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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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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上半年工 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我 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贸区(港 )建设和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攻坚克难、奋 发有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现将我局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拥护核心 我局党组始终提高政治站位,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 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决与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落实廉政责任。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 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 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廉政建设列为全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同考核。坚持“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与局机关各科室、局 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 “三落实”。半年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4次,局务会议2次 ,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并就重 点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党组中心组带头加强学习,深入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 见》等党纪党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并要求各 党组成员要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真正把铁的 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是积极开展红色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 教育,积极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党建 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特别追踪》 、《我的老公是卧底》等警示教育电影,起到了良好的教 育效果,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机关工作氛围。安排党员干部 参加了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 ,提高了理论水平,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机 关党员干部到石屋村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革命 传统教育。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 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任 务进行了细化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意识形 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分析研 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 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 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五是密切联系群众。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建立了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党组书记、局长每周按时到联 系点王桐村委会实地调研2次以上,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遇 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市委、 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 10位优秀干部下村配合和协助雅星镇政府抓好乡村振兴工 作,帮助实现156户768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我市扶 贫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统筹协调 机关其他联系单位全力配合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主动作 为,跟踪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特别是全力以赴做好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我市危房改造目标及任务 ,做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扎实推进城乡建设工作,提升城市品质 1.抓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一是 与各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包 括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登记建档、安全评估、检测、 监控;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建立;从 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日常 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现场安全警示标 志设置;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人员,制定应急救援预 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配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加 强维护和保养,上半年签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11份。二是 按照年度计划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 全生产检查要求,今年上半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次,共 检查11家燃气企业,发现52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 ,目前已整改52项,促进我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 全管理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儋州市的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2.做好市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民生工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我局在 2016年12月以前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部分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的管理工作。 