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
“双推进”工作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扶贫开发中的带动作用和扶贫
开发对基层党建的促进作用,实现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
乡“双推进”的目标任务,决定在每年实施扶贫开发整乡
推进的乡镇,开展扶贫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
1、 目标要求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提升到全局和
战略的高度上来认识,按照“一个规范管统筹、一个方案
作保障、一个班子抓落实、一个奖惩促成效”的要求,坚
持“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扶贫抓硬件、党建抓软件
,坚持扶贫开发在哪里、基层党建工作跟到哪里,努力实
现“一年布局突破、两年铺开配套、三年贫困乡镇大变样
”的总体目标。
2、 工作措施
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主要从七个方面实现“双
推进”。
(一)在体系建设上“双推进”。行政村原则设党总
支,村民小组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设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
3名的纳入邻近村民小组党支部管理,推行“支部+合作社
+农户”的做法,村党组织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村党组织
书记可兼任监事长;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及时建立党组
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协调服务作用。探索在种植
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对从事
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党员加强分类管理,实现基层组织体系
的有效覆盖,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提供组织保证。
(二)在队伍建设上“双推进”。强化县、乡两级扶
贫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强乡、村、组三级党组织书记队伍
建设,及时调整不胜任的党组织书记,把服务意识强、服
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党员选拔到书记岗位上来。实施
以服务为主题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把乡级党、村
、组三级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选派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到
村担任党组织常务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聘优秀大
学毕业到村任职,选派边防民警兼任村官。建立本地干部
与外来干部优势互补的基层干部队伍,做好党员发展和教
育管理工作,坚持“三个培养”,把服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把党员培养成服务骨干,把党员中的服务骨干培养成基
层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骨干队伍。大力培养农村
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提供人才支撑
。
(三)在阵地建设上“双推进”。加强行政村活动场
所规范化管理和使用,整合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和活动场
所,突出服务功能,防止活动场所行政化倾向。由县级组
织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住建、扶贫等部门编制村
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规划,整合美丽乡村,“一事一议
”等项目资源,力争用3年时间使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有
300平方米以下的活动场地,其中党员1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
党支部有1间7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动室。
(四)在资源优化上“双推进”。从2014年起,各县
(市、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村的工作经费在原有基础上
再增加1万元。各州(市)、县(市、区)财政每年给予每
个村(居)小组工作经费不少于1000元,探索把涉农部门
在农村的公益性小型工程设施投资形成的资产,转为发展
壮大集体经济的“红色股份”。在村民自愿前提下,因劳
动力转移而闲置的土地可由村集体代管。完善集体经济创
收奖励及分红制度,鼓励村组干部和党员以个人方式投资
入股并参与经营管理。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补贴和
信贷扶持政策,引导支持村组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