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关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林甸县环境办 2016年10月 按照市委环境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开 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关于《意见》的推进落实情况 省委印发《意见》后,我县坚持把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作为 加快发展的硬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上级要求部署落实 ,紧扣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集中发力,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得到 深入推进,取得一定实效。一是迅速学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 。省委《意见》出台后,我县第一时间召开了优化发展环境专 题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学 习。6月18日,县委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邀请省纪委案件 监督管理室主任刘喜林做了优化发展环境专题报告,全县 4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聆听了讲课。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 职责任务。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 务副组长,各战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 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市 相关文件精神和林甸实际,制定出台了《林甸县关于进一步优 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林甸县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对全县整治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总体谋篇,并将具体任务目 标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确保任务到事、责任到人。三是强化 整改整治,改善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问题台账,梳 理查摆出市场秩序混乱、行政服务不优、执法不规范、城乡基 础环境不优、思想观念存在差距、工作作风不够好6个方面的 问题。根据查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 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各相关部 门根据问题台账,积极开展工作。四是严格监督问责,确保工 作实效。坚持向严格追责问责要成效,加大对破坏和影响发展 环境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县环境办联合两办督查部门、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及新 闻媒体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林甸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的实施意见》、《林甸县2016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点》中确 定的内容以及问题台账涉及内容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先后 深入相关单位开展现场督查10余次,下发《督办单》12份、《 催办单》2份,有效促进了优化发展环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取得实效。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 媒体宣传正反典型,录制播放了“依法对和谐小区违章建筑进 行拆除”“城管局整治商服占道经营乱象”等发展环境整治工作 报道40余期,进一步扩大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面和覆盖面 ,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 乡镇、各部门单位也采取办专栏、出板报、挂标语等形式加大 宣传力度,全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省市《意见》要求,结合林甸实际,制定出台了《林 甸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共涉及7个方面 ,36项内容。 一是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 1.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已完成全县行政权力清单、责 任清单制定工作,共清理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以外 共计1778项,并已在全省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2.依法精简各项证明和手续。制定出台了《林甸县简化优 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设计出林 甸县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表并报市里审核校正,目前各单位已上 报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44项。梳理出由乡镇、社区出具的证 明(手续)72条,经反复论证,结合县域实际提出了是否需要 出具该证明和手续的意见,并上报到省协调办。经过逐项梳理 、分类合并、规范名称、核对完善,省协调办制定并下发了证 明、手续目录,目前全县共保留证明(手续)89条,取消证明 (手续)184条,并上报省办等待审核。 3.加快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建设。全县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已 编制完成,共有行政许可248项,并由省政府统一在省机构编 制网上进行了公示。同时,优化完成县级行政审批权力248项 ,制定了简洁清晰、方便高效、便于社会监督的流程图,并通 过大庆市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 4.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了林甸县企业“五证合一”登记 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由主管县长负总责,登记组册部门 靠前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发 放“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11份,其中企业293份,农民专业合 作社218份。 5.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制定出台了《林甸县政务 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行为规 范》等20余项管理考核制度体系。在大厅增设打字复印、评估 、测绘、代理、农村信用联社等便民服务窗口。定时不定时开 展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治窗口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规范化服务 以及落实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6.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引导咨询台、公示栏、电 子显示屏、自助上网电脑等便民设施,并开通上网服务、办件 查询系统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7.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两单一图 ”已在省网络平台进行公开。今年,通过各类途径共发布政府 信息2787条。在政府网站的政府文件栏目上公开2016年印发的 文件30个。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全县2016年财政预算应公 开单位154个,除3个涉密单位外,其余151家单位已全部公开 各自财政预算。 8.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 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从5大类、18个方面进 行整治、监督和追责,以督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年初以来 ,深入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发现并整改违反工作纪 律问题20个。 9.实行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县政府成立了项目 推进组,实行县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定期召开由各责任单位 、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推进会,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和 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一事一策的研究制定措施,安排部署 下步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 ,及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重点项目早施工、早投产、早见效 。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10.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对参与登记审批的相关科室及 人员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要求审批人员严禁在受理登记注册时 指定中介服务,增强自律意识,通过自查,我县不存在可研、 评估等有偿服务事项。在办理登记注册过程中,向登记人员开 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在登记场所显著位置公 示办理登记注册审批的流程图,印制登记文书表格,全力简化 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目前全县已取消登记注册费和 工本费,实现登记注册零收费。 11.严格规范涉税涉费行为和加强对企业乱摊派等问题治 理。认真开展收费和摊派清理自查工作,全县共涉及取消、停 征、免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和基金性收费项目24个 。通过自查清理,我县所有涉企收费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上级批复文件执行,不存在未经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 管部门批准,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违规擅自提高行 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情况。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2.加强垄断行业管理。加强电力市场价格监管。开展电力 收费检查,发现问题1件,对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进行 了整改。对城市供水、供热行业成本进行测算,提出降低成本 建议,促进企业健康持久发展。对部分商业银行收费进行调查 ,发放银行收费政策文件,积极宣传银行业收费政策,促进银 行收费依法依规。要求银行收费时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积极处 理银行收费信访案件,做好上访户的政策解释工作,维护社会 稳定。 13.全面开放公共资源领域。