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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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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持续推进我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 见》(赣发〔2016〕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 于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 办字[2016]56号)、《中共宜春市委印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 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发〔2016〕8号)等有 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 理政思想,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 的纪律和规矩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 记视察江西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 体要求,必须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 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 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按照“两为 先、两注重”(教育为先、预防为先,注重日常、注重抓早 抓小)理念,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 、省委、宜春市委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远 离纪律红线、向高标准看齐,为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 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把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 识和看齐意识,坚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纪党规 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继承党的 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纪 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 第一把标尺,防止由违纪行为演变成违法行为;坚持抓早抓 小、动辄则咎,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 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内监督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 ,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 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 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 督作用。及时发现处理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 种形态”处理各类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坚持党委主导、书记 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二、党委责任 全市各级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要充分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纪 律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使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 任、班子成员责任“三责”联动,共同发力。 (一)党委班子责任 党委班子要履行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 方,立足本级、督促下级,在推进纪律建设上把方向、管全 局、抓统筹、保落实。 1.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纪律建设纳入 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一 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配套措施,统一研究部署、检查考核 和奖惩。 2.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 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干部培训、干部任前廉政谈 话主要内容,其中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纪律教育专题辅 导不少于4次;每月运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警示教育不少于 1次;对新任职人员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党规党纪知识测 试,推动形成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好用好干部,防止 “带病提拔”。组织人事部门就人选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 监察机关意见时,应预留不少于3天时间,纪检监察机关应及 时反馈核实结果。对拟提拔、转任重要岗位、列入后备干部 人选,要认真落实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选 人用人对严明纪律的导向作用。 4.严格日常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着力解决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 问题。强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 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把责任追究纳入日 常管理监督主要内容。鼓励和保护党员向一切违纪行为作斗 争。 5.领导和支持纪委严格监督执纪,使纪律真正挺起来。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重要节庆节点和 违规娱乐、公款吃喝等多发易发问题,加强跟踪督查和通报 曝光,严防“四风”反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微腐败”严惩不贷 ,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 例》,加强党内监督,重点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 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贯彻民主集 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武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 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 回避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不敢腐、不能 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7.统筹党委部门履行纪律建设相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支持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推进纪律建设。结合推 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坚持基层党组织政治功 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严格落实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形成 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 。 8.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 法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实施办法》。党委在 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 工作,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 ;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抓好整 改落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一盘 棋”工作格局。 (二)党委书记责任 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纪 律建设是尽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把抓纪 律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 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 党和人民负责,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 的健康成长负责。 1.领导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部署要求,每年至少 2次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纪律建设的党委班子会议,经常听取纪 委工作汇报,并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纪律建设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纪律建设情况 ,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纪律 建设责任制落实。 (3)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负总责。对整改工作 主动研究部署、主动过问督促、主动追责问责,加大对问题 的分析研判和自我纠错力度,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 难症。 2.带队责任 (1)领好班子,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 督。对班子成员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 管,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收到信访举报或发现苗 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 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2)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下级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 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多了解下级主要负责人日常思想、 工作和生活,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主要负责人的反映,多 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主要负责人的意见,与下级特别是 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谈心1次。完善干部谈话制度 ,做到干部提拔、重用、交流、转岗前都由党委书记开展廉 政谈话,并签订廉洁履责承诺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 课不少于1次;通过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对发现的领 导班子成员的苗头性问题、一般性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发现 重大问题线索必须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对群众反映举报 基层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批转纪检监察组织调查核 实。 3.示范责任 带头尊崇党章,在践行党的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守 党规党纪上做表率,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 身、廉洁齐家,经得起组织、群众和社会等各方面监督。要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管好亲属和 身边工作人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 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 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 班子主体责任,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认真抓好职 责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 1.指导责任 (1)按照党委班子的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 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情况。 (2)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负责 。 (3)把纪律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 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挂 点单位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加强纪律风险防控。 2.监管责任 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 和监督,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分管领域负责人谈话谈心1次 。对发现有信访举报或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 时找其谈心谈话,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理;发现重大问题 线索及时按规定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3.守纪责任 自觉尊崇党章,践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 ,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 、廉洁齐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 作人员。 三、纪委责任 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 、转方式、转作风,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 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一)组织协调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本部 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 建议。 2.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 部门,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党 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纪律检查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3.协助党委推进巡察全覆盖,用好巡察成果。 (二)纪律监督责任 1.带头尊崇党章,加强对遵守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坚 决维护党章的权威。 2.加强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 明党的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 严起来,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管严管住党组织和党员干 部。 3.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 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 况的监督,协助党委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 干准则》,推进党内生活正常化,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 4.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