一是市中和镇历史文化名镇街道及立面改造工程。该 项目计划总改造户数1268户,已完工920户,正在进行缺陷 修补施工,因危房无法改造和户主不同意等原因未施工 350户;立面改造,并增加部分工程,现所有改造工程均全 部完工,剩下配合电力、通信部门的三线下地工作。 二是市兰洋温泉风情镇环境改造工程。该项目立面改 造已基本完工,现组织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和设计单位核 对施工图和工程量,为下一步的验收和结算做准备。 三是协助光村镇政府完成了X157 县道的征地拆迁工作 。我局多次督查农垦海胶公司对已补偿征收的橡胶林进行 砍伐,实现了X517县道的开工建设。 四是协调王五镇政府、马井镇政府,解决新地村及丰 头村村民阻挠马井高铁站进出站路排水工程问题,确保项 目动工。 五是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了6个项目的审计工作,并组织 完成6个结算审计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3.加快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我市在那大镇 、木棠工业园区及滨海新区建有天然气供应站及配套管网 设施,共铺设燃气管网总长约195公里,管道覆盖那大镇(含 两院、西联片)、白马井镇、光村镇,木棠镇、兰洋镇及 八一农。管道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小区67个(其中那大镇房 地产小区56个,滨海新区小区11个),安装用户总数量超 6.3万户(其中那大镇约4.2万户,滨海新区约2.1万户),工 商业用户97家(其中那大镇85家,滨海新区12家),每日 用气量约为12215立方。 二是开展“气代柴薪”调查摸底工作。为及时掌握我市 “气代柴薪”工作情况,深入推进“气代柴薪”工作,确保圆满 完成任务,建立全市“气代柴薪”工作明细台账。 三是开展“气代柴薪”燃气下乡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 省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做好燃气专项规划工作的要求,我 局已按市政府要求组织编制燃气下乡“气代柴薪”专项规划 ,目前正在开展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及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四是草拟了“气代柴薪”三年行动方案。根据省三年行动 方案的要求,至2021年,实现城市(城关镇)、乡镇、村 庄燃气全覆盖,城市(城关镇)建成区管道燃气入户率不 低于80%;乡镇建成区管道燃气入户率不低于60%;基本完 成50户以上的村庄管道燃气建设;农村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入 户率不低于 7 0 %, 2 0 1 9 - 2 0 2 1年每年入户率比例为 20%:25%:25%;对于人口较少且分散居住的村庄,推广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实现城乡居民“以气代柴”,改变城乡 居民用柴薪生火做饭的习惯。我局组织草拟了《儋州市“气 代柴薪”燃气工程建设三年工作方案》(初稿)。 五是完成我市管道燃气划片经营范围工作。为加快我 市管道燃气向农村延伸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经营秩 序,避免企业恶性竞争重复建设,拟对我市管道燃气进行 划片建设经营。考虑本地中心城区、乡镇、农村所处地理 位置、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口规模等因素,拟将全市 的管道燃气建设经营划分为3个片区。东北片区以那大为中 心,包括那大镇(含两院)、和庆镇、东成镇、峨蔓镇、 光村镇、中和镇、木棠镇及西联、西流、新盈、西庆等7个 镇4个国营农场;西北片区以白马井滨海新区为中心,包括 白马井镇(含海花岛)、排浦镇、王五镇、新州镇等4个镇 ;西南片区以八一总场为中心,包括雅星镇、海头镇、大 成镇、南丰镇、兰洋镇及八一、西华、红岭、龙山、西培 、蓝洋等5个镇6个国营农场。划片范围经市政府批准后 ,通过招标(邀请招标)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方 式,选择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有稳定气源供应、有雄厚 资金实力,在儋州注册经营公司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授权 建设。 六是召开了全市各镇“气代柴薪”专项规划动员会。6月 21日在我局会议室召开全市16个镇分管领导和规划所负责 人参加的“气代柴薪”专项规划动员会,安排和部署了乡镇对 接设计单位开展专项规划前期工作。 4.做好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 按照市发改委印发的《儋州市2019年电动汽车充电基 础实施建设行动计划》,我局负责住宅小区的充电桩建设 ,2019年的任务为1000个充电桩。目前已完成了小区停车 资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与充电桩投资企业进行了接触 ,在与投资企业达成协议后将在7月份开始建设。 (三)加强房地产监管,整治市场乱象 一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截至2019年6月,批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33宗,其中暂定级别29宗、三级4宗。批准 商品房预售项目25宗,预售套数6952套,预售面积36万平 方米。办理白蚂蚁备案17宗。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限购政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 29号)要求,实施全域限购等更加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遏制炒房炒地投机行为。商品房销售面积38.12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46%;销售金额30.58亿元,同比下降50%;均价 801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09%。截至6月底,我市商品房 网签系统商品房库存面积242万平方米。限购政策后,我市 房地产销量下降、价格较为稳定,市场总体保持平稳。 三是加快推进办理房产交易备案。2019年上半年,办 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31宗。商品房交易备案13681宗,办 理存量房交易备案350宗。同时,我局为了深入放管服政策 、方便群众办事,我局与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 动存量房一窗受理业务,提高存量房交易备案效率。 四是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工作。根据省委、省政 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房地产风 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在我局设立房地产风险 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督导专班。经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共有 房地产风险项目9个:包括:儋城壹品、西联豪庭、顺心花 园、和风雅筑、重庆城、领时国际、蓝岛滨海康城、万国 大都会、共和花园。经多方协调处置9个项均有序推进中 ,目前处于风险可控范围。同时积极处理房地产及业务领 域投诉纠纷。2019年上半年处理12345投诉件860件,处理 信访投诉69件,协调群众来访138宗。 五是全面推进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根据市政府印发 的《儋州市提升电网供电保障和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 通知》(儋府〔2017〕59号)要求,为规范我市住宅小区 用电安全管理,提升我市住宅小区供电配电设施管理水平 和抗灾能力,我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供 电公司对存在问题的10个小区,全面排查,下发整改通知 书,并将10个住宅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书面移交给市 应急管理局,建议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其整改,逾期未整改 到位的进行相关处罚。