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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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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8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中国 国电集团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 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 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国电集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把巡视整改工 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 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 依法治企,狠抓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 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 是在听取2015年中央首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王岐山同志关 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印发《反馈意见通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 工作,以中央要求统一全集团的思想。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 对性和指导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 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不讲条件、不留余地,全面推进,狠抓整改落实 ,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 不放过。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集团公司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 任成员。公司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是整改工 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承担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 作;公司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7个专项整改小组 ,党组成员分别兼任组长,分工负责整改工作。同时,督促和推动各级党委、 党组担负起本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责任,落实任务,传递压力,确 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过程管控,形成整改闭环。集团公司党组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 见,逐条研究,逐项分解,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 反馈意见总体整改方案》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 见整改实施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分为三大类共42项问题,相应制订了42个具 体整改方案,共125条整改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逐一推进整改措施落地。 集团公司党组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 遇到的重点问题,累计召开9次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综合协调组每周召开一次 会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了集团公司党组整改工作推进表、整改实施方 案落实推进表,形成13期巡视整改简报。目前,按整改方案的要求,需在两个 月内完成的整改均已完成,部分需要一定时间完成的,确保在年内完成。   (四)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定和完善制度方面,以巡视整 改问题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起管长远、治根本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这次巡视 整改,集团公司计划制定和修订43项制度文件,截至目前,已完成25项。在制 度执行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完善全面覆盖、责任明确、严格规范、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狠抓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以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把整改 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集团公司党组建立巡视整改问责机制,明确要求并 反复强调,对于整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倒查领导责任,使责任追究成为整改工作的有力保障 ,以从严追责倒逼问题整改。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一)关于“集团管控不力,国有资产损失巨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决策,形成大量低效无效资产”的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效益优先、量力而行,滚动调 整《2015-2017三年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实现规划与计 划、预算和绩效考核的有效衔接。二是取消投资“绿色通道”,修订完善《集 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撤销计划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设立投资专家咨询委员 会,充分发挥专家在投资项目咨询、评审过程中的专业把关作用。三是完善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团公司本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 策,重大事项都要事先经过党组会研究,通过董事会或董事长办公会决策。将 “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列入企业内部巡视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将执 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的,将进行责任 追究,坚决根除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的现象。四是加快处置和盘活低效无效资 产。全面梳理低效无效资产项目,认真查找原因,编制了三年处置规划,形成 了专项整改报告。对于在运的低效无效资产,深入开展三年治亏,尽快实现控 亏扭亏,今年以来,16个列入低效无效资产的项目,经过治理整顿,已经扭亏 为盈;对于扭亏无望的在运项目、效益指标不满足要求的在建项目、市场竞争 力严重不足的前期项目,加快处置,尽早止住出血点。今年以来,共完成低效 无效资产处置项目7项,正在处置过程中的项目25项;深刻吸取教训,做强做优 主业,不再涉足不熟悉、干不好、也干不了的领域。五是认真梳理5个“绿色通 道”项目和25个决策程序不规范项目的决策过程,加强亏损项目治理。2008年 以来,集团公司为了快速弥补水电“短板”,采取“绿色通道”的方式投资并 购了5个中小水电项目,其中3个项目投产后出现亏损。集团公司制定和实施《 “提升管理、提升效益”工作方案》,加大项目的减亏治亏力度。加强决策程 序不规范项目的治理,对效益良好的项目,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效益;对于 亏损的项目,加大治亏力度;对于长期扭亏无望、控制力差的项目,纳入集团 公司近期的处置计划。   2.关于“财务管控不力,滥发奖金补贴”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财务管控 制度体系。制定《资金集中管理指导意见》、《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应收 款项管理办法》,修订《借款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认真 落实《基本建设财务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和《基建财务内控体系标准》,加强 基建项目内控工作。制定《财务监督检查制度》,把资金管理作为财务监督检 查的重点。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按照《关于进一步规 范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的通知》要求,在集团全系统开展收入分配 专项检查。