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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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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为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省人大常委会把 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 告和作出《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列 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省人大代表提出解决执行难的建议 作为重点处理建议。为协助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省人大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3月中旬至4月下 旬,调研组先后赴永州市及冷水滩区,邵阳市及邵阳县 ,怀化市及麻阳县、新晃县、鹤城区调研,并听取衡阳、 永州、郴州、娄底中院汇报,累计召集省、市、县100多家单 位近200人次参加座谈会,征求对决议(草案)和执行工作 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副主任周农在长沙主持召开座谈会 ,专门听取长沙、株洲、湘潭工作情况汇报和对决议(草 案)的意见,并参加怀化等地的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 报告如下: 一、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执行攻坚。三年来,全 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33万件,结案43.86万件,结案率 96.76%,实际执结率55.27%,执行到位标的额1572.6亿元 ,实际执行到位率36.32%。2018年全省法院执行核心指标 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得到最高院充分肯 定。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法院执 行工作情况汇报。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基本解决执 行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集中推进涉政府机关未结执行案 件清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 意见》。省委政法委协调40多家执行联动单位,定期组织 召开联席会议,对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部署要求。省 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打击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犯罪指导意见,并与“红网”合作开辟被执行人查询窗 口和“执行到底”宣传专栏。40多家联动单位一齐发力,让失 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 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 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法院执行主体责任得到有效发挥 全省各级法院围绕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 解决执行难”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基本”“四个90%”的具体目 标,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标准 ,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一是执行宣传成效明显。各级法院 在全省各级媒体开辟“决胜执行难”、“执行到底”等宣传专栏 ,通过电视、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资料以及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向社会传递执行攻坚 的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 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工作责任约谈机制,组织开 展“执行攻坚大会战”、“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和“涉农 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等,大力化解历史积 案。新晃县法院2018年共对120个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是过去15年的总和,有近50人在被送去拘留所的途中或 在拘留所门口主动要求履行义务。麻阳县法院受理涉公职 人员执行案件48件,已执结42件,建议主管部门对拒不申 报财产、逃避执行的某中学校长免去领导职务。各级法院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 ,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 响。三是执行队伍基本配齐。各级法院执行人员配备均达 到或超过本院在编人员的15%,并结合实际组建以员额制法 官为中心的执行办案团队,优化办案力量。怀化全市法院 目前共有在编执行人员195人,由占在编总人数不到13%提 高到17.58%。株洲中院将原执行工作庭、综合办等建制整 合调整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组、执行裁判庭(组)的 “三组一中心”模式,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三)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审判、执行、财 产保全等信息均融入全省三级法院综合管理平台,财产查 控、评估拍卖、案款管理等集成于执行信息系统。各级法 院均建立了集案件管理、指挥调度、网络查控、信用惩戒 、执行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据化、信息化、实体化平台 ,实现执行办案、执行管理、数据分析等多功能一体化 ,助推提升执行质效。冷水滩区法院从2017年5月开始全面 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已推送189案358件标的物至网上拍卖 ,成交金额7377.8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23.61万元。 二是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院制定 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不断规范执行行 为。省法院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围绕案件办理节点管控、财产调查标准、执行案款管理 等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台账通报制度、定期督查制度等 ,全方位监督规范执行行为。邵阳法院在统一管理改革后 ,全市法院平均办案用时从2016年的132天减少到目前的 106天,实际执结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明显提高。 (四)联合信用惩戒作用日益凸显 涉执行工作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协同推动解决执行难。省高院 与省直、中央驻湘等11家单位联合签署《湖南省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与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文化 旅游厅签订相关协议,通过省发改委“信用湖南网”推送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职业准入、任职资格、 参与相关招投标等。全省发改、财政、金融、市场监管等 部门与法院联合,共同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本部门工作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 人在项目审批、出入境、高消费等多领域限制,促使失信 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各级法院受委托对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非公经济人士进行任前失信情况审查,实行“一票 否决”。邵阳县法院反映,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在发展党员、 干部提拔、推选代表、委员、文明单位评定等工作中,均 主动到法院征求信用意见。长沙、衡阳、永州等多地法院 推行“用定制彩铃、短闪标签、短信提示及悬赏信息等对失 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曝光惩戒”举措,取得良好效果。株洲 两级法院在省内首创与税务机关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定向询 价业务,共定向询价341件,金额3.38亿元,并在省内率先 试行执行悬赏金保险制度。2016年以来,邵阳全市法院共 对21286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18778名失信被执 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 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300余条,加大对“老赖”的联合 信用惩戒力度。 二、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阶 段性成效,但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和广大人民群 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这其中,有些是法院自身 的原因,有些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或外部环境影响。 (一)从法院内部来看 一是执行力量和能力不足。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案多 人少矛盾突出,有些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2018年浏阳法院人均收案386件,鹤城区法院人均结案 308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永州中院参与执行 人员占该院全部人员的40%,有的基层法院甚至达60%,缺 乏可持续性。执行队伍老化现象普遍存在,有些执行干警 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 二是执行工作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当前执行队伍素 质参差不齐,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 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执行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评估拍 卖环节廉政风险仍然较高。有的执行人员对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以下简称终本)案件标准把握不严,少数案件在有 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就作终本处理,个别法院存在为考 核排名而强制终本。 三是立审执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立审执三位一体 机制未有效落实,沟通协调不畅,没有形成合力。在立案 阶段,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的 被告利用审理期限从容转移资产、规避执行,使判后难有 财产可供执行。审判过程中,审判质量不高,裁判结果有 瑕疵,致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个别被执行人认为裁判 不公而抵制执行。仲裁裁决和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的公证债权文书和法律规定应当由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书 有的说理性不强,有的内容不明确具体,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了执行。 四是运用强制措施力度仍需加强。有的法院对拒不履 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 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力度不够,2017年全 省有34个法院没有判处一件拒执犯罪案件。强制惩戒措施 应有的震慑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从外部因素看 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滞后,对于不守诚信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和 联合惩戒手段,守信成本和收益失衡情况时有发生,致使 一些社会公众没有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认为拖债、 逃债、赖债不是可耻的事,而是“本事”,这种认识在一定程 度上助长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 二是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执行信息共享程度 不高。法院与其他联动单位还存在信息共享不全面、沟通 查询不及时、协同联动反应慢等问题。永州等地虽然建立 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但有些县区2016年以前的数 据没有录入,所有权人在外地的不动产信息亦无法掌握。 执行财产网络查控机制不完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 控系统尚未实现财产范围与财产类型全覆盖,尤其是对不 动产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型保险、专利商标等新类型 财产无法有效查控。公检法配合协作有待加强。政法各部 门就执行工作建立的制度机制有些未落到实处,相互配合 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基层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 关对拒不执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