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建立长效机制
发表时间:2020-07-09来源:经济日报
王东京
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收官阶段,目前脱贫攻坚目标任
务已接近完成,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贫困人口从2012年
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去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
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按照中
央部署,余下的贫困人口也将在今年如期脱贫。未雨绸缪
,现在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再返贫。
扶贫可从需求侧或供给侧发力,但重点应从供给侧发
力
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十三
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两不愁”“三保障”。具体讲:到
2020年,要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
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
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
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从操作上讲,扶贫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可从需求侧
发力,也可从供给侧发力,但若要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则
应重点从供给侧发力。2015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安格
斯·迪顿曾对扶贫作过长期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若不改
变造成贫困的现存条件,政府补贴消费不可能让贫困人口
脱贫。
迪顿所说的“补贴消费”,其实就是指从需求侧扶贫。比
如,贫困人口缺粮食,政府就提供粮食;贫困人口缺住房
,政府就帮助建住房。对这种扶贫方式,学界通常称之为
“输血型”扶贫。然而问题在于,如果贫困人口缺什么政府就
提供什么,让有些人可以坐享其成,那样难免会形成新的
分配不公,甚至会有人争当贫困户。
并非危言耸听。早些年,就曾听说有的贫困县本来已
经脱贫,但却迟迟不肯摘帽;而且有人自己有劳动能力却
不勤奋劳动,宁愿吃政府救济。显然,这种现象对勤奋劳
动的人也是一种不公平。再有,政府财政资金来自税收
,假若政府少征税,这笔钱留在企业是可以扩大生产、创
造社会财富的;如果政府用税收补贴消费,势必会抑制生
产和财富创造。
正是针对以上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卡尔多提出了著名
的“假想补偿原则”。意思是说,政府可以用从富人那里收取
的税补贴穷人,但前提(原则)是穷人因此增加的收入不
得小于富人的损失,否则对整个国家会得不偿失。问题是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的观点是,应重点从供给侧扶
贫。
与从需求侧扶贫不同,供给侧扶贫主要是帮助贫困人
口发展生产,立足于“造血”,并通过发展产业建立脱贫的长
效机制。往深处想,政府开展扶贫是为了促进分配公平
,而最终则是要让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共同富裕。这样看
,政府扶贫不仅要把“蛋糕”分好,而且还要把“蛋糕”做大。
否则仅在分配上做文章,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
的。
从理论上看,处理“分好蛋糕”与“做大蛋糕”的关系,实
质就是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不顾此失彼。习近平总书记强
调,要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对我们
开展扶贫工作来说,当然首先是要注重公平;但同时也要
体现效率。收入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而如果忽视
效率,亦会挫伤人们勤劳致富的积极性。
不过要特别指出的是,扶贫重点从供给侧发力,并不
是不能从需求侧发力。远水难解近渴。如果贫困人口在吃
、穿方面确实有困难,政府当然可从需求侧给予消费补贴
。但我们一定要清楚,补贴消费只能作为短期措施。“授人
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从长远看,政府还是应立足于供给侧
,提高贫困人口自己创造收入的能力。
供给侧扶贫可提高劳动收入或资产性收入,但重点应
提高资产性收入
前面已经说过,我国到2020年的扶贫目标是“两不愁
”“三保障”;而长期目标则是让贫困人口脱贫,并确保脱贫
人口不再返贫。显然,要实现这个长期目标,就必须建立
稳定提高贫困人口收入的长效机制。而且中央对此已提出
明确要求:要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现在的难题是,怎样才能让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增长幅
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收入分
为两个大类:劳动收入与土地、资本等资产性收入。若对
收入做这样的划分,提高贫困人口收入便可双管齐下:既
提高劳动收入,也提高资产性收入。不过从建立脱贫长效
机制的角度看,重点应提高贫困人口的资产性收入。
事实上,国内不少地区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探索。贵
州六盘水市的“三变”改革,就是成功的范例。所谓“三变
”,简单说,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而其核心要义,是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政府主要做
三件事:一是为农民资产确权;二是通过平台公司投资改
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民资产升值;三是引导农民入股龙头
企业,通过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三变”改革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从2017年到2019年
,连续3年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我曾赴六盘水作过考察:六
盘水所辖4个县、市、区,“三变”改革前,4个县、市、区全
是贫困县,其中3个是国家级贫困县,1个是省级贫困县。
而经过4年改革,到去年底,4个贫困县、市、区全部提前
摘帽,累计脱贫60.37万人,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1043元。
也许有人会问:扶贫为何要以提高贫困人口的资产性
收入为重点?我认为理由有二:一是马克思早就明确讲过
,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
的结果;二是因为收入分配通行的原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
,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其实就是为不同的要素定价。价格
是由供求决定的,由此推出,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的比例
则取决于要素的稀缺度。哪一种要素稀缺度高,在分配中
所占的比例就高。
读者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过去,农民为何一直是
低收入群体?是农民不勤劳么?当然不是,而是农民没有
土地(资产)。旧中国时期,那时候地主收入高,并不是
地主勤劳,而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