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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成: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人与自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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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人与自然观 发表时间:2020-07-23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 杨玉成 核心提示: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扬弃了人类中心论和自 然中心论关于人与自然“何者处于价值中心”或“何者为贵”的 抽象思辨,从实践论、认识论和本体论等多维视角审视人 与自然关系,尤其是强调从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入手来解 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路很有实践指导意义。 从逻辑上看,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至少有三种可能的 理论立场,并且在人类思想史上也确实存在三种主要立场 。其一是“人类中心论”。这是人类在进入文明时代之后,随 着人的主体意识觉醒而产生,并随着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推 进而不断被强化的立场。其二可以称为“自然中心论”。人类 在蒙昧时代产生并在某些人群中一直延续至今的自然崇拜 意识是这种立场朴素的观念表达。当代自然价值论是在人 类遭遇生态危机后产生的一种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实质上就是一种自然中心论,因为它认为包括人类在内 所有生命系统的内在价值都附属于整个自然系统的内在价 值,而整体自然系统的内在价值高于人类的内在价值。其 三可以称为“非中心论”或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论。这个理论立 场的着眼点不在于考虑人与自然的相对地位问题,而着眼 于考虑它们之间的实际互动,其典型代表就是马克思主义 实践论的人与自然观。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在吸取前两种立 场的合理因素基础上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实 践关系,它们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马克思主义 实践论看待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视角和思路具有显著的 创造性和实践意义,这个立场是我们审视人与自然关系的 基本立足点。 人类中心论或许是人类看待事物的一种根深蒂固的 “物种”立场 在人类观念史上,人类中心论有本体论、认识论和价 值论等不同层面含义。大多数论者所接受的是价值论层面 含义,即把人的利益(包括长远利益或根本利益)置于看 待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心位置,以对人是否有利或是否有价 值为根本尺度去看待和评价一切其他事物。正如古希腊著 名智者普罗泰戈拉所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这种观点认为 ,人类的价值是最高价值,其他非人类存在物只有在为人 类所用时才体现出它们的存在价值,也就是说它们仅仅具 有为人类所用的工具性价值或手段性价值,并没有什么固 有价值或内在价值。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观念。“人为万物 之灵长”“人最为天下贵”等论断,都含有“人具有主宰万物之 资格”的意思。 近代以来,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人 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人类在自然界中 的“主体性”地位进一步高扬,人类中心论观念进一步被强化 。这个观念固然有助于增强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信 心,但也导致一些人滋长了狂妄自大的情绪,把自然界看 作是自己支配和统治的对象,大规模地向自然界索取资源 ,大规模地向自然界排放废物,使自然界不堪重负,从而 导致自然资源枯竭、自然环境破坏和生态危机,最终又反 过来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正是生态危机促使人们深刻反 思人类中心论的过失,这是当代自然价值论兴起的重要背 景。 当然,应该承认,人类中心论或许是人类看待事物的 一种根深蒂固的“物种”立场,很难完全摆脱。一种弱化版本 的人类中心论主张善待自然、保护自然,但它认为人类保 护自然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人类利益,为了人类的整体利 益或长远利益。 自然价值论的人与自然观抽象思辨色彩较浓,说服力 不够强 人类早期形成的自然崇拜意识实际上是一种朴素的自 然中心论观念。对于这种意识的形成根源,马克思和恩格 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揭示道:“自然界起初是作 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 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 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因而,这是对 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 当代自然价值论是一种明确的理论形态的自然中心论 。自然价值论者认为,按照广义的价值概念,自然不仅具 有为人所用的工具价值,而且具有其本身所固有的内在价 值。按照当代美国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的看法,自然的 工具价值有生命支撑价值、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和审美价 值等多层次价值。自然的内在价值指的是自然本身所固有 的、不以人的需求或功利为尺度的价值,就是“不需要以人 类作为参照”的价值。在自然系统中,各种植物、动物、微 生物与自然环境,共同编织着生态平衡的网络,保持着物 质、能量和信息的有序传递,从而使这个系统本身呈现出 稳定与和谐的状态,这种状态是自然系统本身所呈现出来 的“优异特性”,就是其固有的内在价值。 自然价值论者还认为,不仅自然系统作为整体具有内 在价值,其中的万事万物也因其作为整个系统的有机组成 部分而获得其各自的内在价值,它们都是内在价值和工具 价值的统一体。既然人类之外所有物种都各有其内在价值 ,那么人类就不应该仅仅对它们采取利用态度,而应该尊 重它们的内在价值,不能任意处置和支配它们。并且,即 使在各物种当中人类具有最高的内在价值,但其内在价值 也不可能高于作为创生万物的整个自然系统的内在价值 ,因此人类当然应该以维护整个自然系统的内在价值为己 任,以维护自然系统的平衡稳定和谐美丽作为自己的行为 准则。 自然价值论对于培养人们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观念 和行为习惯有积极意义,但它的思想内涵比较模糊,抽象 思辨色彩较浓,说服力不够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与自然观有本体论、实践论、认 识论、价值论等多个维度,其中实践论最为根本 从本体论角度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 系有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从人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看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人是自然界的一 部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 在于自然之中的”。二是从自然演化过程看,“人本身是自然 界的产物”,自然是人类之母,人类是大自然长期演化的产 物,是自然之子。对人类而言,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不 仅表现为自然作为人类之母时间上的“优先”,还表现为大自 然对人类的“养育”,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大自然 的给养。 确实,就整个自然界的构成看,人类仅仅是某个时段 的自然界的一部分,甚至从规模上看仅仅是大自然极其微 小的一部分;从自然界的演化或创生过程看,人类仅仅是 这个过程的一个环节乃至非常短暂的环节,仅仅是自然界 的一个“过客”,终究要成为“过去式”。正如恩格斯在《自然 辩证法》中所言,“一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注定要灭亡 ”,在遥远的未来,随着太阳的逐渐冷却,地球上所有有机 生命的痕迹将逐渐消失,人类“思维着的精神”作为地球上最 美丽花朵,也终将凋零。从小至沙粒到大至太阳,一切东 西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逝中,都处于不断的流变中。既 然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所有生命的痕迹都终将被大自然抹 去,那么面对这样一个生生不已的大自然,即便是自封为 “天下最贵”的人类也没有任何理由狂妄自大。因此,就本体 论角度看,不是人支配自然,而是自然支配人,不是人定 胜天,而是天定胜人,相对于自然之伟力,人是渺小的、 羸弱的。既然人类附属于自然,依附于自然,当然应该对 大自然保持呵护态度,善待大自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 种本体论维度的人与自然关系观对自然中心论的合理因素 有所吸收,主张尊重、保护自然,他们不主张膜拜自然、 畏惧并屈服于自然。尽管他们一再认可自然在本体论上的 优先地位,但不承认自然在价值上的优先地位,不主张整 个自然的内在价值高于人类的内在价值。 更为重要的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在本体论 上微不足道的地位不是让我们悲观失望或无所作为的理由 ,因为从实践论和认识论角度看,人确实在与自然的关系 中处于主动地位、主体地位,从而能够在人类社会中构建 起自身的价值与尊严。在他们看来,人本质上是实践着的 动物,实践是人根本的存在方式,人类必须通过生产实践 与大自然进行物质交换,从而获得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 质装备。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的观点是首要 的基本观点。对人而言,从实践的观点看人与自然的联系 要比从本体论观点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更有现实意义。同时 ,由于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中,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