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
进作风建设,切实抓好2018年度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
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
督条例》,结合市人社局实际,特制定责任清单如下: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
责任”的总体规划和部署,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的政治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
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
组履行职责,依法依纪开展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加强对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直属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负责管好全局领导班子成员。检查督促领导班子
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
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
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
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遵循党章和贯彻执行《廉政
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首要任务、政治自觉,严守政治
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