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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察: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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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保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许瑞察 (2017年10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会议是非常有意义的。今 年是全省开通“315”热线20周年,“315”诞生于漳州 ,发源于福建,从这里走向全国,成为消费维权的代名词 ,成为我们工商队伍一个金字招牌。省局党组对消费维权 工作高度重视,黄培惠局长会前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局长 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明年的消费维权工作,今天亲自参加会 议,等一下将对全省系统的消保工作和系统当前的重点工 作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刚才 ,福州、漳州、莆田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讲得很好 ,很有针对性,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李升处长 通报了今年消保绩效考评的结构和现状,希望在最后二个 月里抓好补缺补漏。也借此机会向奋斗在消费维权战线上 的各位同志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同时,向为此次会议作了 大量工作的漳州市工商局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这 三年来消费维权工作完成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 排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入贯彻实施《消法》,消费维权工作开创新局 面   新《消法》实施以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 消委会作为《消法》主要执行机关,主动适应管理体制调 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围绕新权益,立足新责任 ,深入推进《消法》贯彻实施,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为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   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大《消法》及其 配套规章制度的运用。重新梳理和制定了全省12315工作规 范及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意见,漳州市工 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程序规范,今年出台了《漳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抽查检验工作程序规定》;开展《消法》执法检查迎检工 作,全国人大张平副委员长率队到福建开展新《消法》执 法检查时,高度肯定了我省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下发《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办法》修订调研方案,部署开展全省立法调研工作。二是 持续开展“消费维权满意率”考评工作。“消费维权满意 率”自2015年开始纳入了省对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 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升为政府 行为。从目前来看,这项工作各地都很重视,出台诸多措 施,不断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稳步开展。就2017年上半年的 指标运行情况来看,一次接通率、诉求办结率的总体情况 较好,调解成功率各地差异较大,其中莆田市暂列总分第 一。三是推动建立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 度。今年“3·15”期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由省工商局牵 头、24个部门参与的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 会议制度,并明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工作 要求。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一是推进流通领域商品 质量监管一体化。坚持“问题导向、一体化监管、公正公 开、协同共治”的原则,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考 核指标,针对我省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以及日常监管执 法中发现的情况,确定抽检范围和重点商品品种,开展重 点商品质量连续性的定向跟踪抽检。2015年以来,在全省 范围组织抽检商品10372组,平均合格率为71.4%,涉及 11个大类40种商品类别。试点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工商局对天猫、国美等主流 交易平台销售的服装、床上用品、家用电器、手机充电宝 等商品实施抽检。二是开展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开展红盾 质量维权活动,强化抽检结果运用。2016年,红盾质量专 项行动期间,进一步加强“诉转案”工作,严格依法处理 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查处违法案件160件,罚没63.93万元;配合开展红盾护 农行动,省局商检分局不断加大农资化肥抽检力度 ,2015年、2016年、2017年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检测合 格率分别为76%、91.5%、93.31%,不断倒逼生产和经销企 业把好质量关。三是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深入贯彻 实施《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 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规章为主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费侵 权案件查办督查。以美容美发服务、旅游服务、电信服务 、修理服务、供电、供水、供气、中介服务等领域为重点 ,切实加强合同规范和监管,依法坚决制止利用格式合同 “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省工商局针对消费者反映 集中的通信服务领域维权诉求集中问题,汇总分析2016年 全省12315受理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投诉举报情况,发出 行政抄告要求及时整改。   全面推进12315体系建设。一是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诉 求。以高效便捷为核心,进一步完善12315专用电话、互联 网、短消息、移动通讯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及 时受理、转办、督办、反馈消费者投诉举报,严格处理程 序和时限,提升12315数据归集分析能力,提高消费纠纷解 决效率。2015年至今,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 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42.7万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 115.1万件;受理投诉23.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3.16亿元;受理群众举报4.3万件。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活动。以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为 抓手,有序推进“诚信商家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综合行 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手段,引导服务行业组 织及经营者通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 质量水平,2017年底前拟完成30个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南 平市工商局指导“十佳”旅游诚信商店创建,打造旅游诚 信经营示范街,实现示范街消费零投诉。三是拓展延伸 12315服务内涵,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认真 贯彻落实省政府旅游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与省旅游局、省 物价局联合作出并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全 省12315服务热线统一接听、及时转办旅游投诉,建立完善 “一口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及时反馈办结、网上跟 踪督办”的工作机制,建设并运行“福建旅游投诉服务平 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快速妥善处 理旅游投诉,为游客提供放心舒心安心的旅游环境。自 2016年8月15日正式实施承诺以来,全省12315热线直接答 复游客咨询1719件;接收、登记旅游类投诉1612件,举报 120件,涉及旅游、工商、物价、公安、运管、食药监等部 门,均在第一时间分流至承办单位处理,未出现重大旅游 投诉事件。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国家旅游局的充 分肯定,于伟国省长和李金早局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予以 肯定。   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平台作用。一是加大消费维权宣 传。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年主题,各级消委会积极开 展“3·15”系列宣传活动。2015年,福建省消委会在成立 三十周年之际,在中国消费者报、福建日报等各大主流媒 体上开辟专栏,回顾30年来省消委会的发展历程和消费维 权工作亮点,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二是拓展消费纠纷解决 渠道。认真调解消费纠纷,积极探索和司法调解、人民调 解、仲裁的有效衔接,提高调解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大法 律援助力度,依法支持起诉。省消委会与福建建达律师事 务所建立“支持起诉快捷通道”,福州市消委会与福建天 人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消费维权“快速支持起诉”机制 ,免费为消费者进行诉讼,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是提升 消费维权专业化。加强专家智库运用,2015年以来,省消 委会美容化妆品专业委员会、珠宝玉石专家委员会等专业 委员会和电力投诉监督站先后成立,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 强。厦门市消保委成立汽车专业委员会,协助解决汽车消 费疑难纠纷。四是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开展旅游消费体察 和食品安全消费体察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了解 ,树立消费信心;开展福建省珠宝玉石首饰消费市场调查 ,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被中国消费者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予以 刊载;宁德市消委会开展快递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评议,通 报快递行业七大问题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加强志愿者队伍 建设,省消委会成立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办公室”,在福 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驻闽部队等成立了“消费维权志 愿者工作站”,引导和组织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五是推 进消费教育引导。面向社会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新型消费 方式,省消委会在福州大学和福建师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