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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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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 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法学会会长 王乐泉 (2017年6月7日) 同志们:   这次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是继上 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之后,法学会 系统又一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 进《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会议。开好这 次会议,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 牢抓深抓实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在这新的伟大实践中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理论。4月25日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巡 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 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 法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的战略 意义和历史意义,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 ,并对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体系、法治人才培养等方 面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具有重大的理论指 导和实践创新意义,凝聚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治智 慧,是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判断,是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 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到法学会工作的全方位、全过 程,其中首要任务,就是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要始终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这一核心要求。政治性 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要求。法学会作为党领导 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 成部分,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维护以习 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 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 度一致。各级法学会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旗帜鲜 明讲政治”的重要论述,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思想引领,这 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学会改 革的头等大事,也是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重中之重。 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深入研究政治引领工作面临的新形 势、新情况、新要求,提高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把宣传 解读、舆论引导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思想沟通、情感交流 和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的传达学习机制、沟通联系机制 和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要将“政治过硬”始终作为法 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牢 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思想到位 ,行动对标,紧密跟随。要加强对法学法律界政治思想状 态的分析研判,对于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旗 帜鲜明地作出回答。各级法学会要找准定位、靠前站位、 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桥梁纽带、 培养平台的职能作用,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 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领大家自觉跟党走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道路,汇聚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正 能量。   要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理论是重要 引领。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 实践。”他同时指出,要“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 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这为我们深 刻理解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辩证关系提供了遵循。一方 面,法治实践需要法治理论的指引,理论的高度决定了实 践的深度。如果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的 方向就不明确,法治的目标就无法确立,实践必然是盲目 的、不可持续的。另一方面,丰富的法治实践促进了科学 的法治理论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 来,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为理论的成长 提供了丰厚的营养,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 系和法治理论体系的基本形成。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指出 ,有的学科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有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实 施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对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等。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学者 习惯用西方的法治标准来评判、格式化我们。这既说明他 们对我们的国情缺乏基本了解,也说明他们对国外的了解 也是肤浅的。世界上没有唯一正确、普遍适用的法治模式 。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我们要坚持从我 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 ,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 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社会 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中国法学会(当然也包括中国法学会的 地方组织——各级地方法学会及各学科研究会)有基础、有 条件、有能力、有优势,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一历史使 命,充分发挥人才密集、联系面广、组织有力的特点,密 切与所属研究会、高校院所和实务部门的联系合作,通过 多种方式组织引领各研究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不同 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指导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统领法学研究;要坚持创新 导向、问题意识,从时代发展和实践经验中提炼标识性的 新概念新范畴,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 体系,坚持为中国立言,为时代立言,为人民立言;要管好 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管好成果应用,引导法学法 律工作者严谨治学,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积极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进教材、进课堂 、进头脑。   要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 语权。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具有极端重 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 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我国社会主 义意识形态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意 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较量历来尖锐复杂,直接考验着我们 的政治定力和工作能力,需要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 醒头脑、积极做好应对,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从这几年 的情况看,法学领域的错误思潮、错误观点不容忽视,有 的直接触及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原则性问 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最 主要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各级法学 会处于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的“第一线”,要切实增强做好 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 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制,确保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学 会工作各方面。要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 任务,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好加强政 治引领、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要深化 拓展理论武装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特别是蕴含其中的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要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增强主动性、 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不断巩固壮大法学主流思想舆 论,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划清是非界 限、澄清模糊认识,绝不能被西方设置的议题和抛出的理 论所左右,警惕“政治陷阱”、“法律陷阱”、“话语陷阱”。要 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敢于亮剑,对法学会及 所属研究会举办的论坛、年会、刊物、网络媒体等阵地要 加强管理,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发声的机会和平台。   第二,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确保各项改革 任务真落地、有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 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并多次强调“惟改革者进,惟创 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特别是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 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 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肩负着庄严使命。新形势下 ,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 能停滞不前,必须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 党的群团工作。群团组织一定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 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 小组批准印发。全面落实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法学会改革 ,意义重大。我们要看到,中国法学会改革是中央党的群 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是继全 总、共青团、文联、科协等群团之后,中央批准印发的又 一重要改革方案。我们要致力于通过改革切实保持和增强 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改革增添动 力、焕发活力、形成合力,使法学会能够始终适应形势发 展、紧跟时代要求。我们也要看到,中国法学会改革是全 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学 会改革方案》适应法治建设形势任务需要,提出的改革任 务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学理论研究、法治人 才培养等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我们要通过科 学谋划、准确定位、认清优势,在法治建设伟大进程中发 挥法学会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还要看到,中国 法学会改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 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 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明确要强化 法学会服务党和国家决策、服务依法治理功能,提出了积 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治理等明确任务,我们要落实好相 关改革举措,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规律特点,推 动法治成为现代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促进提升国 家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改革的命令已经下达,改革的集结号已经吹响。全面 实施《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按时、 高质量完成,对法学会事业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多次强调 ,今年是全国法学会系统的“改革年”“整改年”和“落实年”。 一定要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推动《中国法学会改 革方案》的落实,做到件件能落地、条条有进展、事事见 成效。这次会上,绍坤同志将围绕《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 》作介绍和部署,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   一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法学会改革工作 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找到“牛鼻子”并有牵“牛鼻子 ”的办法。这“牛鼻子”就是现实中的问题,办法就是习近平 总书记经常强调的“问题导向”。法学会改革必须坚持从具体 问题抓起,着眼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 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 实效性,着力攻破深层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问题。《中国 法学会改革方案》中要改革的问题以及巡视工作要整改的 问题,有的是中国法学会机关的问题,有的是全国法学会 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有的是个别地方法学会或研究会 的问题。各级各地法学会都要认真对号入座,通过深入系 统的调研和思考,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梳理清楚、列出清单 。只有对改什么作到心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