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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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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报告(摘要 ) ——在2019年1月8日在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上 张歌莺 2018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穿始终。加强思想政治 建设,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 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 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市委四次、五次全 会精神,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监 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立法工作规划计划、法 规草案及时向市委汇报,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落到实 处。严格履行政治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充分发挥 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关键作用,把 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我市打好打 赢三大攻坚战,常委会主动作为,及时启动为期三年的“开 展三大监督、推动三大攻坚”专题活动,通过一年的扎实工 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落实市委精准扶贫“户户走到 、扶贫作坊、安幼养老、强基固本”四项重点工作,常委会 组织80多名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市8个县市区精准扶 贫工作开展专题视察,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向市委提交 了视察报告,向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交办了整改建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 署,组织专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 深发展。为助推 “创文”工作,常委会对市图书馆等文明城 市创建五大窗口单位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督促相关部门对五大场馆设施不全、维护不力、管理松 散等问题全面整改,补齐了我市“创文”工作短板。 围绕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 。坚持把落实市委重要工作安排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 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作 出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调整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 算、修改宪法宣誓施行办法等决议决定11项,实现了行使 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市委决策部署相一致。完善规范人 事任免程序,对拟任命人员实行任前审查、法律知识考试 、拟任职发言、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 ,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了地方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 强化经济运行监督。为确保市人代会确定的2018年目 标任务顺利完成,常委会开展了计划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 ,对全市经济总体运行情况深入分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 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析研判,就化解不良贷款 、打击非法集资、规范民间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 审议意见;为掌握我市“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重大任务完 成情况,常委会开展了“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调研 ,听取审议政府专题报告,提出“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补齐 短板,推动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审议意见并督促 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常委会还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审议意 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组织了壮大实体经济、构建现代 化产业体系情况及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专题调研。 强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充分发挥对财政预 决算的审查监督作用,对市级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 况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审议,促进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向 民生领域倾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工作成 效明显。切实强化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审查工作,推进预 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首次将国有资产 纳入市人大监督范围,并为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 好准备。通过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常委会对财政 预算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在线联网动态监督。 强化民生问题监督。聚焦脱贫攻坚,对全市农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稳定脱贫 情况开展专题监督,促进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更加 扎实、更加有效。聚焦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开展以 “绿色菜果茶、健康进万家”为主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 行”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聚焦城区物业服务与管 理,通过视察调研、组织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发力、 跟踪监督,促使居民小区的基础配套功能得到完善、居住 环境得到美化、物业服务得到加强、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 升。聚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监督,推动一批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和信息化建设等问题逐步得到 解决。聚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监督,对审议意见办理 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健全管理机制,解决管理难题 ,消除安全隐患。聚焦少数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发展,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推进对口帮扶和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0件次、787人 次,一批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市委“生态立市、绿色发 展”战略,着力加强全市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监督,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十堰作 出了应有贡献。 强化执法和司法监督。常委会切实维护法律执行的严 肃性,一年来,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献 血法、禁毒法、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 湖泊保护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和 监督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 的决定》要求,首次对“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 ;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对检察机关办理常委会 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督促检察机关把民事行政检察当作主责主业,把提起公 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对近三年全市民商事案件执行情 况进行调研,督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 戒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制定出台《 关于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工作暂行办法》,组织 15名市人大代表3次旁听法院庭审。 三、坚持务实管用,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进一步筑牢立法基础。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 强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十堰市 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主体职责暂行规定》,科学界定市人 大相关专工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七大立法工作主体 在立法各环节的职责,建立起环环紧扣的立法责任体系。 注重发挥专家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参 与立法机制,通过外出培训、参与调研、参加规范性文件 审查等活动,拓展专家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为提高立 法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摆 在第一位,紧盯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问 题,选择立法项目;通过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等 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重要条款反复论 证、难点条款多方咨询、所有条款逐一打磨的工作要求 ,不断完善法规草案,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 强力推动法规实施。为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经 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常委会作出《全面 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