相关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额清退了违规领取的个税返还款和工 程项目奖励,并给予3名领导班子成员党内警告处分,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全面清理“小金库”,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集团全系统开展“小金 库”专项清理检查,明确对今后再出现“小金库”的单位,直接负责人就地免 职,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违纪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加大“小金库”款项追缴力度,山东菏泽电厂、山东石横电厂、 陕西咸阳煤电公司已分别作了财务规范入账处理,并及时缴税,对20名责任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加大应收账款清欠力度,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组建 了清欠小组,大幅压降应收账款余额。有关分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人员违法犯罪 问题,已受到法律制裁,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五是利 用法律手段追讨相关分子公司违规委托理财欠款。启动司法程序,采取财产保 全措施,追加查封了欠款公司股权资产,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司法裁决,8月 13日,已归还本金4000万元;剩余300万元款项近期归还。六是加强会计基础管 理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定期开展出纳集中统一轮岗、账务 清理和账户清查。七是严格财务队伍建设。制订《财会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加大财务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对总会计师履职情 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履职尽责。   3.关于“煤炭采购管理混乱,腐败案件频发”的问题。一是改革集团公司 燃料采购体制。制定《煤炭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和《年度合同煤炭采购管理办 法》,电厂现货煤炭全部实行阳光集中采购,年度合同煤炭计划和价格由集团 总部集中管控。加大对燃料阳光采购、智能采、制、化等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 监督检查。二是对所属电厂燃料采购管理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并督促有问题 的单位认真整改。费县发电公司和民权发电公司原总经理均已受到法律制裁。 针对国电永福公司多报购煤量的问题,查清了原因和有关责任,给予2名直接责 任人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做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三是修订《职工惩处 规定》有关条款。加大对燃料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以及对发生违纪 违法问题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2012年以来,严肃查处了燃料领域 23起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组织处理49人,其中由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42人,“双开”46人。   4.关于“不招标、违规招投标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采购管理 和物资管理制度。所有采购内容、各类采购方式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集团 负责采购的总金额比例从63%增加到90%左右,大宗通用物资、备品备件等物资 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均由物资集团负责,集采配送工作覆盖所有区域,从根本 上杜绝以往一些三级单位拆标分标规避招标、应招不招等不按规定招标的问题 。二是全面实施电子采购。将已建成的电子招投标平台和物资集团电子询价采 购平台,融合升级形成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固化管理流程,确保所有采购 过程公开透明。三是从源头上治理靠山吃山的问题。制订《关于严禁集团公司 领导人员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从事经济活动的通知》,明确纪 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布置对全系统厂级以上领导干部经商活动调查核实 ,摸清底数;布置全系统厂级以上领导干部签字背书,做出承诺,拒绝亲友在 公司系统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四是加大对招投标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将招投标 制度合规合法性及执行情况,领导人员干预招标、向关系企业和民营企业输送 利益问题列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全面规范相关分子公司 及其所属企业招标采购。将目前未纳入集团统一招标采购范围的项目,纳入集 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实施,统一EPC外包采购的标准和流程。同时,按照市场 化的原则,规范推进产业协同互保。   (二)关于“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向民企输送利益”问题的整改情 况。   1.关于“在经营和企业并购中向民企输送利益”的问题。一是积极配合司 法机关对涉法案件进行调查。根据司法机关判决结果,对相关单位领导人员的 经营管理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认定,严肃追责。根据中央巡视组要求 ,成立专门小组,赴境外对涉案企业的海外资产进行了初步核查,通过法律途 径追讨欠款。二是严格规范“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全面 清理控股公司章程。督促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派出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坚决 维护集团公司权益。全面规范和清理控股公司章程,对章程规定不利于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的,依法进行修改,依据章程调整“控股不控权”企业的管理层。 三是对于“控股不控权”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于无法实现有效控制的两 家企业,已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进场挂牌进行处置。对其余四家企业,已加 派领导干部到控股或参股企业任职,确保对控股企业的有效管理。四是加强对 并购项目审计评估审核把关。对重大项目采取专家组会审制度,加强对项目现 场和审计、评估报告的审查核实。对审计、评估机构未勤勉尽职、出现重大失 误的,暂停其与国电的业务或剔除该机构进入集团公司机构库。深入调查上栗 煤业并购全过程,分清责任,对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五是依法催收 山西有关煤炭公司股权转让余款。成立退股还款工作组,通过多方协调,法院 已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力争年内全部收回,目前已收回2000万元。六是配合司法 机关开展武汉燃料公司违规保理、违规预付款的追缴工作。1名涉嫌诈骗的犯罪 嫌疑人已被武汉公安机关逮捕,已对武汉燃料公司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给予 免职处理。法院于4月10日下达同意相关方撤诉的民事裁定书,保理问题已经彻 底解决,避免了2918万元损失风险,预付款的追缴工作,正在配合司法机关积 极开展。   2.关于“靠山吃山,参与本企业经营牟利”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主业与 多经企业的关联交易。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两项规范”工作的通知》,在 没有国家新政策前,严禁新建企业办多经企业及组织员工投资办企业。同时规 定主业职工持股的多经企业,原则上不允许与主业发生关联交易。二是多经企 业从事主业主营业务全部回归。三是全面清退企业领导人员持有的所属企业股 份。对于企业领导人员直接或通过近亲属持有所属企业公司股份已完成清理退 出,涉及71人,金额2903万元。四是清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职工持股。严格落 实四部委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持股行为等有关规定,对于存在职工持股行为 的企业,在考虑职工队伍稳定的基础上,进行整改。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选用存在偏差,集团管控力不强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 加强党建工作考核。认真实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严格 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动二、三级单位党组织 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修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星级企业 考评管理办法,加大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考核权重。二是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与监督管理。组织制订《中国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