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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彬:在自治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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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 再接再厉 奋力开创城市管理执法 工作新局面 ——在自治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徐彬 2018年4月2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党办发〔2016〕53号),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 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工作,全面 安排2018年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 ,抢抓机遇,团结奋进,努力开创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真总结2017年取得的经验 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尽心竭力完成一项项城管执法重 任的一年,是我们拼搏进取应对重大挑战的一年,是我们 众志成城取得可喜成绩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的正确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帮助和各地党委 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总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城 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领导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召开电视电 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赵冲久副主席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提振了士气,促进了我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 面推开。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由我厅牵头、23家区 级单位组成的自治区城市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先 后组织召开了联络员会议和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联席会议 议事规则、执法权划转方案、重点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考 核细则、城市管理立法等改革事项。大部分地州、县市建 立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机制,昌吉市、奎屯市、 库尔勒市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主要负责人,各相关部门 为成员单位。同时,我们印发了《2017年自治区城市管理 执法体制改革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2017年自治区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确定了较为公 平、科学的考核依据。2017年12月中旬,在前期检查调研 的基础上,我们对照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地州市城市管理 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考核赋分,大部分地州按要求完成 了阶段性改革任务。 (二)城管执法机构、职能取得新提升。根据中央编 办《关于成立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的批复》精 神,经积极沟通协调,2017年10月,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 同意整合相关职能成立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明确 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由自治区城市管 理执法监督局集中行使。乌鲁木齐市、伊犁州等6地整合设 置了地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奎屯市、莎车县等36个县 (市)整合设置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克拉玛依市、昌吉 州、阿克苏地区等12个地州(市)、库尔勒市、巴里坤县 等66个县(市)市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 集中行使。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均按现有“三定方案”制定 了权责清单,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职 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问 责机制等。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转 办等各类案件96件,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率100%,落实罚款 60.05万元;积极开展多项专项执法检查,有力维护了建设 行业市场秩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地 办理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案卷进行实地评查,就案卷评 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高了执法案卷质量和效率 。 (三)城管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会同自治区 党委编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印发了《自治区城市管 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克拉玛依、伊宁、 喀什市为自治区试点城市,并要求各地自行确定1-2个城市 开展试点。2017年7月,我们组成督查组对克拉玛依市、伊 宁市2个自治区试点城市,伊犁州、塔城地区、巴州3个地 州本级及其确定的4个试点城市进行现场督查;9月在克拉 玛依市独山子区召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总结 现场会。目前,自治区3个城市、地州(市)本级24个城市 的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法制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深入调研、反复 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起草完成了《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 例(送审稿)》,经专题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 善后提交自治区城市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和自治区人民 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条例(草案)》经主席专题会和 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已于2017年11月底提 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 建设系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选取 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伊宁、库尔勒市为自治区试点城市 ,稳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 ,保证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同时,会同自治区司法厅 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 ,推动律师驻队工作,加强法制保障。 (五)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我 们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结 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 、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城市管 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 案》,将该项工作列为2017年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 革重点任务,推行“721”工作法,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并 组织全区自下而上进行“强转树”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对专项 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组织全区52名处级以上干 部和执法人员参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题培训,举 办了两期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专题培训班,对全区470余名科 级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乌鲁木齐市、伊犁州、阿 克苏地区等8个地州市均已完成科级以下城市管理执法干部 培训工作。在内强素质的基础上,我们外树形象,推进制 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先后开展了调研、公开招标、签 订定购合同、实地量体裁衣等工作,今年2月5日在昌吉市 举行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换装仪式,目前大部分地州 市县已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六)数字化平台建设得到大力推进。在对全区数字 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实施了《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全覆盖指导意见 》(新建法〔2017〕78号)。目前,乌鲁木齐市、克拉玛 依市2个设区城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奎屯市、布尔津县 等9个县(市)整合形成了数字化城管平台。昌吉州、吐鲁 番市等2个州市和伊宁市、塔城市、库车县等17个县市正在 建设中。 在去年的工作中,各地坚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大 胆实践,特别是昌吉市、伊宁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独 山子区、喀什市、阿克苏市、石河子市等试点城市探索出 了不少符合自身特点的改革成效,形成了很多可复制、可 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结合自身实 际,建立了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行“721”工 作法;昌吉市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整合城市管理相关 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奎屯市在执法重心下 移、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值得借鉴的 经验;奎屯市采取分布式独立化建设模式、独山子区采取 集中式一体化建设模式、塔城地区依托维稳、应急、综治 指挥平台构建城市管理分系统,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建设步伐。希望各地积极学习参考他们好的经验做法,深 入分析研究、妥善解决改革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指导推动 改革任务落实。 我们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协调机制建立方面,一些城市未引 起足够重视,未按要求成立相应规格的协调机制指导推进 改革工作。在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方面,尚有8个地州市、 47个县(市)未设立城市管理机构。在数字化平台建设方 面,受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条件限制,全区城市管理 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在案件办理方面,个 别地方对转办的投诉举报案件久拖不报,个别地方查办群 众举报案件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导致出现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对此,我们必 须要下定决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总目标统领城市管理工作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 大会。这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