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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在全省风景名胜区政策法规读书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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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风景名胜区政策法规 读书会上的讲话 (2013年4月24日) 同志们: 这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年来首次就风景名胜区工作举 行专题政策法规读书会。读书会的任务很明确,就是认真 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分析 当前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切实增强风 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好、规划好、管理好景区的责任 ,进一步推动风景名胜区工作持续健康开展。上午,住房 城乡建设部城建司风景处李振鹏同志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风景园林所所长贾建中同志的授课很精彩,相信大 家都很受教育和启发。 近年来,全省各级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积极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工作的 方针、政策、法规,切实加大景区保护、培育和管理工作 力度,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取得较大成绩。目前,我省 共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35处,总面 积近3100平方公里,约占省域国土面积的2%,初步建立了 由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等多层次、多类别 景区景点组成的风景名胜区体系。大部分风景名胜区按照 规定编制完成了景区总体规划,划定了核心景区,为景区 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组织开展了风景名胜区 环境综合整治、文明景区创建和景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活动 ,建立和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风景区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 、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风景名胜区对服务业发展 的支撑作用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2012年,全省风景名胜区接待游人7333.6万人次,实现 直接经营收入64.78亿元,安排就业人员近6万人。 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贵的、不可再生 的自然文化遗产,是自然界中最为精华的部分,在维护地 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 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 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 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风景名 胜区已经成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的主要场所,在调 整经济结构、促进服务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等方面有着 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同时,风景名胜区可以为当地群 众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促进 地方经济发展。风景名胜区还有利于提高景区周边相关城 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城镇的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推 动新型城镇化提质加速。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首次提出 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转方式、调结构、增创发展新优势 ,是省委、省政府着眼山东实际做出的重要部署。这都为 今后的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赋予了更重的 任务。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风 景名胜资源,是建设美丽山东、生态山东、好客山东、文 化山东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也 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总体 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风 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国家 、省有关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科学规划、统 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按照"保护是核心、 规划是前提、管理是关键"要求,强化规划龙头地位,严格 景区建设项目监管,配套完善景区基础设施,不断创新管 理技术和手段,全面提高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水平,切 实保护好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下面,结合贯彻落实相关 政策法规和日常管理工作,我讲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端正对风景名胜区本质属性的认识,切实增 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责任意识 风景名胜区保护极为重要,这是由它自身所固有的珍稀 性、唯一性、不可再生性和社会服务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风景名胜区中的风景名胜资源非常稀有和脆弱,来自大自 然的造物和历史文化的雕琢,兼容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 ,价值弥足珍贵。风景名胜资源种类繁多,在地质地貌、 生态生物、文物古迹、景观形态、文化特色、观赏类型和 科学价值诸多方面千姿百态,既无法替代,也不能重复克 隆。风景名胜资源与其他国有资产的本质区别还在于它不 可再生的特殊性。风景名胜资源的脆弱体现在其损毁后的 不可逆性,一旦遭到破坏,就不可能再恢复大自然禀赋的 原生态和历史形成的原真风貌,造成的损失将无法挽回。 风景名胜资源特有的这些属性决定了我们风景名胜区保护 和管理工作完全不同于森林公园,不同于旅游度假区,也 不同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这个称号绝不仅仅是一 张名片,更是一种保护的意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既然 你申报了风景名胜区,就要切实强化这种责任意识,按照 风景名胜区的规则来办事,在景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各个方 面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的各项法律法规,保护风景名胜资 源不受侵犯和破坏。这里要说明一个问题,"风景名胜区 "这个称号不是想要就给的,更不是想扔就扔的。国家、省 把你定为风景名胜区,你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管理好,出 了问题就要追究你的责任,这是基本的要求和原则,不是 能随意改变的。 二、全面加快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步伐,建立和完善景 区规划体系 搞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规划是前提,是指导开展各 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一是加快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刚 才,未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景区逐一介绍了规 划编制进展情况并做了表态发言,这些景区要切实加快编 制进度,提高编制水平,在2013年底前完成编制并按法定 程序报批。总体规划即将到期的,应及时进行规划实施评 估,并抓紧开展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国务院条例第47条 中对景区设立后2年内未编制完成总体规划的有具体的问责 处分要求。这里明确,对2013年底前仍未完成规划编制的 ,我们将向各市市委、政府书面进行通报情况,直至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关于跨行政区域的风景名胜区规 划编制工作,省厅已经牵头全面启动了胶东半岛海滨风景 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各设区市要以更加积极主动 的态度,具体牵头组织好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域的风景名 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 一些风景名胜区虽然编制了总体规划,但控制性详细规划 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导致景区的保护和建设 无章可循,以至出现对风景名胜资源的过度开发甚至破坏 的现象。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强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 划编制工作,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 详细规划全覆盖。三是做好核心景区划定工作。核心景区 是衡量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品质和 价值高低的重要条件,也是为了实现景区可持续发展和资 源永续利用需要特别加强保护的区域。要严格按照国务院 条例规定,明确划定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保护范围,制 定专项保护规划,确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核心景区划 定并经核定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对其"四至"范围进 行勘界立桩,予以明确界定。四是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的 权威性和严肃性。业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项目 建设规划必须坚决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按规划进行建 设,造成不良影响和破坏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规划未经批 准的,不得在景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 三、规范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严控景区内新增建 设项目 风景名胜区是一个生态相对脆弱的区域,建设项目选址 不当或超容量的开发利用很容易对景区的生态稳定性和景 观完整性造成破坏。为加强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监管 ,国务院和省人大的《条例》中都明确了风景名胜区建设 项目选址审批制度,要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 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由所在设区城市政府提出申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后,报省政府审批;国家级 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和三级保护区内的 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省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的所有建 设项目和二级保护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由 所在设区城市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审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其他建设 项目和四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省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 护区内的其他建设项目和三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审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工程项目的选址由 所在设区城市政府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 后,同时报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这些规定都很 明确,是我们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景区的一个重要手段。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是景区管理的主体,也是第一责任单 位,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依法办理景区内建设项目选 址审查手续。各地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 ,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好对景区建设活动的监 管职责,按规定严控景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切实履行好建 设项目选址审查制度。 四、继续实施风景名胜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景区环境 面貌 前些年实施的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有效地推动了全省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景区 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景 区脏乱差,改善景区环境面貌。要在景区的入口处规范设 置景区标志、景点简介、景区平面图、游览须知等标牌 ,在游览路线上设置指示牌、信息服务牌,在危险地段设 置安全警示牌,做到风景区导向、安全警示、解说牌等准 确清晰,美观大方,满足游客需求。加强景区污水、垃圾 的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水平。完善景区交通、 通讯、电力、供水等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加强 以育林绿化和水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