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技
术交流暨检测验收工作会上的讲话
(2009年9月22日)
尊敬的武涌司长、各位专家,同志们:
上午好!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技术交流暨
检测验收工作片区会今天在此隆重召开,首先,我代表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会议
地点选择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为我省向兄弟省市学习提
供了一次良好的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应邀参加会议
的各位专家,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我们这次会
议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环境的吉林市建委表示诚挚的谢意!
建筑用能是我国三大重点用能领域之一(工业、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利用太阳能、浅层
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的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
等,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领域,对替代常规能源,促
进建筑节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设部、财政部先后制定
了《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关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关
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的通知》,加大扶持
、引导力度。
2007~2008年我们吉林省共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示范项目8项,示范面积55.5万平方米,可获得补助资金
4386万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3850吨标准煤。梅河
口阳光家园和高力新村去年投入运行,供了一个采暖期
,效果较好,已具备验收条件;磐石日月潭宾馆和四平农
业工程技术学院今年底可投入运行。吉林市五星国际城采
用淡水源热泵技术,四平农业工程技术学院采用工业废水
源,均具有较强示范意义。在示范项目的带动下,全省可
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技术逐步普及,应用面积不断扩
大,目前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140余万
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面积达1400余万平方米,带
动地方投资6.7亿元。
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
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国家及时调整引导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