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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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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 延安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是延安时期党组织和党员在处理党内 矛盾、调整党内关系、健全党内生活过程中表现出的好作风、好做法、好习惯 、好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严明党 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正确选用干部等内容,构成党内政治生活的 核心原则、基本目标、根本保证、有效手段和组织基础。 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延安时期,我们党对 民主集中制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建立了规范民主集中制运行的具体制度,确 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原则。 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深刻阐述了“党内生活民主化”的任务 ,强调指出“扩大党内民主”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必要步骤。实现党内民主的办 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开好民主讨论会 和座谈会、营造党内平等和民主讨论的环境等。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 党章的报告》中指出:违反党内民主原则的个人专断和家长作风以及违反党内 集中统一原则的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党内民主是 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把民主和集中对立或割 裂开来。毛泽东和刘少奇对党内民主、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的深刻论述,表 明我们党已经从组织规律层面认识民主集中制。1945年党的七大明确提出了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经典表述,表明民主集中制 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理论形态。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 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 这些决定对民主集中制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涵盖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党 的组织机构和代表大会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使民主集中制逐步具体化 制度化。党的七大明确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安排——选举制、报告制、服 从制、执行制,使民主集中制初步具备了完整的制度形态。在解放战争中,中 央健全党委会制度,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形态得到进一步的 健全和完善。 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 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全党在经历了长征途中粉碎 张国焘分裂党的斗争后,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性,明 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目标。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工作方针中指出:在党内,在革命队伍内,我们有一条 方针,就是团结,在原则基础上的团结。首先是党中央内部的团结及全党团结 在党中央周围。其次是党的上下组织、新老党员、新老干部、领导机关内部及 武装部队的团结。七大党章写道:“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 、意志统一、行动一致。” 延安时期党中央从维护党的团结出发,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正 确处理西北中央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由“运盐”产生的矛盾,统一了对解决边 区财政经济问题的认识。1942年9月,为了协调边区党政关系,李维汉担任边区 政府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毛泽东同李维汉长谈,强调指出:边区的工作 ,“第一要讲团结”,全边区要团结在西北局周围,政府内部要团结在党组周 围。 严明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根本保证。延安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