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
近读明史,开国皇帝朱元璋奉行铁腕治贪,严惩贪官和
不法勋贵,亲自主持制定了《大明律》《明大诰》等,其
严刑包括令人胆寒的凌迟、枭首、剥皮、抽肠、阉割、挑
筋等,并发动群众反贪,地方民众可绑贪官恶吏进京,若
谁敢阻挡,诛灭全族。如此严刑峻法虽有一定成效,但贪
腐官员仍“前腐后继”。
为什么如此严刑仍让贪腐绵延不绝?古代做官的大都是
读书人,自小熟读孔孟圣贤书,道德教化不可不深。究其
原因,“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古代的读书人从小
受功名利禄熏陶,读书为做官,做官为发财,为光宗耀祖
,“封妻荫子”。如此,当了小吏,可以为子女办事;当
了父母官,亲戚跟着沾光;当上府官,子女、亲戚的朋友
也会找上门来;而一旦作了尚书,就要为乡党谋利益。这
样的人情网,必然造成人情社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
2018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
,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
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国家
监察法精神要义如下:
一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同时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
理效能。一方面,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察,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扎牢
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健全不易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