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全市创建区文明城市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明年是我们来宾建市10周年,这是全市人民的一件大
事、喜事、盛事。届时,我们将以一个什么样的精神面貌
和城市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件十分重
要而紧迫的任务。今天,我们召开这样一个大会,就是要
动员全市上下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
等下,曾艳同志还要对创城工作作具体部署,请大家抓好
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2012年是新一轮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迎检年。全市
上下要从现在开始,深化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政府
这一决策部署上来。
一要深刻认识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必要性。自治
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
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我区目前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
平的最高荣誉。
在城市竞争的新形势下,城市文明程度越来越成为一
种发展的丰富内涵,成为一种无形的竞争要素,成为一种
累积的重要资本。城市发展的历史不仅是创造和集聚物质
财富的历史,而且是创造和积累文明成果的历史。城市文
明的升华,是城市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创建自治区文明
城市,既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打造城市形象
的宏大载体;既是提升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社
会管理的有力抓手。不仅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增强
吸引力;也有利于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形成凝聚力。实践
证明,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可以树形象,企业可以增
商机,百姓可以得实惠。
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推动来宾工业化、现代化、都市化建设,都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二要深刻认识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紧迫性。文明
城市被誉为“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竞争激烈、各
项标准很高,决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目前,从全
区情况来看,南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已经创建成功,柳州、
桂林、梧州等市今年计划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河池等五地
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已经创建成功,钦州等地市正在创建自
治区文明城市。由于我市建市时间短,对照自治区文明城
市7大类测评大项、30大项测评指标、112小项测评内容、
280项测评标准,我们创建工作存在诸多差距和薄弱环节。
预计明年上半年就要开始创建验收,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
。要跻身自治区文明城市,无论从哪一个环节来讲,我们
要做的工作很多,要办的事情不少,时间非常紧迫,任务
非常艰巨。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行动起
来,兴起创建热潮。从今天这个会议开始,大家务必按照
创建标准和工作部署,做到各就各位、各司其职,以勇于
进取、务求必胜的决心,以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精神
,只争朝夕、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
作。
二、认真总结我市在创建方面打下的基础
建市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8年来
,我市共荣获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6个,先进
村镇2个;获自治区级命名表彰的有文明村镇26个,文明单
位49个,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3对。特别是自
从2009年市委、政府提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我市的创
城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
的变化,创建工作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迈入自治区文明城
市行列大有希望。
一是有较好的物质基础。“十一五”时期,是来宾建
市以来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
获得实惠最多、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地区生产总值
由2005年的16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85亿元,年均增长
14.6%,比“十五”时期快3.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由
17.5亿元增加到43亿元,年均增长19.7%,比“十五”时期
快3.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取得重大成效,工业主
导地位进一步凸显,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快速发展
,三次产业结构实现了战略性调整,我市从农业大市迈入
了工业城市的行列。这些为我们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提供
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几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各种
各样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
活日益丰富,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特别是2009年以来,我
们坚持把推动文明创建和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每
年拿出100亩地拍卖,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改善民生,把宝
贵的资源更多地用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从而赢得
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值得一提的是,“三求”文化惠
农工程的成功实践,不仅让来宾市跻身于创建“全国公共
文化体系示范城市”行列,而且让文明之花开遍了桂中大
地的广大农村。
三是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目前已扩
大到59个,职责明确、各尽其责、配合有力;全市农村文
化广场建设经验得到中央认可,本月下旬我市将在全国农
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统筹城乡精神
文明建设得到务实推进;来宾市道德模范评选系列管理制
度、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来宾文明使者志愿服务队伍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创建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
得到完善,积累了宝贵的创建经验,形成了自身的创建特
色。
三、正确看待我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广西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首先对自治区文
明城市进行了界定,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
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
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着成就,市民的整体
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文件对地级城市创城明确提出了6项申报条件:1、持
续、正常参加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并取得
突出成绩;2、考核时间段内人均GDP高于自治区同类城市
平均水平;3、考核时间段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
违纪、违法犯罪;4、考核时间段内未发生有全区影响的重
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
污染事件;5、申报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6、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针对这个申报条件,我们已经基本达到了要求。比如
人均GDP,2008、2009年我们都是排在全区第8位,超过了
百色、钦州、玉林、贺州、贵港、河池。2010年人口数据
没有出来,但由于我们的GDP增幅位居全区第1,不出意外
,人均GDP位次应当会上升几位。这样,别说在同类城市中
,就是在全区,也是排在中上水平的。再比如节能减排
,虽然我们一度被“区域限批”,但我们还是提前、超额
完成了“十一五”的目标任务。
但这只是申报条件,是“门票”。《广西文明城市测
评体系(试行)》文件中还有很多的细则,要求都非常高
。对照这些要求,我觉得我们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