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错误有反面榜样”值得反思
“我犯错误有反面榜样。”12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
报》报道了1990年出生的贵州省毕节市织金经济开发区财
政局出纳王红梅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例。王红梅口中的“反
面榜样”,是该区财政局原局长谭建珐。谭建珐在担任局
长期间,曾私自或伙同他人以虚列支出、收款不入账等手
段骗取、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对于上级领导的“言传身
教”,王红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有样学样,渐渐走上
了违纪违法的歧路。2018年10月,王红梅因贪污、挪用公
款15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月,谭建珐因涉
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被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
起公诉。
90后,正处于人生和事业的起步与上升阶段,也被寄
予厚望,按理应该勤勉敬业、奋 发图强。但是,没曾想
,如此年纪,因为自己的违纪违法,活生生地将自己的美
好前程葬送了,陪伴自己的将是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而
导致悲剧发生的诱因,竟是“有反面榜样”。我们在为此
而扼腕痛惜的同时,更要深刻反思,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
件再次发生。各级各地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扎紧制度笼子,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
伟大工程。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一个单位,有什么样的领导,往
往会带出什么样的下属。“我犯错误有反面榜样”,深刻
地警醒我们,必须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不仅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更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
管理,促使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规范使用权力,树好自身形象。常言道,兵熊熊一个
,将熊熊一窝。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头人
”,要正确认识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地位,正确处理权与法
、公与私、情与理之间的关系,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
,谨慎用权、廉洁奉公,不能也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以权
谋私、损公肥私、带坏队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人,无论是学好,还是变
坏,都不是一朝一夕的,都有一个长期的慢慢养成的过程
。前文提及的这位90后的年轻“巨贪”,正是从第一次伪
造虚假银行对账单而“轻而易举”挪用第一笔公款用于自
己不正确的赚钱目的而开始的。包括她的上级领导——经
开区财政局原局长谭建珐,也是由一次次“先从出纳处借
走大量现金,年终再要求出纳虚列办公开支来冲平借款
”而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有道是,勿以善小而不
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手握重权的
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
,贪心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