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新任民政厅(局)
长研讨班上的讲话
去冬今春以来,省级民政厅(局)和省会城市民政机关
大多经历了新老交替,其中 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
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履新。看到多年为民政工作付出心
血、做出贡献的厅(局)长离开民政工作岗位,作为民政
部长,我心存依恋之情,看到大家从不同的领导岗位加入
到民政行列中来,作为民政部长,我十分欣慰。这里,我
建议,向离任的民政厅(局)长表示崇高敬意。也借全国
民政厅(局)长研讨班开班之际,向新近走上民政部门领
导岗位的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
20年前,我和各位新任民政厅(局)长一样走进民政大
门,若问我对民政工作的最大感悟,就是民政之要在于为
民。七十二行,行行有道,“为民”就是民政行业最大的
道。当然从最终的意义上,行行都是为人民服务,但是在
人民政府序列中我们是“民”字打头的部门,这个“民
”字,有着特殊的使命、职能和要求。在民政部门履行
“为民”使命的运行体系中,省级民政厅(局)的作用至
关重要,肩负着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科学
决策、创造性地推动民政工作的重要责任;计划单列市、
省会城市又往往是本地区民政工作的“领头羊”,对本地
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起着带动和示范作用。民政厅
(局)长能否不辱使命,有赖于诸多方面,这之中关键是
要牢固确立“为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政绩观
。“为民”是新任民政厅(局)长的第一课,也是做好民
政厅(局)长的永恒课题。
一、作为新任民政厅(局)长,“为民”的前提是熟悉
民政、思考民政、研究民政,举办研讨班就是为大家提供
这样一个机会
通过研讨班,为新任民政厅(局)长提供一个熟悉民政
业务的机会。今年是改革开放 30周年,也是民政部恢复建
立 30周年,通过一系列讲座让大家全面理解民政工作 30年
的发展历程、基本经验、工作思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办
这种类型的研讨班是这些年来的第一次,民政部党组非常
重视,也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机会。新任厅(局)长们过
去主要是从民政外部来观察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
,现在则要从民政内部来思考民政、谋划民政、推动民政
,这次把同志们召集起来,就是要大家尽快全面熟悉民政
工作情况,尽快适应民政领导岗位的角色,很好承担起领
导民政工作的重任。
通过研讨班,为新任民政厅(局)长提供一个思考民政
发展的机会。大家上任伊始,工作千头万绪。关键是把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民政工作的历史方位和发展战略,适应
形势、融入大局、有所作为。 2007年 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
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了总体布局,对新时期
民政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2006年 11月召开的第十二
次全国民政会议,分析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中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确定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部署了“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
发展思路和保障措施。举办这次研讨班,就是让大家深入
学习这两次会议精神,用这两次会议精神认识民政工作
,思考民政工作。
通过研讨班,为新任民政厅(局)长提供一个研究当前
民政工作的机会。今年的民政工作,年初已有部署,年中
也有安排,现在的重要任务是抓好落实。通过学习培训
,使同志们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工作,相互交
流经验,推进今年民政工作的落实。同时,也为新任民政
厅(局)长互相认识,提供一次机会。
二、作为新任民政厅(局)长,“为民”的关键是提高
素质,政治上具备为民之德,情感上饱含为民之情,工作
上具有为民之能
政治上具备为民之德。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
;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按照政治坚定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带
好班子,管好队伍;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重实际、说实话
、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
作假;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厚德载物,自强不息。
情感上饱含为民之情。民政厅(局)长必须对人民群众
有特殊的深厚的感情,这既是为政之要,也是为官之道。
要有民政职业感情,深怀爱民之心,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
样对待民政对象,尊重、理解、关心他们,想他们所想
,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替他们分忧解愁。要有职业
责任,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
作的第一要务,关注民生、民意、民权、民利,做到亲民
、爱民、利民,为人民谋福利、为群众办实事。要有职业
操守,真实反映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呼声和实际困难
,切实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处理、解决问题要
公道、公正、公平、公开。要有职业精神,就是我们长期
倡导和实践的“孺子牛”精神。要崇尚淡泊名利,无私奉
献;要崇尚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要崇尚与时俱进,开拓
进取;要崇尚艰苦奋斗,勤俭兴业。
工作上具有为民之能。做好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民政工作
,作为民政厅(局)长应该具有正确科学决策的能力,深
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发现新情况,勇于新创举、新实
践,注重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深化对各种工作的规
律性认识,领导本地区民政工作良性发展;应该具有组织
应急响应能力,在大灾和其他突发事件面前,临危不惧、
处乱不惊,指挥若定,从容不迫;应该具有依法行政的能
力,依法建立健全办事规程、制度,为群众提供规范、便
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