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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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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18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 ,县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 署,坚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 全省一流法院”工作 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 理各类案件4906件,同比上升17.9%;结案4677件,同比上 升14.8%;结案率95.33%,居全市第三位;法定审限内结案 率100%,全市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45.3件,居全市 第一,全省前列。我院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 优秀人民法院”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被保 定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保定市中级人 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服务高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强化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刑事案件 210件,判处罪犯27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 打击锋芒对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和宗族 势力,欺行霸市、非法放债讨债等黑恶势力,办理涉黑涉 恶案件3件53人。公开开庭审理了蠡县崔永义等48名被告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件。该案涉及 17项罪名、49起犯罪、28起违法行为,是专项斗争以来我 市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最多的案件,也是我县法院历史上审 理的最大刑事案件。合议庭先后组织庭前会议11场次,庭 审4次,最长庭审历时26小时。通过公开开庭、移送保护伞 线索,48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全部认罪、悔罪 ,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 署,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件,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某县政 协原副主席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为涉 黑罪犯开具虚假立功证明的某县原派出所长孙某某有期徒 刑十个月。严惩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以敲诈 勒索罪判处宋小浦、田长荣有期徒刑四年,以寻衅滋事罪 判处陈卫东、王之亭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强化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审结民商事案 件2341件。重点保障民生。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04件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报送的 “殴打儿童受处罚,多方助力巧调解”案例,获得河北省 第三届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资 纠纷案件113件,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审结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34件,保障 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突出服务经济。审结民间借贷、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570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各类商事 合同纠纷346件,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心创业、 放心投资的营商环境。 强化行政审判,助推法治高阳建设。裁定准予非诉行 政执行案件862件,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 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向“执行难”发起总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 法获得感 内外发力,多方联动构建“大格局”。2018年是“基 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破解 难题。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制定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县 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委政法委组织 “解决执行难”联动会议,26个成员单位全力助阵执行攻 坚。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联被执行人,公、检、法统一拒 执犯罪标准,细化协调配合机制。我院调整充实9名业务精 、作风硬的干警和16名辅助人员组成5个执行团队,持续 “5+2”、“白+黑”工作模式,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 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攻坚。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 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 大格局。 雷霆出击,高压带电织密“防赖网”。全年执结案件 1126件,执行标的到位3793.4万元。运用网上查控系统 ,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726人次,查封不动产56处,将 60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1226人次 ,为59名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全面推行网络拍卖,网 拍成交标的物19件1769万元。组织集中执行活动35次,常 态化采取拘传、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拘留被执 行人195人,罚款1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犯罪7件9人 ,判决4件。强化执行宣传,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彰显执行 效果。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11次对我院“对失信者取 消两委候选资格”、“三十二名工人拿到执行款”等工作 进行报道,河北电视台《今日法治》节目三次报道我院执 行工作,保定电视台《直播民生》节目播出我院用无人机 助力执行的专题片。 规范执行,提升质效打好“持久战”。随案发放执行 风险告知书,公开执行人员联络方式,公开财产调查情况 。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