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与人工智能更好结合起来
重视现代科技的应用
提升司法工作信息化水平(新知新觉)
周光权
( 2018年08月01日)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
用,智慧法院建设在我国扎实推进,各类智能化平台在司
法实践中建立起来并得到运用。特别是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的推广,提升了司法工作信息化程度,提高了办案效率
,促进了阳光司法、便民司法。
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快速应用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契合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即“让审
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够帮助
司法工作人员更加高效地处理案件,助推审判权力运行机
制改革,进而使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得到更好落实。
困扰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问题,也借助信息化手段得到很大
程度的化解。但也应看到,目前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的
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停留在对海量数据的初步分析
,很多系统或平台还比较粗放,离公正司法的要求和一线
办案人员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让现代科技应用更好地助
力司法,既需要不断完善技术手段,又需要进一步深化司
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科技与司法良性互动。
在司法审判中运用人工智能,不能忽视价值判断问题
。司法活动必然包含价值判断。审理案件需要以事实认定
为基础,但要得出正确结论,还必须进行价值判断。进行
价值判断,就需要人运用知识、伦理等进行选择。人工智
能作出的选择主要是基于计算,它的超强计算能力是人无
法比拟的。但对复杂社会关系作出价值判断,目前的人工
智能技术还无法胜任。一些从事实看比较相近的案件,判
决结果却不尽相同,这可能就是价值判断在起作用。因此
,在涉及价值判断的时候,如何将人工智能与审判人员的
能力相结合,需要在实践中深入探索。
司法实践中积累的数据,其适用性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