我县已与北方环保公司签订 了委托运营合同,由北方环保公司正式运营林甸县污水处理厂 ,现已达标运行,日处理污水2万吨。垃圾处理场实施市场化 运营,由大庆市誉鸣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竞得承包运营 权,日处理生活垃圾100万吨,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处理。 14.营造企业发展良好金融环境。召开银企对接会一次 ,7家银行、1家担保公司、2家保险公司、45家中小企业代表 共计70余人参会。会上,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信用联社等 6家银行机构与8家中小企业签订了贷款协议、签约额9245万元 。 15.加强企业和项目经营环境治理。加大护企促商的工作 力度,县公安局每名班子成员与县内一家大型企业对接,开展 警企共建工作;每个科所队联系一个企业或个体商户,为企业 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对旅游景点的检查排查,及时发现 整改安全隐患;对旅游车辆要开辟绿色通道,轻微违章不罚不 扣。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打造法治环境。 16.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 司法局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提升、现行宪法导读 、行政诉讼法修改解读、常用法律知识串讲等内容,举办全县 科级干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514人。 17.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涉企执法监管,实行联合执法 和联动机制,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不得进行多头检查,重复检 查,大力整合执法主体和资源,严控行政执法频率和次数,不 断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杜绝 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18.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健全我县“两随机、一公开 ”工作制度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 ,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两随机”机 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抽查依据、内容等,提 高监管部门行政效率。 19.实行企业查封报备制度。县法院建立了重点企业涉法涉 诉报备制度,坚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严格 履行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县检察院 正在拟定涉诉案件报备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定期向职务犯罪 预防部门报送案件情况。为进一步服务企业,设立了检察热线 电话,并建立固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 目前,共深入企业走访2次,开展预防宣讲1次,接受行贿犯罪 档案查询31次。 20.依法查办涉企案件。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审查程序,重点 审查证据材料的完整性、适用法律的正确性、程序的合法性、 申请执行期限的时限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立导诉台 、导诉室,对企业的询问进行初步的引导,就登记立案、材料 收转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印制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一次 性告知企业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诉讼材料。 21.严格规范司法管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在执法办案中侵犯涉案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司 法局召开整治发展环境专题会议,坚决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 范、不公正问题。 22. 全面清理各类积案。成功化解第三塑料厂职工所有权 纠纷等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审结违法发放贷款、合同诈骗等破 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维护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金融债权 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不良贷款清收专项活动,共审结 380件。 23.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县法院科学合理调配案件审理进度 ,分类排定结案计划,尽量压缩排期周期。建立裁判文书公开 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已结案件裁判文书,除规定不公开的,一 律在网上公开。整合原有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和执行局办公 室,优化资源配置,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县检察 院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要求各科室慎重选择办案 时机和方式,慎用搜查、扣押、逮捕等措施。注重办案的灵活 性和策略性,妥善处理依法办案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五是加强诚信建设,健全诚信体系。 24.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我县原有招商引资政策规定已 经废止。针对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利税情况,实行 “一事一议”制度。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制度,进 行“保姆式”服务,促进引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25.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 国统一信用信息系统,组织各企业进行信用信息年度报告,今 年全县应年报企业829户,已年报746户,年报率90%。对两年 未年报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自动对其列入异常名录或拟吊 销库,同时推行行政执法案件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 ,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对违法的市场主体进行数 据收集、整理、录入,建立准确、详实的信用信息档案,实现 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目标。 六是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26.充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县企业投诉平台受理的投 诉件实行领导逐级阅批,专人登记、统一办理、全过程痕迹化 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实 行24小时全天候运行,专人值守,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年初以 来,共承办上级交办案件4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2件。 27.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将优化发展环境与纠正“四风”等相结合,开展同步监督、 同步检查,大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年初以来,深入 到各乡镇、县直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发 现问题线索20个,征集意见建议7条。查处懒政怠政问题14个 ,主要是一些工作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 工作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8.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研究制定了《林 甸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并成立脱贫攻坚专项考核组 ,重点考核科级班子和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工作状态、责 任落实、具体表现和实际成效等。同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定 期分析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函询、诫勉等日常监督制度。目 前共函询4人、诫勉谈话2人,违纪被职务调整1人、因违纪被 免职5人。 29. 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严查领导干部扰乱经济秩序案 件。通过会议多次强调,不许公职人员插手企业招投标,不许 插手企业工程建设,不许插手企业采购,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 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依法 依纪从严处理,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备案。对于企业投诉打击报 复、恶意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严格依法 、依纪予以惩处。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30.成立发展环境整治领导组织。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 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战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 ,各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 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保障了各项 工作顺利推进。 31.实行主要领导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制。实行优化发展 环境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县委书记、县长是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县长承担分管责任。坚持“一案双查 ”、“一问三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肃处 理直接责任人,而且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年初以来共追究领导责任4人。 32.突出“关键岗位”“关键人”和积弊陋习的整治。以突出整 治行政审批窗口、行政执法单位为重点,严肃查处不作为、乱 作为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 好处乱办事等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案件,并对典型 案例进行曝光。 3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开辟“优化发展环境”专 栏,制作“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专栏角标,先后播放“城管部门 整治商服业户占道经营乱象”“林甸县依法对和谐小区违章建筑 进行拆除”等报道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