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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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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 作报告 ——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李伟 2019年1月17日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 ,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市十五届人大的届首之年。市人大常委 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 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历次全会 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党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主动、 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 各项职责,立良法、求实效、保落实、促善治,各项工作 实现良好开局。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审 议议题74项,制定法规5部、修改9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 院”专项工作报告13个,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 ,通过有关法规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358人次,组织各类代表活动361次,督办议 案4项,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1064件。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新 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 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向市委请 示报告制度,健全常委会党组工作机制,自觉把党的领导 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看北 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 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 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加强思想理 论武装,建立起覆盖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的四级联动学习制度 ,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 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 首要议题、首要内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完善常委会党 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就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 委工作安排以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全年报 告85次;就立法规划编制、重要法规审议、重点议题监督 等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决定 13次;落实党组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全 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常委会主动推进中央有部署 、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 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 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 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及时召开交流会,对全市各级 人大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推动学用结合、以用促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修改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召开学习宣 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预算 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研究起 草本市实施意见,报请市委审议印发。围绕加强“四个中心 ”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和抓好“三件大事”、打好 “三大攻坚战”,特别是贯彻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治 理“大城市病”、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安排常委会议题和重点 工作,切实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强贯彻、保落实的功能 。 发挥好党组在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常委会党组 深刻认识和把握自身的任务使命,就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 、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好落实好,把常委会工作领导好组织 好,把市人大代表团结好保障好,把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好 帮助好。完善党组工作机制,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重大事项先由党组集体研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 提出明确要求,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强和 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党组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 制度。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意 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举措。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 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常委会贯彻新时代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立足首都 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全过程,认真编制 立法规划计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创新立法工 作方式方法,广泛凝聚立法共识,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 质量实效。 谋划五年立法任务秉持大局观。常委会把握地方性法 规空间大、灵活性大、针对性强、集合性强的特点,坚持 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需求出发,设计、安排和实施立法规划 ,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主动回应顺应人民期待。全面评估 本市现行地方性法规,系统总结立法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综合考虑立法项目必要性、 可行性和成熟度,确定了任期内制定或修订、开展调研起 草和根据需要及时立改废的三大类65个项目。在前两类 56个项目中,同贯彻实施新版城市总规直接相关的有19项 ;同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保障 改善民生相关的有37项,体现了规划的统筹性、针对性、 前瞻性。贯彻立法法关于立改废释并举的精神,把握整体 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改革与法治、规划与实施等重要关 系,在首次设置的第三类项目中,明确规定根据实际情况 变化,及时就实施机构改革、配合上位法修改、筹办北京 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项目启动立法程序,实现了规划总体确 定性和必要灵活性相统一,提升了规划的动态性、开放性 和指导性。 针对城市治理难题打出组合拳。常委会着眼城市治理 需求迫切、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立法共识度高的领域,充 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市政府的基础性作用和 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打出立法组合拳,促进城市治理方 式转变、治理能力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方面,制定机动车 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在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过程中,对超出非机动车管理范 围的内容,主动提出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通过 制定和修改这4部法规,形成了“立三法修一法”的组合拳 ,既划清了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界限,又实现了和上 位法、同位阶法协调一致;既保证了单部法规有效解决突 出问题,又兼顾了同一领域法规衔接,形成了对全市动态 、静态两大交通体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类重点交通工 具的有效覆盖。生态环境治理方面,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 区域性特点,启动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确定机动车 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三地人大立法工 作协同项目,联合攻关、协同推进。审议通过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排审议危险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条例,对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 。 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突出实效性。常委会贯彻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履行人大审议把关职责,注 重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 ,因法施策、对症下药,突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法 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加强 重点工作的需要,更好地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最 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在审议查处非 法客运若干规定过程中,删除同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同 时按照“立法就要管用”的原则,增加了相应的处罚内容。探 索“小切口”立法,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不再分章设 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执行,同时增加了保障经营 者合法权益、满足居民对生活便利性需求的内容。