金融保险参 与、社会动员补充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 灾水平。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城市街面 无流浪未成年人。加强和改进慈善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慈 善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 (二)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格局,不断提高人 民群众幸福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到 “十二五”期 末,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 ,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