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系列评论之四
——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并将于
10月1日起施行,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在纪律执行上狠下功夫
,不断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
化效果,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是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
,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纪律面前一律平
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十八
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一个极其重要的经验就
在于紧紧抓住了加强纪律建设这个治本之策。各级党委和
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日
常管理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已经成为常态。党的十九
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
总体布局,并在党章中增写“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
抓小、防微杜渐”等内容。就在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
委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
调查情况,多项数据的同比攀升,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
不松劲、不停步,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工作态
势。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扎紧了管党
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
效果提供了保障。从增加、修改和调整的条款不难看出
,管党治党进一步“全面”“从严”是“为什么修订”的
底色。如,“总则”部分,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修
订为“坚持党要管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