重视开 门立法,在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基层走访 、民意调查、舆情研判、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多种方式 查问题、听意见、谋对策,促进多项创新举措入法,使立 法过程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按照立法与改革发展相 适应的原则,全面评估本市现行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梳 理法规条文、研究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关系,为专项清理工 作做了充分准备。 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立法法、 监督法明确规定的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 的立法监督制度和宪法监督制度。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衔接 联动机制,全年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8件,处理 公民审查建议2件,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建设、做好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电子报备工作,确保党中央 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 制统一。 需要向大会说明的是,由于国务院正在制定住房保障 相关行政法规,为保证立法衔接,根据本市制定地方性法 规条例有关规定,终止审议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为加 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传承保护好北京历史文脉,常委会 在去年三次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基础上,决定 将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三、紧扣党和国家大局、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监督 常委会恪守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 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监督的性质定位,依照法定原则、限于 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注重 发挥监督合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 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 活需要。 贯彻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总规是引领首都发 展的法定蓝图。常委会把维护总规权威、贯彻总规要求作 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有没有符合总规精神、有没有落实 总规要求、有没有执行总规规定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 依据,全年围绕落实总规督办3项议案、审议5个专项工作 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总规实施进展情况的报 告,提出编制政务中心服务保障专项规划、加快空间基础 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体检评估制度等审议意见,推 动完善总规实施的具体制度机制。通过公开政府的工作情 况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总规、支 持总规贯彻实施。审议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在布局新兴产业、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解决职住平衡问 题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为高质量推进副中心规划建设凝 聚共识、打牢民意基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城一区 ”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加强规划衔接、适度超前规划市 政基础设施、完善科研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审议 意见,推动科技领域改革发展举措落细落实。此外,结合 议案督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 ’,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 续改善人居环境”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按照总规部署 的目标任务,在专项规划编制、核心价值观融入、“街乡吹 哨、部门报到”经验推广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为总规贯彻 实施提供有益参考。 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贯彻新发展理 念,落实市委关于首都发展、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 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要求,注重提升监督的精 准度和指向性,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听取 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提出推动高精尖产业和项目落地、同步推进疏解整治提 升、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审议意见。听取市政府关于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提出加快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落实金 融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责任、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审计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本市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在 完善涉侨法规政策、发挥侨务资源作用、优化对侨资企业 和侨胞服务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结合议案督办,听取和 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 案办理情况报告,在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北京样本”、推进农 村“三块地”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 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拓展的要求,完善财经委员会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参与 的、具有北京特色的预算初审制度,充分发挥预算监督顾 问的专业优势,新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在初审中首次投 入使用。 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幼有所育、老有所养领域 ,摸问题、找病灶、建言献策,推动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 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前 教育方面,结合议案督办,深入全市16区调研了解工作情 况,借鉴兄弟省区市先进经验。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 告、组织专题询问过程中,就学位供给、成本分担、师资 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居家养 老方面,在连续4年监督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 告、开展专题询问,重点关注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发展等方 面工作进展,推动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拓展覆盖面、逐步精 细化。常委会坚持一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准绳开展执 法检查,先后组织了对消防条例、旅游法及旅游条例实施 情况的执法检查,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老旧厂 房转型利用中消防监管标准和民宿经营管理、“一日游”市场 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依法行政职责 。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 情况的执法检查。我们在自查报告中提出移动源污染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和区域污染防治协同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落实深化国家 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探索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以主任 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围绕司法体制 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 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近3年的工作进展,在 深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加强对民事执行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诉讼监督 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组织代表旁听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 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推动司法工作提升公信力。 四、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大事、促落实的功能作 用 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 情况的报告,并就实施7大类31项民生实事作出决议;听取 和审议市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并 在健全支出政策科学论证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 划、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监管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审查 市政府关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并就 建设用地规模等4项指标的调整作出批准执行的决议;听取 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 案、作出批准执行的决议,并就严格债券发行管理、提高 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依法查处变相举债提出建议。为 确保行政机关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表决通过 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 调整问题的决定。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