目前已完成2个小区整改,已完成上 半年目标计划,剩余8个小区正在整改中。 (四)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发展 1.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加强报监报建工作 。截至2019年6月底,建设工程施工报建项目共26宗,房建总 面积为 124.23万平方米,造价37.7亿元。对未办理施工许可 证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及在省检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 ,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责 令停工通知书9份。二是做好资质审批把关。审批核发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1宗、预拌混凝土专业 承包 3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1宗。三是 落实招投标备案审核工作。截止2019年6月底审核招投标备 案56宗。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一是认真执行《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全市在建工程全部注册 登记,并按规定下达了监督工作方案,2019年上半年共受 理报建51个项目,监督面积683827.46平米,工程造价 2 5 0 0 4 8 . 0 8万元。其中完工补办项目共计3 5个,面积 95322.73平米,工程造价4129.28万元。现累计监督在建项 目133项。同时要求新建项目的参建单位在报监报建阶段签 署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上半年共参加竣工验收监督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48个,建筑总面积约1875774.58平米,工程总 造价约416774.6万元。其中市政工程1个,工程造价约 1437万元。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32项。完成35个项目建 筑工程监督报告。二是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 持稳定。我局加强组织,积极贯彻落实2019年“春节前安全 生产检查”和“春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检查”,博鳌论坛年会 期间、“五一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建筑工 地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一创两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扬尘治理、“海花岛项目专项检查”、“安全隐患专项 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季度工作部 署会议2次,共计检查在建项目74多个(次)。检查发出整 改通知书134多份,提出整改意见近770多条,并检查建筑 起重机械共150多台。组织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大型宣 传咨询日活动,在文化广场开设宣传咨询点,累计发放宣 传资料300余份。 3.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琼府〔2017〕100号文件要求 ,我市及时组织制定装配式工作方案《儋州市关于大力发 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儋府办〔2019〕28号),并委 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儋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 项规划(2018-2022)》,明确了2018-2022年市装配式建筑 发展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工信等部门积极主动对接 相关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落地。一是由海南创蓝易 筑装配式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设的装配式生 产基地。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和生产线安装,正处于设 备调试与试生产阶段。二是由河南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已落户在我市木棠工业园 区,目前已完成土地手续,正在平整土地,预计2019年年 底投产,将助力我市乃至西部地区装配式建筑的加快发展 。三是新建商品住房全面实行全装修,目前全部新建商品 住房全部按全装修标准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管,2019年新建商品住全装修比例 达100%。 4.采取强制措施,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市领导指示精神要求,制定 检查方案。根据《海南省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 行动方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筑用砂石管理的通知》(琼建管[2018]315号)、《海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区域协作配合严厉整治商品 混凝土等企业参与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琼建稽函 [2019]108号)等文件精神及儋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砂石使用管理和规范商品混 凝土供应,制定《关于开展儋州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用砂 合法情况的检查方案》。 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具有生产资质混凝土 搅拌站共19家,其中儋州市辖区内15家,洋浦地区供应儋 州市在建工程项目混凝土的有4家。对儋州市辖区内的15家 混凝土搅拌站随机抽取72组砂样进行质量检测,其中7家搅 拌站建筑用砂共有11组经检测不合格,我局对这7家搅拌站 进行了网上通报,同时要求清除所有不合格的建筑用砂 ,7家搅拌站共清理了约16700方的机制砂及天然砂。并对 问题较多的三家搅拌站企业(强力、鑫海、瑞泽)实施了 责令停业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在往后关于砂的常规检查中 ,因购砂量跟用砂量不符合,对问题较多的两家搅拌站企 业(南弘、军盛)实施了责令停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洋 浦地区供应儋州市在建工程项目混凝土的4家搅拌站随机抽 取12组砂样进行质量检测,其中2家搅拌站建筑用砂共有 3组经检测不合格,2家搅拌站共清理了约3500方的天然砂 。对问题较多的三家搅拌站企业(大舜、陆邦、泰坤)实 施了对我市工程项目暂停销售一个月的处理,并向全市工 程项目进行了通知。在往后关于砂的常规检查中,因购砂 量跟用砂量不符合,对洋浦地区问题较多的三家搅拌站企 业(大舜、泰坤)实施了对我市工程项目暂停销售三个月 的处理,并向全市工程项目进行了通知。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 企业原材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形成月报制度,按规定 对采购的建筑用砂石进行氯离子含量、含泥量等技术指标 进行检测,凡是技术指标不合格的砂石,一律不得使用。 每月定期向市质安站汇报每月砂石原材料的进场数量清单 及消耗数量清单,做为核查是否存在非法用砂的重要依据 。这半年来,我局对于打击非法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突出重点,优化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