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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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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乡镇、村基层 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 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乡镇党委、辖村的管理办公室党(工)委 ,行政村基层党组织。 第一章  组织设置 第一条  设置形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 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部,党 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乡镇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二条  设置调整。乡镇党委每年底对所辖党组织进行 摸底排查,及时调整,指导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的设立 、撤销或调整,按照谁负责谁批准的原则进行。鼓励有条 件的乡镇成立跨村联合党组织、产业联合党组织。 第三条  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乡镇党委成立流动党员 党委(党总支),管理返乡暂未就业安置的高校毕业生、 转业军人中的党员和外出务工、长期居住在外的流动党员 。乡镇党委依托市、县(区)驻外联络处、商会、协会等 组织,在党员流入集中地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党总支、 党委)。流动党员比较分散的,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 第四条  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建设。村党组织发挥领导 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充分 行使职权,引导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工作,主导建立农 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第二章  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第五条  职数及任期。村党支部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党 总支部、基层党委一般由5至7人组成。鼓励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符合条件的“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每届任期3—5年。 第六条  干部队伍。按照“一好四强”标准,即政治素 质好,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化解 社会矛盾能力强、做群众工作能力强配齐配强乡镇党委书 记。书记出现空缺及时补配,缺职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 配齐配强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根 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职党建工作人员。 按照“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 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 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配齐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书记出现空缺的及时补配,缺职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建 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确定2—3名后备干部,加强跟踪 培养。做好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 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 乡镇机关及站所党员干部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 少于12天。乡镇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由县区统一组织 的业务知识达标测试。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 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及时开展换届后新任党组织书记 培训。积极开展村干部学历教育、技能培训。 第三章  党员队伍管理 第七条  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 年度计划发展党员。按照个人申请、两名正式党员介绍、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程序吸收预备党员 ,实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落实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发展对象党的知识统一测试、发展党员支部票决和 责任全程追究等制度,注重从青年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优 秀分子中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第八条  教育培训。基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 般不少于24学时。发挥乡镇党校作用,建立一定数量的特 色教学点和学用示范基地。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 、党建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建立党支部党员 微信群,鼓励党组织办好用好党建微信。 第九条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每年初党支部按上年度党 员收入情况,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金额,利用每月“主题 党日”时间收取当月党费,填写《党费交纳手册》《 ××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特殊情况经党员本人 申请、支部批准可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 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 免交党费。党组织按规定定期足额上缴党费,规范使用党 费。每年初向党员公布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第十条  组织关系管理。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日常管理,开展组织关系网上接转 ,转出党员由所在支部申请,填写电子介绍信,相关党委 组织部门网上审批,转入单位党组织核对党员信息,将党 员编入一个党支部。高校毕业生、转业军人中工作暂不确 定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居住地所在乡镇流动党员党委 (党总支),编入一个支部。对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 但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依证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 活。各级党组织及时更新完善党员电子信息库,确保信息 真实准确。乡镇按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党员档案。 第十一条  党员“双量双评”,即“量化承诺、量化管 理,民主评议、星级评定”。每年初开展党员公开承诺 ,每季度末、年终开展党员述诺。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实 行分类积分量化管理。年底参考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开展 党员星级评定。 第十二条  激励关怀帮扶。乡镇党委建好用好党内关怀 帮扶基金。健全走访慰问制度,及时帮扶困难党员。建立 乡镇党委书记重点联系村党支部书记制度。落实谈心谈话 制度,坚持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 ,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 ,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职时必谈。注重选树、宣传 先进典型,乡镇党委每年对党支部划类定级,为村级党组 织“定星挂牌”。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 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评出的“五星”党支部和党员 ,给予奖励。 第四章  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月或每 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 开1—2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 少讲1次党课。 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底组织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格次认定。参照漯河市《 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按程序慎重研究、稳妥处置不合 格党员。 第十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 召开一次基层组织生活会,指导做好会前谈心和征求意见 、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有重 要情况及时召开。 第十六条  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党委(总支委、 支委)委员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