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18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
,县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
署,坚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 全省一流法院”工作
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
理各类案件4906件,同比上升17.9%;结案4677件,同比上
升14.8%;结案率95.33%,居全市第三位;法定审限内结案
率100%,全市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45.3件,居全市
第一,全省前列。我院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
优秀人民法院”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被保
定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保定市中级人
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服务高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强化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刑事案件
210件,判处罪犯27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
打击锋芒对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和宗族
势力,欺行霸市、非法放债讨债等黑恶势力,办理涉黑涉
恶案件3件53人。公开开庭审理了蠡县崔永义等48名被告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件。该案涉及
17项罪名、49起犯罪、28起违法行为,是专项斗争以来我
市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最多的案件,也是我县法院历史上审
理的最大刑事案件。合议庭先后组织庭前会议11场次,庭
审4次,最长庭审历时26小时。通过公开开庭、移送保护伞
线索,48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全部认罪、悔罪
,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
署,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件,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某县政
协原副主席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为涉
黑罪犯开具虚假立功证明的某县原派出所长孙某某有期徒
刑十个月。严惩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以敲诈
勒索罪判处宋小浦、田长荣有期徒刑四年,以寻衅滋事罪
判处陈卫东、王之亭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强化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审结民商事案
件2341件。重点保障民生。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04件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报送的
“殴打儿童受处罚,多方助力巧调解”案例,获得河北省
第三届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资
纠纷案件113件,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审结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34件,保障
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突出服务经济。审结民间借贷、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570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各类商事
合同纠纷346件,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心创业、
放心投资的营商环境。
强化行政审判,助推法治高阳建设。裁定准予非诉行
政执行案件862件,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
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向“执行难”发起总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
法获得感
内外发力,多方联动构建“大格局”。2018年是“基
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破解
难题。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制定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县
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委政法委组织
“解决执行难”联动会议,26个成员单位全力助阵执行攻
坚。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联被执行人,公、检、法统一拒
执犯罪标准,细化协调配合机制。我院调整充实9名业务精
、作风硬的干警和16名辅助人员组成5个执行团队,持续
“5+2”、“白+黑”工作模式,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
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攻坚。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
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
大格局。
雷霆出击,高压带电织密“防赖网”。全年执结案件
1126件,执行标的到位3793.4万元。运用网上查控系统
,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726人次,查封不动产56处,将
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1226人次
,为59名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全面推行网络拍卖,网
拍成交标的物19件1769万元。组织集中执行活动35次,常
态化采取拘传、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拘留被执
行人195人,罚款1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犯罪7件9人
,判决4件。强化执行宣传,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彰显执行
效果。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11次对我院“对失信者取
消两委候选资格”、“三十二名工人拿到执行款”等工作
进行报道,河北电视台《今日法治》节目三次报道我院执
行工作,保定电视台《直播民生》节目播出我院用无人机
助力执行的专题片。
规范执行,提升质效打好“持久战”。随案发放执行
风险告知书,公开执行人员联络方式,公开财产调查情况
。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