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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选读资料:劳动保障系统就业促进法知识试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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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选读资料:劳 动保障系统就业促进法知识试题(含参考答案) 就业促进法(简答题)  1. 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 (1)劳动部门介绍就业。(2)自愿组织起来就业。(3)自谋职业。 我国现行的就业方针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 2. 为什么要制定《就业促进法》? 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国家应当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什么位置 制定《就业促进法》,是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什么权利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 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5.《就业促进法》对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就业促进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 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哪些主要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就业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 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 7. 国务院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8.《就业促进法》对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 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 国家倡导什么样的就业观念 《就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 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10. 根据《就业促进法》,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 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应当发挥什么作用 《就业促进法》第九条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 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12.《就业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基本思路 就业促进法立法背景主要有三点: 一是政治背景。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后提出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关系民 生和社会和谐的大事;把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 二是政策背景。1998年确立了基本生活与再就业政策;2002年确立了积极地就业政策框架,由 保生活为主转到以促就业为主的轨道;2005年进一步丰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对原政策进 行了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积极地就业政策有利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让老百姓 得到了实惠,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实践背景。从近几年的就业工作实践来看,需要立法,我们要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 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 总量矛盾突出;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人力资源市场不规范;四是,职业教育 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六是,针对目前存在的 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必要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3.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答: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 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 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 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答: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③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 单位的这些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 人单位。 3.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①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②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 按约定办理。③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④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 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 单位限期支付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答:①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②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 ,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二个月的 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在哪些条件下,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答:①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与劳动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与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的终止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①劳动合同期满的。②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③劳动者死亡,或者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