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旅游局乡村旅游扶贫工作规划
一、 “十二五”乡村旅游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县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总体发展
战略,提出了“旅游带县”发展战略,在加大景区景点投入力度
的同时,重点加大乡村旅游、农业休闲旅游发展扶持力度,共审
核、推荐申报星级农家乐20家,其中:4星级2家,3星级3家
,2星级15家。自2012年起,我县陆续被自治区命名的3星级农家
乐2家,2星级农家乐18家。2015年经认真筛选,确定了5家重点
扶持对象,并申报4星级农家乐2家、3星级农家乐3家,其中有
1家农家乐通过4星级农家乐验收,2家农家乐通过3星级农家乐验
收,并被自治区旅游协会正式命名。这些农家乐的建成和投入使
用,对丰富我县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牌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对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增加就业岗
位,也直到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每户农家乐可提供就业
岗位12-15个,全县20家农家乐共提供直接就业岗位300多个。农
家乐的兴起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商品零售、肉食产品及其附属
产品、特色林果业种植和销售等相关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有所增
加,间接从事农家乐服务销售人员达到约450人。从事农家乐服
务、相关产品销售等给从业人员增加了经济收入,每个从事农家
乐直接服务人员月收入达到2500元左右,成为农民增收重要途径
之一。我县也因此于2012年获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全国农业休
闲示范基地”称号。
二、扶持一批乡村旅游业,推动农村经济增效、农民增收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应根据其家庭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
脱贫:对于有果园、一定建设场地的家庭,具有从事农家乐经营
意愿的,可提供相应规模的启动建设资金,帮助其完善农家乐基
础设施,形成经营雏形,通过规范和引导,通过农家乐经营收益
增加家庭人均收入,达到脱贫的目标;如不具备农家乐建设、经
营条件的,其家庭耕地不多,且劳动力在3名以上的家庭,可以
通过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到农家乐经营场所就业来增加家庭收入
已达到脱贫的目标。
三、发展农家乐方面的制约因素:
旅游业经营属长线投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如:部分果树
挂果期在3年以上,对农家乐的景观效果、体验效果会有不同程
度的不利影响;初建的农家乐由于知名度较低、游客知晓率低
,难以在短期内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农家乐供水、供电、卫生等
基础设施水平也会对农家乐的服务扩展造成不同的影响等,而实
际收益水平对农户发展农家乐的预期和积极性有着直接的刺激作
用,其运营前期的收益不稳定性可能导致农户降低甚至丧失发展
农家的信心。
四、分年度扶持计划、成本测算、资金来源
十三五期间的重点项目主要有:农家乐(牧家乐)建设、特
色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建设、政策性扶持资金、农家乐(牧家
乐)从业人员培训等,具体年度扶持计划为:2016年至2018年计
划在达瓦昆旅游景区及所辐射乡镇落实9个项目,投入扶贫发展
资金9286万元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预计解决农民就业1434名贫
困人口。
1、计划发展9个乡10个村旅游农家乐39户,提供鼓励性扶贫
发展资金1170万元,每户提供启动资金30万元,平均每户农家乐
提供12人就业,可解决周边468人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2016年
按计划脱贫的14个行政村发展旅游农家乐11户,投入330万元
,解决156人就业;2017年脱贫的14个行政村发展旅游农家乐16户
,投入480万元,解决216人就业;2018年脱贫的9个行政村发展
旅游农家乐12户,投入360万元,解决144人就业。
2、计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