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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2日江西省抚州市遴选公务员面试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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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2日江西省抚州市遴选公务员面 试题及解析 1、某地严厉查酒驾,在对酒驾驾驶员严惩的同时,对同桌 喝酒或者同乘一车的人也要进行教育一小时或者罚款,有人认 为太严厉,有人认为可行,你怎么看?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汽车拥有量急速增长,交通事故数 量也逐年攀升,其中,醉酒驾车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更是屡 见不鲜。酒后驾驶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症,严重威胁了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酒驾事故危害性较大,对同车和同桌 人员进行处罚,主要是为了起到宣传教育作用,这足以体现有 关部门对酒后驾车引发的恶果是极其重视的。 在对酒驾驾驶员严惩的同时,对同桌喝酒或者同乘一车的 人也要进行教育一小时或者罚款,此举旨在通过对酒驾同车同 桌人员进行宣教处罚,督促酒席上同桌人员劝阻、制止驾驶员 饮酒,如果未能劝阻、制止驾驶员饮酒,离席后同车人员也要 劝阻、制止驾驶员酒后驾驶。可见要遏制酒后驾车行为,除了 强化事后惩戒之外,还必须形成“事前警告”的责任压力。   在对酒驾驾驶员严惩的同时,对同桌喝酒或者同乘一车的 人也要进行教育一小时或者罚款,这将在无形中产生 “事前警 告”的效果。此时,同桌喝酒或者同乘一车的人可能会觉得冤 枉,但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利益,法律赋予特定人监督驾驶 人的特定义务,应可理解。有关部门通过立法明晰相关人员的 义务,达到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此种做法是 符合法治精神的。虽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酒驾处 罚对象就是违法者,并没把同桌者、同饮者作为“共犯”来处 罚。不过,立法者为了追求更重要的法益保护,也会对那些对 侵害行为发生不具有支配性、仅具有某种关系的行为人给予处 罚。将处罚的范围加以扩大化,目的是增进公共利益,此举是 保障了更广大的公众利益。   在对酒驾驾驶员严惩的同时,对同桌喝酒或者同乘一车的 人也要进行教育一小时或者罚款,除了符合法理之外,也有利 于扭转恶意劝酒的不良风气,从根源上肃清酒后驾车行为,形 成健康积极的“酒文化”。   当然,如何甄别同桌者、同饮者本身是个外延很模糊的概 念,有的是半路上 车的,有的是临时赴宴的,对当事人醉驾本 身可能不知情,如果受“池鱼之殃”,很难体现法治公平性。 这一做法还有待于在实践中摸索有效方式,把无辜者区分开来 ,让“劝而不听”的酒驾者承担应有刑责。如此,方能兼顾法 理与情理,在全社会形成杜绝酒驾的共识,更好地维护公共安 全。 2、你所在的办事大厅开了空调,老年人纷纷来避暑,不仅 占了位子还大声喧闹,影响正常办理业务的群众,领导要你处 理,请现场模拟。 首先,我会给予来乘凉的老年人理解,毕竟天气热,办事 大厅有空调,老年人纷纷来避暑这也是人之常情。 其次,我会现场进行劝解,讲明办事大厅是方便群众办事 的不是休闲场所,占了位子、大声喧哗的行为更不可取了,我 会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