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小支部” 锻造“大熔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
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加强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重要指示精神
的贯彻实施,也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表现
,更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化、制度化的关键一环
。而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落实的“神经末梢”,抓
好建好用好,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对于夯实党的全部工作
和战斗力的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让基层“小支部”顶天立地。弘扬“支部建在连上
”光荣传统,就要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条例》对支部组织设置有了明确规定,既告诉我们正式党
员不足三人怎么建设支部,也告诉我们流动党员如何实现
驻地管理;既对支部成立程序给出流程图,也对支部调整
撤销划出硬杠杠,充分保证了支部“应建尽建”,为党组
织无死角覆盖提供制度保障。支部要“铺天盖地”建起来
,更要“顶天立地”站得稳。如果没有明确支部的责任范
围,不能突出支部的作用发挥,即便是建好支部,也不能
发挥支部作用。因此,明确支部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机制
,是让基层“小支部”顶天立地的根本所在。《条例》第
三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四章十一条至十四条为我们基层支
部建设定好盘子、厘清路子,确保支部作用发挥见实效。
同时,《条例》也明确了支部书记的责任、义务,为支部
“头雁”理直气壮抓党建、理直气壮管党员提供制度支持
,确保其切实担负起支部治党管党第一责任人职责。
让党性“大熔炉”热火朝天。支部姓“党”,必须突
出政治功能,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
的职责。面对党建工作上下存在“温差”,落实存在“时
差”的现实问题,《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