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安县长在全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2019年01月09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牧区集体产
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主要是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
确目标、凝聚合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农牧区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炳玉同志对农牧区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安排,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
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
农村优先发展,关键的一点就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农牧区发展短板,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小岗村召
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深化农村改革,不管怎么改
,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该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
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这“四个不能”,就是我们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不可逾越的底线,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
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必要性。省委书
记、省长王建军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
农牧区产权确权登记,维护进城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土地
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让进城农牧民
带权带资、后顾无忧。”可以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
农村改革、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
的重大改革,对于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
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从产业来看,2017年,全县完成农牧
业增加值11.71亿元,占全县GDP的34.69%;农牧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11350元,低于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处在全州平
均水平之下(仅占全州平均水平的89.4%)。农牧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占比分别为35.7%、
40.8%,增速分别为15.22%、-5.93%。持续增收的短板是工
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从资源来看,我县草场面积达
4148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达41万亩。我们有比较丰富的
农牧业资源,但却难以转化为发展优势。举个例子,浙江
省在2015年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村
集体经济年均增长8%左右,村均集体经济达123万元。反观
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行的比例仅为44.3%。因此
,我县农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创新力、竞争
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不高;农牧区、农牧业发展不充分、不
平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滞后,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
,带动群众增收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瓶颈问题,严重制
约着我县向农牧业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转变,制约
着全县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地发展。如何盘活资源,发挥好
效益,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
决的问题。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为了加快明确
农牧区集体资产归属,打破农牧区、农牧业、农牧民发展
的“藩篱”,进一步优化农牧区资源要素配置,拓宽农牧民增
收渠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发展
形势,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把这项改革推动好、落实好
,确保见到实效、走在前列。
二、扎实做好我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
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针对性、操
作性很强的工作。推进这项改革,既要鼓励创新实践,又
要把握原则导向。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关键
:
(一)明确工作重点。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全
面清产核资、健全台帐管理,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
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先行先
试,选择香日德柴兴村、察汗乌苏镇东山根中村2个村作为
县级试点村,力争年内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产权制度改
革总结可复制、可借鉴的做法经验;到2019年6月底,全县
104个行政村(不包括沙流河村)全面完成清产核查和集体
成员身份确认;到2021年,在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
基础上,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农牧区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
:一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二是用于集体统一
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三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上述三类资产都有改革任务,务必要分类施策,按照《都
兰县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把握原则导向。一是守住改革底线。严格按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改革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
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
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在推进改革过
程中,我们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