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第十七次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民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
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回顾我省第十六
次民政会议以来的民政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期民政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大局,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科学
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城乡居
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贡献。
一、着力改善民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2007年我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以来,面对复杂的形
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
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一系列重
大决策,全面落实民政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全省民政事业
取得了显著成就,充分发挥了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服务
发展、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一)保障基本民生成效显著,困难群众生活较大改善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五年来,全省累计筹集低保资金
161.54亿元,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近200万人,城
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75%和115%,城乡低保补助水
平分别提高126%和231%;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
乡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特殊生活困难得到了较好
解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0.36亿元,年救助人数
2011年年末达到52万人次。加大救灾工作力度。投
入救灾资金21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100万人次,恢
复倒损民房63万间,改造农村困难户泥草房24万户。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
“三无”对象、孤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和高龄老人全部
纳入制度性保障,并提高供养标准;切实保障残疾职工的
合法权益,使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水平不低于全省最低
工资标准;慈善救助效果明显,五年来共募集善款24亿
元,救助困难群众50余万人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
长足发展,累计发行福利彩票91.38亿元,筹集福彩公
益金31.98亿元,有力支持了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作用突出,群众参与能力有效提高
。五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提升
社会组织服务功能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全省建成663个城市
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和2845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
心,提升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村委会、居
委会第七、第八两次换届选举工作,使以 “海选”为特征
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
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全省19760个社会组织成为
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2011年年底,启动
实施 “万名社会工作人员培养计划”,从开发社会工作岗
位入手,加大培养力度,目前已开发岗位1861个。
(三)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自觉,军政军民关系团
结稳固。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重点,优抚安置制度
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年来,全省累计安置退役士兵
3.8万人,其中自谋职业的达到1.49万人。全面落实
优待抚恤政策,逐年提高10余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标准,其中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水平比2007年
增长近1倍;将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体系;为1.5万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住房,显
著改善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
和军用饮食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开展科技、教育、
文化、社区和 “五位一体合力治边”等时代特色鲜明的拥
军活动,广泛宣传长春市锦程街道20年真情服务官兵的
典型事迹,使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步伐加快,城乡居民福祉日益
增强。五年来,投入资金39亿元,新建、改(扩)建社
区公共用房、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3200个,总建筑面积达到231万平方米,提高了公
共服务能力。全省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达到1643家,比
2007年增长63.6%;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
1259个,初步形成了结构比较合理的养老服务格局。
平稳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界线管理工作,“平安边界”建
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四项基本任
务,遍布城乡的164万块地名标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
乡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在全省
建立了城乡低保死亡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制度。大
力推进民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从省到社区的民政服
务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多个专项业
务管理系统,显著提升了服务效率。在民政部的支持下
,积极开展长吉图现代民政先导区建设,在社会救助、社
会福利、流浪乞讨救助和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取得了良好
进展。
过去的五年,我省民政工作在较高起点上实现了快速发
展,是民政保障民生成效最好的五年,是民政提供公共服
务最多的五年,是民政经费投入数量最大的五年,也是民
政为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最突出的五年。在全省民政事业快
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牢固树
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全省
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民政
工作发展;二是自觉践行 “民政为民”的宗旨,把保障和
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民政的保障能力和服
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大力倡导改革创新的理念,积
极推进政策创新和转变服务方式,使民政工作更好地适应
了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四是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
与的思路,着力推进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
性互动,民政事业的发展动力增强;五是始终坚持奋发有
为的精神,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的事关
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民政队伍服务群众的作风更加
扎实。
二、牢牢把握主题,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
作用
今后五年,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
攻坚阶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今年3月份
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刚刚闭幕的省十次党代会提
出了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的奋斗目标,并明确要求 “全面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为我省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一定要进一步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
代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牢牢把握主题,充分发挥民
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
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不断推进民政事业
的科学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 “让城乡居
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
中的骨干作用为动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完善体制机制
,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优抚和
社会服务的水平,使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幸
福指数同步提升,让城乡居民过上更加殷实富裕、自信尊
严、充实快乐、和谐安全、舒适健康的美好生活。
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完善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
众基本生活。全面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
,以医疗、住房、教育、救灾、司法和临时救助以及就业
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帮扶、慈善救助为补充的
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
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的标准,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
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相适应。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启动物价联
动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
庭和 “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切实加强城乡低保
制度与社会保险、城镇就业和农村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
,推进低保制度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健全困难群众医
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完善住院救助 “一站式
”服务,确保应救尽救。完善救灾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应
急通讯网络,健全省到村(社区)五级应急预案体系,建
立救灾专项资金投入常态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加强救灾
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金融保险参
与、社会动员补充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
灾水平。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城市街面
无流浪未成年人。加强和改进慈善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慈
善救助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
(二)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格局,不断提高人
民群众幸福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到 “十二五”期
末,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
,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